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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8-02-01
  • 信息来源:随州职院
  • 编辑:admin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目录

一、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1、学院主要职责

2、学院基本情况

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4、政府性基金情况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6、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7、政府采购情况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四、名词解释

一、学院主要职责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随大、随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2年4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鄂政函[2002]49号),2002年12月,由原随州师范、随州卫生学校、随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烈山中学等四所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3年1月,国家教育部以教发函[2003]27号文件对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备案。是一所以汽车、机电、服装设计、学前教育、建筑、医护、经济管理等学科门类为主,集普通大、中专及远程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组建以来,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教育厅及社会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坚持“特色立校、开放强校、文化活校、和谐兴校”的办学方略,坚持“围绕市场设专业,根据岗位设课程,内涵发展求质量,打造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湖北省语言文字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08年11月、2011年11月,学院分别通过了教育部第一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人民日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湖北日报》、《楚天快报》先后专题报道我院办学经验。

  二、学院基本情况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中段,固定资产总值3.367亿元(不含土地重置价值),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00余万元,馆藏图书总量85万册,校内建有生产性实训基地9个、实验实训室57个、校外实习基地65家。学院占地面积14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完善的办学条件和良好的教学质量吸引八方学子,来自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万名学生在这里求学深造。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415人,退休教职工127人。其中,专任教师266人,高级职称教师97人。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人数5324人,学院有19个二级单位,并设置有医护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和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5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商务英语、市场营销、会计与统计核算、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园林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应用英语、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导游、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学前教育等42个应用型专业,累计培训各类毕业生24000余人。

  学院先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和校校合作。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外高校联合开办了旅游与酒店管理、汽车、护理、财会等合作办学班,并实施“留学湖北”计划,开办留学生班,先后招生非洲籍留学生20余人。与武汉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办了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班。与上海中锐汽车、湖北康辉旅游、湖北大成、奇瑞汽车、湖北凯瑞百谷、广州水玲珑、武汉盛唐风、湖北齐星等知名企业合作,建立了数十个校企合作的办学实体和定向培养班。

第二部分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收入11813.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77.03万元,同比增加17%。其中:财政拨款(补助) 收入2716万元,比上年增加436万元,同比增加19.1%,原因:市财政局对我院的人均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84万元,比上年增加894万元,同比增加100.4%,原因:根据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省、市级政府今年加大对我院的专用基金、专用拨款的投入力度;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5258.16万元,比上年减少523.45万元,同比减少9.1%。原因:新生数量比上年相比减少,学费收入相应减少;其他收入1368万元,比上年增加1068万元,同比增加356%,原因:城投预付我院的土地款;上年结转687.81万元,比上年减少197.52万元,同比减少22.3%,原因:我院财务处年底支付日常款项而造成。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支出11813.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77.03万元,同比增加17%。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人员经费支出505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75.82万元,同比增加27%,原因:2018年要补发往年拖欠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支出1172.4万元,比上年增加382.1万元,同比增加48.3%,原因:学院2018年加大对教学、实习、实训的投入资金;项目经费支出5587.79万元,比上年增加3869.84万元,同比增加225.3%,原因:学院2018年要偿还往年融资款、对学院联合办学的资金投入、对招生宣传费用的加大。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总计4500万元(基本支出3081.16万元,项目支出141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524.01万元,同比增加13.2%。其中:教育支出45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99.98万元,同比增加36.4%。原因:市财政局对我院的人均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172.4万元,比上年增加382.1万元,同比增加48.3%。其中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办公费29.3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4万元,同比增加63%;印刷费63.5万元,比上年增加23.5万元,同比增加58.8%;水费1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同比增加10%;电费140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同比增加27.3%;邮电费32.25万元,比上年增加9.25万元,同比增加40.2 %;差旅费20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同比增加66.7%;维护费174万元,比上年净增加174万元;会议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8万元,同比减少80%;培训费54.9万元,比上年增加34.9万元,同比增加174.5%;工会经费6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同比增加4.2%;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上年增加3.34万元,同比增加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64.71万元,比上年增加178.5万元,同比增加62.4%。以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费用相应增加。会议费减少的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活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8.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449.27万元,同比减少36.9%,原因:节约学院的资金开支;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了406.11万元,同比减少45.2%,原因:节约学院的资金开支;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了14.5万元,同比增加12%,原因:学院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需从企业外聘。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上年增加3.34万元,同比增加59 %,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业务指导和检查,学生实习、就业单位等支出。经费预算严格按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及《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主要依据进行测算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保有量不变,但随着车龄增加,油耗、维修维护、车辆保险等方面支出有所增加,计划通过加强车辆管理降低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三部分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用财政局监制发票收的收入进入专户管理的,都是非税的。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财政资金范畴。

  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四、人员经费:是指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五、公用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六、教育经费:是指一个国家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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