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总工会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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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张春燕

    随州市总工会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随州市总工会是全省实施“大部门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根据改革方案,市总工会机关内设7个职能部室,即办公室、经审办、组宣部、民管部、生产法工部、生活保障部(女职工部)、财务部,每个部室配备一名干部。机关共核定行政编制11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2名;经审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

  2015年本着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堵塞经费开支漏洞,保障重点工作资金需求,市总工会重新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控制工会业务和行政费支出,经费使用上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做到不超范围使用,不符合规定不予报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截止12月31日,市总机关现实有在编在岗干部12人,实有公车3辆,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3.65万元,比2014年下降了12%。

  

    随州市总工会主要职责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和市级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执委会和湖北省、随州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并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大中型企事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市政府做好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全总、省总做好在我市的全国、全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市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16年度部门工作实际,本着勤俭节约原则,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认真编制2016年度部门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收入预算情况。2016年,收入预算金额4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07.97万元,其他收入259.73万元,上年收入结转7.5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金额4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4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148.38万元,公用支出47.27万元;根据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安排部署和本年度重点工作,合理确定预算;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严格按部门分类分档定额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根据工作需要,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6.35万元,在2015年决算数上下降8%。









市总工会2016财政下达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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