随州市信访局2015年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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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张春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人民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四)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对普遍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六)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处理异常上访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七)负责制定全市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信访工作的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九)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处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机关人员编制情况

  市信访局为正处级单位,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正处级领导1名;副处级领导3名;正科级干部4名;付主任科员1名;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属正处级行政机关。决算单位构成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局机关(机关现设有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督办科、网访科、接访科)。第二部分是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和局机关合署办公(接访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两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市财政局只负责拨付人员经费,无办公和其他任何经费)。

三、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5年本部门决算总情况:工资福利性支出11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16万元(含蕙兰谷非交通事故赔偿款),商品和服务支出46.35万元,其他支出63.5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55.71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4年市信访局“三公”经费总支出458746.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0900元(接访劝返应急用车),运行维护费111095.06元,公务接待费155851元,因公出国经费50900元(1人次)。2015年市信访局“三公”经费总支出124447.1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173.18元,公务接待费67274元,共接待40批次,437人次。无车辆购置和因公出国经费。2015年度三公经费较2014年度降低70%。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度市信访局办公费支出72200元、印刷费支出17100元、电费支出18000元、邮电费等合计支出1092200元。其中局机关日常运行实际支出4635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635700元(实际支出为信访人解困经费,记账误计入此科目)。2015年度行政运行经费较2014年度降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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