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预算
  • 发布日期: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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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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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林业部门2017年预算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下设市森林公安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管理站、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国有大洪山林场、淅河林业管理站7个二级单位,监管随州市兴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下设单位财务均独立核算。
  市直林业部门实有人数240人,在职134人,行政编制25人,行政工人2人,事业编制37人,事业在职编外73人,以钱养事2人,自聘2人,离休1人,退休105人。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植树造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计划与资金管理科、林业产业科6个职能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干部12人、职工2人。离退休9人。
  二、2017年工作重点               
  2017年,全市林业工作奋斗目标:完成绿满任务22.4万亩;新建和改造木本油料基地10万亩;创建省级森林乡镇3个,创建省级绿色示范村100个;全市森林覆盖率增长0.15%,活立木蓄积量增长3%;力争实现林业总产值140亿元;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林业部门  2017年预计收入总计126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39.2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522.13万元。上年结转208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469.36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性支出55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6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57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81万元,林业事务支出13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1万元。
  2、林业局机关   2017年预计收入总计34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6.2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40万元。上年结转95.44万元。本年支出总计441.65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性支出20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8.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98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万元,林业事务支出35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林业部门 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739.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8.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24万元,专项林业工作经费支出41万元。
  2、林业局机关  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306.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71万元,专项林业工作经费支出8万元。
  (三)政府基金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重要事项的说明
  林业部门   2017年市林业部门行政费281.4万元,其中:办公费6.78万元、印刷费0.89万元、水费0.65万元、电费5.48万元、邮电费5.24万元、取暧费1.04万元、物业管理费1.44万元、差旅费126.56万元、因公出境费5.4万元、维修费0.67万元、会议费7.65万元、培训费3.66万元、公务接待费5.02万元、工会经费15.53万元、福利费19.4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4.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4万元。
  林业局机关  2017年局机关行政运行费为100.19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16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6.23万元、会议费4.4万元、福利费2.5万元、日常维修费0.19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1.6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27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3.32万元、培训费0.96万元、因公出境费1.6万元、差旅费36.2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费用12.82万元。
  局机关行政运行费较上年减少23.33万元。主要原因为局机关2016年退休3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局机关政府采购总额为11万元,其中:空调及桌椅采购1.6万元,办公用品采购6.4万元,公务车维修3万元。2017年预算采购1347.1万元,其中森林公业务技术用房及森林防火项目1305.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费用41.6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林业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46.52万元,财政拨款20.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2万元,因公出国9.9万元,公务用车23.6万元。
  林业局机关  “三公”经费预算18.75万元,财政拨款8.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5万元,因公出国6.1万元,公务用车7.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6.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增加6.1万元,公务接待增加4.18万元,公务用车减少3.93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原因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为:近年来,林业项目有所增加,涉及项目的培训、申报、作业设计、上级检查、验收等过程所需费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经费、公因出国费增加。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故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林业部门未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9.03万元。
  林业局机关未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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