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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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张春燕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党政群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鄂文[2000]46号)精神,设置随州市妇女联合会。市妇联机关共设置4个职能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宣部、城乡部、妇女儿童权益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妇联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市妇儿工委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级),副调研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机关退休人员4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妇女联合会是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主要职责: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2、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市妇女群众投身三个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拟定和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6、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统战联谊,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7、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8、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少儿维权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妇联组织的主要任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代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妇联组织的工作方针: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
  三、市妇联主要业务部门
  妇联机关设4 个主要职能部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一)办公室
  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协助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印、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接待联络、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有关新闻、信息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承办信访工作并予以落实、做好来信函的登记,并根据需要向相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把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事依据权力行使依据:《妇联工作实用手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办事时限及时办理办事对象:妇女、儿童信访接待工作接待来信来访问工作流程:热忱接待——耐心倾听、解释——进行引导分析——指引——部门衔接风险点:不热情接待,拖延时限造成矛盾激化,问题不能在萌芽状态解决,不能有效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
  (二)组织宣传部
  责任人:市妇联副主席 岗位责任 负责妇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承担协助管理各乡镇妇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女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等工作;负责妇联与各界妇女联谊会的联络工作;负责机关组织机构、人事、党建和老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负责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实施“家庭文明工程”,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动员组织妇女参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现、培养树立妇女典型,组织“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妇女界的统战工作。“三八”红旗手:表彰在我市现代化经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弘扬“四自”精神,奋力拼搏、勇于奉献的杰出女性。“三八”红旗集体:与三八红旗手同步表彰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弘扬“四自”精神、奋力拼搏、勇于奉献的杰出女性集体。“五好文明家庭”:旨在倡导家庭新风,为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三) 妇女儿童权益部
  岗位责任: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构建维权社会化格局,依托有关部门做好维权工作;参与、组织对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调研,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女组织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宣传、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推动社会各界为儿童少年办好事、办实事、抓好“春蕾计划”的实施;协调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春蕾计划”:帮助女童重返校园,维护女童受教育权、维护社会公平、推进社会文明,让贫困地区的千千万万个女童改变命运的民间公益组织活动。目前,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及时调整了“春蕾计划”资助重点,使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女童的资助,从学费、学杂费转移到生活费用的补助,救助范围也从小学、初中阶段扩大到了高中甚至大学。此外,为了进一步深入实施该计划,根据我国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在农村出现了“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现状,又把关注的重点延伸到,“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并推出了捐建“春蕾寄宿制学校”项目等。
  (四)城乡部
  岗位责任: 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动员和组织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指导并组织各级妇联开展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开发人力资源;鼓励、引导妇女广泛就业;全面实施“巾帼扶贫”工程,依托小额信贷等措施,促进贫困妇女工作进社区。“双学双比”女能手:在新农村干部建设中带领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女带头人、女村官,外出打工后返乡创业或就地创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女企业家、个体私营女企业主,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生产、加工或营销规模在当地名列前茅的女能人、农产品女经纪人。“巾帼建功”标兵:在参与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涌现出的优秀妇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联工作实用手册》农村妇女劳务输入输出基地,“中国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网”促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
  (五)妇儿工委办公室
  岗位责任: 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监测评估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负责组织开展与工作有关的调研、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6年,市妇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精减会议,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合理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一) 总体收支编制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27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拨款115.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6.4万元。
  (二)支出情况
  市妇联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7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5万元,项目支出156.4万元。
  基本支出:(1)人员经费支出115.7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经费91.3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32.5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经费7.27万元;住房公积金6.21万元;提租补贴2.58万元(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60万元。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经费总额255.47万元,其中213.47万元为全市农村贫困妇女“两癌”筛查救助资金,其它项目支出(含妇联工作、维权、留守儿童、两个规划、党建、文明创建等经费)42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说明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根据工作需要,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2016年市妇联“三公”经费预算6.14万元(其中:特种车运行维护费5.5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在2015年决算数上下降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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