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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17-02-10
  •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 编辑:市物价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随州市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随州市物价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规章,组织纳入定价目录的价格听证工作。
  2.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建议,制定全市价格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的建议。
  3.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收费政策,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4.研究提出市级管理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原则和作价办法;对中央、省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提出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拟订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实施细则,研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建议。
  5. 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健全价格举报制度,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并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协调仲裁工商企业之间、部门之间的价格矛盾和纠纷,为社会提供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信息服务。
   6. 负责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7.负责全市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编制原则,2017年纳入随州市物价局预算编报范围的包括:市物价局行政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单位构成为市物价局机关本级: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农产品与环境资源价格科、收费管理科、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成本调查监审科(随州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随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2名,实有人数:行政18人、工勤2名,聘用人员2名,退休6名。
  第二部分、随州市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物价局2017年收入694.83万元,比上年630.84增加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4.37万元,财政拨款补助463.83万元,上级拨款56.63万元。其中市物价局本级机关收入预算542.55万元,比上年增加58.87万元,因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上年结转减少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支出为694.83万元,比上年增加10%。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2万元,医疗卫生1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4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458.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3.85万元、公用支出104.47万元,项目支出236.51万元。
  2017年市物价局本级及价检分局支出总预算694.83万元。因工资增加,预算支出增加60万元。其中本级机关预算支出542.55万元,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预算支出152.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物价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3.8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30.6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6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3.14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88.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4.83万元,公用支出73.18万元。物价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4.5万元,比上年增加156.68万元,增长46.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2016年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用于本年度单位职工薪酬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总计73.18万元。其中,办公费9.1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5.18万元;邮电费2.22万元;差旅费4.96万元;因公出国费用1.5万元;维修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47万元;工会经费3.7万元;福利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8.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71万元。
  2017年,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总计73.18万元,比上年108.97减少35.79万元,减少33%。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随州市物价局没有新增政府采购项目。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随州市物价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财政资金安排6.5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6.5万元,减幅81.25%,原因是近年来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特别是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1.47万元,比上年2万元减少0.53万元,减幅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比上年减少35.52万元,减幅91%,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单位只保留了一台公车,相应费用减少。
  第三部分随州市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医疗卫生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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