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医保局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市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市医保局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依据权限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医保局为2019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20年纳入随州市医保局预算编报范围的包括:市医保局机关(行政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其中医保局机关构成为: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市医保局行政编制12名,参公编制14名,工勤编制4名。其中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工勤编制1名。单位实有人数:行政21人、参公8人、事业5人、工勤4人、聘用 3人。市本级实有人数(截止2019年12月31日):行政13人、工勤1名。说明:有2名副局长和1名总会计师2019年12月20日关系才到医保局,该3名人员未纳入部门预算。
因市医保局2019年新组建,无预算,2020年部门预算无上年数据,无增减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随州市医保局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090.69万元。医保局市本级预算收入合计69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1.91万元(非税收入30万元),其他收入416万元,上年结转73.4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总计1090.69万元,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13.42万元,医疗卫生1066.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9万元。医保局市本级预算支出合计691.39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0.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9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85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13.42万元,医疗卫生66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423.21万元,财政拨款(补助)393.21万元,非税收入3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拨款收入201.91万元。财政拨款(补助)171.9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77.97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6万、邮电费3.5万、差旅费4万、会议费2万、福利费3万、日常维修费2万、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42.85万、办公用房水电费5万、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30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2020年初资产总额83.85万,其中流动资产73.48万、固定资产净值10.37万(通用设备6.04万、家具用具4.33万元)。因医保服务中心2019年7月才从社保局中分离出来,财务一直由社保局代管,固定资产暂未移交,上述资产全为市本级数据。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随州市医保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4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
公务接待费1.9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随州市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医疗卫生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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