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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大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大办2019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大办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大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据《宪法》,按照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立法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责和履职主要形式如下:
1、随州市人大的主要职责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是随州市的国家权力机关。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随州市的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和随州市驻军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根据随州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北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在随州市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审查和批准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随州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选举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随州市人民政府和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随州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2、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随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可通俗地表述为“四权”,即: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
(一)立法权。根据随州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北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立法工作需在制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基础上经起草、调研、论证、听证、协调、审议、表决等工作和程序。
(二)决定权。一是召集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二是讨论、决定随州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三是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四是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五是撤销随州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六是决定批准对随州市市级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七是决定授随州市市级荣誉称号等。
(三)监督权。一是在随州市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是监督随州市人民政府、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三是联系随州市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是受理人民群众对随州市人民政府、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等。
(四)任免权。一是在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个别任免;二是在随州市市长和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随州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三是根据随州市市长的提名,决定随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的任免,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备案;四是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五是在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随州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六是在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为服务和保障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下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研究室)和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10个正处级机构。办公室内设秘书科、综合科、老干部科、机关事务科、政工人事科、立法科、备案审查科、信访科。目前,行政干部35,行政工人2人,聘用人员7人,离休2人,退休30人(人数为2019年预算要求申报时间)。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大办2019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收入107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45.25万元,上年结转30万元。比上年减少89.45万元,同比减少7.68%,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资金减少,人员减少。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075.25万元,比上年减少89.45万元,同比减少7.68%,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资金减少,人员减少。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53.17万元,比上年减少41.81万元,同比减少7.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3万元,比上年增加55万元,同比增加144.73%,原因是该项与机关服务支出项目合并,总数与上年一致;人大会议支出12万,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人大立法支出5万,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人大监督支出80万,比上年减少20万元,同比减少20%,原因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及内网建设支出二期工程,支出减少;代表工作支出82.5万,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5.22万元,比上年增加33.33万元,同比增加152.26%,原因是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在本单位预算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4万元,比上年减少4.2万元,同比减少5.03%,原因是人员退休;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2.15万元,比上年增加11.21万元,同比增长27.38%,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住房公积金52.15万元,比上年减少2.47万元,同比减少4.52%,原因是人员退休;提租补贴支出10.86万元。比上年增加0.51万元,同比减少4.48%,原因是人员退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075.25万元,总体比上年减少15.12万元,同比减少1.39%,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5.67万元,比上年减少52.48万元,同比减少5.98%,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42万元,比上年增加29.13万元,同比增加27.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医疗卫生支出52.15万元,比上年增加11.21万元,同比增长27.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住房保障支出63.01万元,比上年减少2.98万元,同比减少4.5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1万元,比上年减少19.7万元,下降了9.26%,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8.66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8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2.03万元,培训费10.58万元,公务接待费5.47万元,工会经费13.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54万元,其中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及内网建设50万元,人大专项工作经费计算机设备2万元,人大专项工作经费其他印刷品2万元。比上年减少41万,同比减少43.15%,原因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及内网建设二期工程支出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人大办资产总额274.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万元、固定资产269.82万元、无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中,无房屋构筑物,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汽车7辆185.3万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增加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69.82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同比增加1.58%,原因为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老化更新购置,其中通用设备59.87万元,车辆185.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4.07万元,专用设备0.58万元。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无增减。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人大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7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1.7万元,减少1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同比增加5%;主要原因是:2018年出国计划未能执行,推迟到2019年执行。公务接待费19.17万元,比上年减少1.7万元,减少8.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维护费43.55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减少25.26%;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大办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指标设置情况说明:
1、法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法定会议。
2、代表履职情况:人大代表行使自身权利和义务,督办议案建议、走访调研等相关履职情况。
3、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开展各种调研、检查活动,各专(工)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无预算重点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201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1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2010103):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人大会议(2010104):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人大立法(2010105):反映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人大监督(2010106):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10107):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代表工作(2010108):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人大信访工作(2010109):反映各级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事业运行(20101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市人大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市人大机关基本医疗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市人大机关公积金经费支出。
提租补贴(2210202):反映市人大机关住房补贴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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