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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8-01-31
  •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编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情况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构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2.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4.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随州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共有4个部门预算单位,所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

  截止2016年12月底,市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数:行政编人数24名、工勤编人数1人,以钱养事编人员1名、退休人员5名、劳务派遣人员2名。

  所属单位编制情况:市食品稽查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事业编人员15名、工勤编人员1名;市药品稽查局:行政机构,行政编制5名,实有人数:行政编人员3名;市高新区分局(含淅河所):行政机构,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5人、以钱养事编1名,实有人数:行政编人员6人,事业编人员5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年度预算安排总收入1404.82万元,较上年减少111.01万元,减少比例为7.3%。导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五项创建奖励性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没有列入预算收入。其中:本年安排1244.83万元,上年结转159.99万元。按收入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收入1075.35万元,其他收入169.48万元。

  本级年度预算安排总收入86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16.57万元,其他收入49.56万元,上年结转100万元。财政拨款较上年预算减少179.83万元,减少比例为20%。导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五项创建奖励性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没有列入预算收入。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34.99万元,增加比例为240%。增加的原因是近年省局有偿劳务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年度预算安排总支出1404.82万元,较上年减少111.01万元,减少比例为7.32%,减少原因:五项创建奖励性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没有列入预算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83.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7.39万元,项目支出594.4万元。

  本级年度预算安排总支出866.13万元,较上年减少211万元,减少比例为19.5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1.5万元,较上年减少93.31万元,减少比例为24.9%,减少原因:1.五项创建奖励性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没有列入预算支出;2. 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导致工资支出减少。日常公用支出124.63万元,较上年减少6.53万元,减少比例为4.98%,减少原因为本年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略有减少。项目支出460万元,较上年减少111.16万元,减少比例为19.46%,减少原因:原所属二级单位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从我局划出导致部分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市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财政拨款总收入1075.35,较上年减少440.48万元,减少比例为29.06%,减少的原因:五项创建奖励性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没有列入预算支出。其中:人员支出541.58万元,公用支出121.77万元,项目支出412万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财政拨款总收入716.57万元,较上年减少179.83万元,减少比例为20.06%,减少原因:1.五项创建奖励性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没有列入预算支出;2. 原所属二级单位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从我局划出导致部分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56.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67.12万元、公用经费89.45万元、项目经费360万元(项目预算主要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食药安办经费、投诉举报奖励基金、食品药品执法办案经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评价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验及风险监测经费、应急管理经费、行政审批经费、食品药品综合电子监管平台建设经费、执法能力建设经费、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2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0万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科普宣传和应急体系建设方面的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市直系统机关运行费2018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2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44万元,减少比例为20%,减少原因为原所属二级单位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从我局划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4.82万元,印刷费2.28万元、水费0.64万元、电费6.25万元、邮电费7.09万元、差旅费14.3万元、物业管理费21.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会议费3.49万元、福利费5.19万元、工会经费6.53万元、日常维修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8万元、以及其他费用3.2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5.27万元等。

  市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度预算安排8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7.04万元,减少比例为3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差旅费支出预算减少56万元,同比减少85%,物业管理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9万元,其他均与上年持平。按支出经济分类: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2.05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3.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9.45万元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的情况,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本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汇总总额就是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数,因为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都是以市局本级的名义进行采购。从资金来源分,财政预算拨款234万元。从采购类型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万元,主要用于监管设备购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政府采购服务140万元,主要为委托第三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费用。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合计22.56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增加比例为3%。增加的原因:1.省局将加大对地(市州)检查和指导频率导致公务接待增加;2.二级单位公务车使用年限久了,导致运行维护成本有所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3.68万元,较上年增加0.66万元,增加比例为17.93%,增加的原因:省局将加大对地方检查和指导的频率;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减少比例21.87%,减少的原因:贯彻市财政压缩预算开支的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8万元,较上年增加1.34万元,增加比例为10.69%,没有公务车购置的预算,增加的原因:二级单位公务车使用年限久了,导致运行维护成本有所增加。

  2018年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05万元,总体较上年减少3.08万元,减少比例为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比例为16.7%,减少的原因:贯彻市财政压缩预算开支的精神;公务接待费2.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比例3.9%,减少原因:贯彻市财政压缩预算开支的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比上年减少1.98万元,减少比例为18.7%。减少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较少,执法时,使用公务车平台车辆成本较低,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第三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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