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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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涂小丽

随州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落实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两个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随州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于2004年,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实有人员3人。2017年的主要工作:一是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常抓常新。以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在离退休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位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加强了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的思想状况,在思想上政治上关心爱护老干部,理顺老干部的思想情绪,老干部队伍和谐稳定,精神面貌健康向上。二是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亲情化服务持续升温,定期发放学习资料,持续对市直单位每名离休干部送生日祝福,生日当天为他们送一篮鲜花和500元慰问金等全方位的服务得到了老干部们的普遍好评。在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老干部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纪念活动,积极展示老干部爱国爱党、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在困难帮扶方面则是继续巩固和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制度,市级预留帮扶资金25万元,加大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关心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三是离退休干部优势作用有效发挥。通过积极搭建平台载体,坚持不懈地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全面升级离退休干部“牵手”活动,进一步扩大牵手范围。拓宽活动领域,活动影响力不断扩大。以“讲好中国故事、建设中心城市”为主题,动员组织老干部进学校、进党校、进机关、进社区,讲历史,讲人文、讲成长、讲发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全面推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关工委组织,开展特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深入了解历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代代相传。四是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切实加强。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持之以恒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促进老干部工作者增强大局意识,拓宽工作视野,锤炼过硬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学习传达3号文件精神,思想上再聚力,扎实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上再鼓劲,继续重视老干部工作信息宣传,舆论上再造势。

第二部分 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6%;上级专项转移支付5.7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4%。较上年减少10.77万元,下降2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40.37万元,按支出项目经济类别划分:人员支出30.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4%,医疗卫生支出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住房保障支出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较上年减少10.77万元,下降2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37万元,较去年减少3.8万元,下降8.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总额26.01万元,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差旅费5.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7万元。比上年23.38万元增加2.63万元,增幅为1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6.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7.医疗保障(21005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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