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 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开展残疾人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配合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他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开展残疾人特殊用品和辅助器具需求情况调查;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适时开发、拓展服务项目 。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随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是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全额事业人员1名,以钱养事人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心收入总计950.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84.5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865.97万元。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3.97万元,占总收入的89.84%;其他收入12.00万元,占总收入的1.26%。
2020年度中心支出总计861.38万元,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5.25万元,占4.09%;项目支出826.13万元,占95.91%。2019年度支出合计937.17万元,2020年度较2019年度支出降低8.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我中心2019年未纳入决算编报,故2020年无法对比上年度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度中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0.25万元,2020年11月调减预算190万元,调减后预算920.25万元。决算数为84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3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工程相应滞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5万元,决算数为3.96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增加2019年12月底购置车辆税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决算数2.22万元;公务用车1台,辅具流动服务车1台,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0万元,决算数1.59万元(2019年12月底购置车辆税费),公务接待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5万元,决算数为0.15万元,公务接待约8次共47余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中心运行经费0.5万元,其中办公费0.07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22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按年初预算数执行。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68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68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100%。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辅具流动服务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关于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专项支出826.13万元。
八、关于 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008万元,2020年11月调减预算190万元,调减后预算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绩效评价综合成绩优良,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财政项目支出合理、规范、有效。
本部门组织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各项资金均按照相应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规定的要求进行了预算,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目标具体明确、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与资金属性特点、支出内容相关,合乎客观实际。资金管理及方案实施的保障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制度健全、规范;工作进度计划、预算安排合理,投入有保障。中心的预算、决算已按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网站进行了公开,并且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本年初预算资金1,088.00万元,调减预算190万元,调减后预算898万元,均为财政补助经费。2020年实际收到项目资金842.79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93.85%,实际使用项目资金813.53万元,资金执行率90.59%。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强化政策落实,确保残疾人就业形势稳定
①不断加强就业服务。一是联合人社部门采取线上方式开展以“春风送真情、就业暖人心”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依托“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APP”、随州就业“APP” 为用人单位搭建网络招聘残疾人的平台,帮助10名残疾人上岗就业。二是加强与用工企业对接,开发残疾人用工岗位。采用各类信息渠道面向残疾人及时发布网络招聘活动信息公告,引导有求职意愿残疾人关注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相关残疾人就业招聘信息,并通过电话做好信息互通、职业指导。三是继续做好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全市今年共有20名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其中有10人已就业,1人求职中,2人暂不就业,1人生病导致无法就业,3人已升学,3人残疾证注销,就业率90.91%。四是继续做好残疾人就业咨询、求职登记、岗位对接等工作。今年全市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135人,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327人。
②持续推进按比例就业。2020年共审核市本级用人单位63家,核定残疾人152人,其中安残达标37家。截止2020年12月底市本级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43万元。落实市残联《关于残保金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补贴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启动市本级各类用人单位安残就业补贴奖励工作,核定53家用人单位115人符合申请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要求。
③不断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全年扶持就业创业基地5个,扶持资金19万元,自主创业残疾人21名,扶持资金15.5万元,扶持资金共计34.5万元。
(2)夯实服务基础,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①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按照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达标要求,市本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服务大厅即将进入内部装修阶段,计划在下半年申报省中心考核验收。目前,随县、广水已经完成考核评估,曾都区残联由于机构尚未单列,一直与曾都区民政局联合办公,人员打通使用,曾都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在机构人员、服务设施等方面暂不能达到规范化要求,部分工作也无法满足就业服务工作需求,暂未向市本级申报考核验收。
②加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一是组织各地实名制系统管理员参加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线上培训工作,推动各地在疫情期间充分运用好实名制大数据,全方位精准高效开展残疾人培训和就业服务。二是启动配置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充实就业队伍。三是精心选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中心组织的全省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随州市代表队获得优秀组织奖,通过竞赛锻炼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
③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依托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签订责任书、组织人员培训、督办落实等有力手段,确保年度任务目标按时完成。二是综合运用“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APP”、随州就业“APP” 、QQ和微信等互联网方式开展残疾人线上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
(3)加强指导服务,全力促进盲人就业脱贫
一是继续抓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相关工作。根据考试安排,做好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加强新考试大纲和考试要求宣传工作,引导考生强化医疗按摩知识学习实践,重点做好参加计算机考试和实践技能客观化考试各项准备。二是组织3名医疗按摩人员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提升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组织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1人申报获得初级按摩士资格。
(4)强化服务保障,确保惠残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积极实施精准康复服务,开展普及型假肢安装需求调查,协助市残联实施残疾人假肢安装项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基层为45名下肢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49例。二是持续抓好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按照全市残疾人辅具需求调查,拟定2020年度辅助器具采购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完成了35万元的辅具产品招投标采购。全年免费发放助听、助视、助行等各类辅助器具586件(套)。对于残疾人个性化的辅具适配,详细讲解教授辅具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逐一进行使用情况回访,真正做到了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三是不断推进辅具机构服务规范化建设,指导曾都区和随县残联顺利迎接省残联辅具机构规范化建设服务达标第三方验收考核,曾都区残联获得全省辅具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加强全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监管,组织全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检查,接受省残联第三访评估,针对省第三方评估机构反馈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情况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督促各县市区残联和定点康复机构按要求逐项整改。五是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申报确认要求,对申报机构从申报条件、认定标准、申报要求等方面严格把关,完成定点康复机构申报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康复中心配套装修工程项目的实施。元月,完成了康复中心配套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概算方案;3月,完成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以及初步设计可研申报;4月,成立了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5月,市发改委下达康复中心配套装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8月,完成配套装修工程项目工程预算;9月,完成配套装配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评审;12月,完成了配套装配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
(5)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廉洁守纪作风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党纪党规。一是坚持集中学习,通过市残联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讲政治、守纪律摆在首要位置,促进作风转变,进一步将思想统一到谋事创业上来。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参加了市残联系统“牺牲与奉献、责任与担当”主题活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观看警示教育片、奉献担当助残共享座谈会等系列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在开展残疾人就业年审、残疾人用工审核认定、康复服务及辅具适配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办理等,做到自省自警自律。
第三部分 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1102项):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2081199 项):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残疾人就业、康复、辅具等项目所产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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