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联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市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政府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一定区域内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个职能:一是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二是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三是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市残联内设办公室、康复部、组宣部三个部室。具体职责如下: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维权、无障碍环境建设、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法制建设、志愿者服务、残疾人证核发、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残疾预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积极参与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章、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7、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省残联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随州市残联2016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2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残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748.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18.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万元。包含:社会保障和就业1738.6万元,医疗卫生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市残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64万元,本年度因未预算出国境费用,所以三公经费比2015年预算低了1.55万元。
附:市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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