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市生态环境执法规划,拟定全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行为执法;负责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机动车排气行为执法;负责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破坏的行为执法。
(3)负责组织落实全市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现场执法工作,依法督办查处或直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4)组织全市综合性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各专项清查执法检查工作,配合落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风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稽查、突查、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交叉执法行动,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
(6)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等工作。
(7)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终端设施的建设、考核管理工作,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8)负责全市环境应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9)负责12369环保举报平台的受理、转办、督查及相关统计工作。
(10)指导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加强能力建设,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原名称为“市环境监察支队”,是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执法科、稽查科三个科室。2020年度机构改革,于2020年4月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20]号文件《中共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批准,正式组建新的“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是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副处级。下设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执法科、稽查科、曾都大队。
2.人员情况
2020年度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有参公、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职人数24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决算合计299.6万元,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9.6万元,占63.28%;上级补助收入110万元,占36.72%。比上年决算收入减少168.42万元,减幅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决算收入减少174.61万元,减幅47.94%,上级补助收入比上年决算收入增加6.19万元,增5.9%。主要原因:上年度含财政统筹驳回资金,本年度减少。与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59.51万元,增幅45.75%。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决算总计344.62万元。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44.6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减少30.78万元,减幅8.2%,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6.7万元,减幅7.2%,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07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2020年有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三)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48.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56万元,较上年减少14.9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上年结转资金财政统筹后拨回人员经费,2020年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减少。公用经费支出17.48万元,比上年减少12.64%,主要原因2020年度公用经费财政预算拨款减少。与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增加117.95万元,增幅90.67%。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26万元,较预算3.38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幅3.5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接待11批次110余人,较预算0.83万元减少0.04万元,减幅4.8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公车运行费2.47万元、出国费用支出为0元,较预算2.55万元减少0.09万元,减幅3.5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比上年“三公”决算支出增加0.69万元,增幅26.85%,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支出增0.25万元,增幅46.3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车运行费比上年支出增0.44万元,增幅21.67%,出国费用支出为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因上级检查等任务增多,增加了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7.4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比上年决算减少2.53万元,减幅12.64%。主要原因2020年度公用经费财政预算拨款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97%。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因无政府性基金,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属离退休人员服务用车。没有单价50万元、单价100万元的专用设备。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预算安排资金68.84万元,由于环保双垂改革未到位,导致能力建设装备及环境监察制式服装项目支出未实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额度内,产出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在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生态环境执法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84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预算执行率偏低,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2、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由于环保双垂改革未到位,导致能力建设装备及环境监察制式服装项目支出未实施;年初预算时把聘用司机人员劳务及档案整理费作为项目支出,后调整为基本支出,在基本支出中核算。下一步改进措施:1、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2、项目在申请设立时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根据项目性质及实际情况制定当年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指标,确定年初目标值,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评价和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附件:2020年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项目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2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一步梳理完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第三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说明: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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