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管局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市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域,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门面招牌、彩虹门、横幅布标悬挂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景观照明工作;负责“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负责环卫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环卫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环卫服务市场化改革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统一管理;负责编报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为政府直管正处级事业单位,局机关编制16名,实有人员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办公室、督查考评科、执法监督科、业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工人事科等5个科室。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工作职能为: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内设办公室、督察考评科、执法监督科、业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工人事科等5个科室,下设1个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容环卫局)、8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城区分局、高新区分局、规划分局、督察大队、渣土管理大队、机动大队、数字化城管监督中心、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上述单位共有人员1120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局系统汇总预算收入10602.69元,其中财政拨款6742.1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4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97万元,其他收入2486.82万元,上年结转876.70万元。比上年增加1228.26万元,增加13.1%。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和其他收入的增加。
局机关本级部门预算收入1870.7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28.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00万元,政府性基金180万元,其他收入634.40万元,其他结转127.94万元。比上年减少799.6万元,减少了29.94%。其中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减少326.5万元,是因为项目资金减少,另外其他收入减少了473.10万元,是因为收费项目减少,收入降低。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局系统汇总预算支出1060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6.99万元,项目支出3365.703万元。比上年1228.26万元,增加13.1%。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和其他收入的增加。
局机关本级预算支出1870.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76.42万元,公用支出60.94万元。比上年减少799.60万元,减少29.94%。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局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723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5.17万元,项目支出16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7万元。比上年增加1077.02万元,增加17.47%。主要原因2019年工资大幅提高,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局机关本级财政拨款支出1108.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6万元,卫生医疗支出13.4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35.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4万元。比上年减少133.43万元,减少10.74%。主要原因2019年在职职工奖励津补贴不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度局系统政府性基金497万元,比上年减少320.5万元,减少原因是部分项目已经结束,不再开支。
2019年局机关政府性基金180万元,延续性项目180万元,比上年减少326.50万元,减少64.46%,减少原因是有的项目已经结束,无开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度执法局系统汇总运行经费共301.36万元,其中办公费27.49万元、印刷费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1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费22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7.08万元、福利费3.68万元、工会经费56.19万元、公务接待费18.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6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8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比上年减少104.93万元,减少比例为25.8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运行开支。
局机关本级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60.94万元,其中办公费7.89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1.08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工会费1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86万元,因公出国费用10万元。比上年减少2.03万元,减少比例为3.2%。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办公费开支,一切开支严格审核。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执法局系统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997.8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9.2万元,增加了159.9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外包托管费594万元及局机关本级增加的政府采购项目。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033.4万元,主要为服务类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679.4万元,增加了191%。主要原因单位改革需要装修办公用房及购置办公设备,及城区维护拆迁费、背街小巷维修费及更换国产电子信息化产品及烈山大道立面包装改造工程。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执法局系统资产总额2487.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6万元,固定资产1751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21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3.4512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汽车73辆,共计146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87万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增加3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增加18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了13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18万元。变化的原因是10个单位少量购置办公设备导致固定资产增加,二是收费小幅增加。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执法局本级资产总额274.96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282万元,固定资产261.2547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69.651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9.4512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汽车10辆,共计123.437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8.1661万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减少279.88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297.965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了17.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18万元。变化的原因一是局属部分单位财政国库结转结余金额和收入减少导致资产和流动资产减少;二是购置办公设备导致固定资产增加。
本部门资产总额274.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2万元,减少297.97万元,同比减少95.65%,减少原因为本年8个二级单位补发工资及补缴养老保险开支较大。固定资产17.9万元,增加万元,同比增加7.35%,增加原因为本年购入复印机及保密设备。
二、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执法局系统汇总“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13.06万元,比上年增加37.76万元,增加50.15%。其中公务接待费18.39万元,增加4.19万元,增加29.51%;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69万元,比上年增加33.59万元,增加65.7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较多,调整预算更符合实际。
2019年局机关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11万元。比上年减少1.19万元,减少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有因公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1.11万元,比上年减少0.091万元,同比减少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1.10万元,同比减少21.57%,主要原因是:严格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管局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216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各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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