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蔬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10-2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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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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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蔬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蔬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蔬菜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蔬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种植业有关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2、负责全市土、肥、水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市土壤、肥料的质量监测及检验;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监测等项目。

3、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包括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开展植物保护新技术推广。

4、负责食用菌菌种检验、保藏、鉴定及扩繁;负责全市食用菌产品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

5、负责拟定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基本菜地保护政策,负责蔬菜产品安全生产。

6、负责全市种子管理、植物检疫、农业生态环保监测、农药监督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随州市蔬菜办公室是隶属于随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与“随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随州市植物保护站”、“随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随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州市食用菌开发中心”合署办公,为六块牌子一套班子,(随编发〔2011〕69号),2012年12月19日随州市蔬菜办公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随公局函[2012]6号)。2020年9月,因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划转“随州市种子管理局”、“随州市植物检疫站”、“随州市农药监督管理站”、“随州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四块牌子与本单位合署办公,负责各项业务的日常监管职能,并划转2名参公人员到本单位。双方单位协定人员工资在原单位发放至2020年12月份,2021年元月开始由新单位预算,到2020年底本单位共十块牌子一套班子。

编委核定参公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为1正2副。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在编人数9名(按7人填报决算,调入的2人暂在原单位决算),聘用劳务派遣司机1名,总人数比上年增加1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随州市蔬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总收入3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45万元,其他收入17.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5.08万元(调整年初财政收回统筹0.8万元后)。总收入与上年389.21万元持平。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38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1.5万元(基本支出122.8万元,项目支出128.7万元 ),比上年293.33万元减少14.3%;年未各项资金结转结余合计137.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73.65万元,基本支出结转64.25万元),比上年95.88万元增加43.8%,主要是部分跨年度项目今年还没有完成。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2.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1万元增加51.22万元,增加36.3%,主要是因新冠疫情本年省级农业救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9.43万元(人员支出104.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9万元),比年初预算76万元增加33.43万元,增加44%,主要是今年有政策性增资及奖励工资支出。项目支出82.79万元比年初预算65万元增加17.79万元,增加27.4%,主要是有未完成的跨年度项目支出。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公务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3.04万元,“三公”经费总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压减38.8%。减少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49万元,决算支出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49万元减少0.19万元,压减38.8%,减少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共6批次42人次;

公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2.55万元,决算支出1.5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99万元,压减38.8%,减少主要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乡救灾指导用车运行费由救灾专项支出,本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5.9万元减少0.81万元,降低13.7%,其中:办公费0.45万元、邮电费0.02万元、电费0.79万元、差旅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39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8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08万元、税金及附加0.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车1辆,其中:农业科技直通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4个项目,3个为省级资金项目,一个为农业农村部拨入的食用菌综合试验站项目,本单位2020年度无市本级财政预算项目。2020年度共收入项目资金149.25万元,全年共支出项目资金1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6.2%。2021年3月份,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农业处和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农函[2021]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已完成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项、省级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与化肥减量增效专项、省级粮食作物高效模式集成示范推三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不再复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从评价情况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成绩优良,自评结果为97分。2020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年度基础性工作任务,重点完成食用菌综合试验站项目的试验示范工作;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疫情监测防控工作,保证不出现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完成省级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及化肥减量增效专项工作;完成2020年粮食作物高效模式集成示范推广及农业种子管理、农业生态环保监测等工作。所涉资金均采取财政授权支付形式,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做到了使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社会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根据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表作出的自评结果为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本单位2020年度无市本级财政预算项目。

(3)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效益。二是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0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八、其他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含上级项目转移支付拨款)。

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按照有关规定,这里“三公”经费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出国(境)费。

6、机关运行经费: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日常公用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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