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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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大数据中心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0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工作,推进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具体负责组建全市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中心。

(二)组织研究、编制全市大数据、数字政府、智慧城市、“互联网+”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实施智慧城市相关项目。

(三)组织编制全市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制定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等技术标准及管理办法,并实施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和交换。

(四)负责大数据中心基础数据库、基础支撑平台及核心应用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级财政性资金建设和维护的信息化项目方案评估,统筹全市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项目建设、监理、验收以及数据归集工作;协调推进重大公共数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

(六)负责组织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活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承担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的融合工作,开展大数据挖掘、清洗、分析工作;负责数据的分发和利用。

(七)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大数据中心是由市委和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处级市大数据中心内设综合科、数据资源科、运行维护和应用开发科三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113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1.74万元,上年结转735.35万元。市大数据中心成立于2019年底,2019年未编制部门预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1137.09万元,其中事业运行93.2万元、其他网信事务支出1043.89万元;基本支出9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4.9万元,公用支出28.3万元),项目支出1043.89万元。市大数据中心成立于2019年底,2019年未编制部门预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0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4万元,项目支出353.6万元。市大数据中心成立于2019年底,2019年未编制部门预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市大数据中心机关运维经费预算数为48.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办公费2.5万元。市大数据中心成立于2019年底,2019年未编制部门预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初资产总额为1043.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6.9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5.33万元。市大数据中心成立于2019年底,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为公务接待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费用。市大数据中心成立于2019年底,无上年对比数据。

第三部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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