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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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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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填制发放,开展“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的管理,监督检查涉农收费政策的落实,调查处理涉农违规收费案(事)件。

  (二)指导农村集体资产清核、登记、评估和管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经统计年报工作;

  (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依法调查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的违法案件。

  (四)指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的申报立项。扶持和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登记管理工作,落实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财政项目资金投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农社对接,产销衔接。围绕粮食、蔬菜、畜禽等产业,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挂“随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定编5名,在职4人,退休1人。为市农业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法管理),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二部分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预算合计10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51.21万元减少50.90万元,减少33.6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51.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64.73万元减少13.45万元,减少20.78%;上年结转其他结转收入49.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86.48万元减少37.45万元,减少43.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额10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51.21万元减少 50.90万元, 减少33.6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73.67万元减少13.36万元, 减少18.14%;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77.54万元减少 37.54万元, 减少48.42%;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性支出38.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46.18万元减少7.95万元,减少27.2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1.55万元减少5.38万元,减少46.66%;商品和服务支出15.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5.94万元减少0.03万元,基本持平;项目支出4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77.54万元减少37.54万元,减少48.4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支出51.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20.40万元减少69.12万元,减少57.41%。其中农林水事务36.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07.24万元减少71.23万元,减少66.43%;社会保障和就业6.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6.17万元增加0.58万元,增加9.40%;医疗卫生3.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2.59万元增加0.74万元,增加28.57%;住房保障支出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4.40万元增加0.79万元,增加17.9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91万元,与上年15.94万元减少了0.0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化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03万元,基本持平。其中:办公费0.67万元,印刷费0.12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45万元,邮电费0.30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8.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会议费0.25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工会经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总额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的12.00万元减少2.00万元,减少16.6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减少16.67%;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无变化。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7.08万元减少5.27万元,减少74.4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2.8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31万元,与上年持平),比上年减少2.47万元,同比减少57.7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了公务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了公务车。

第三部分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

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农林水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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