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汇总)
二、部门收入总表(汇总)
三、部门支出总表(汇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汇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汇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汇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汇总)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汇总)
九、收支预算总表(本级)
十、部门收入总表(本级)
十一、部门支出总表(本级)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本级)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本级)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本级)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级)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核定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指导区(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3、监督检查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或参与调处跨区、市及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4、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指导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
5、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和土地定级估价、登记发证工作。
6、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入股、政府收购及交易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7、组织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审核确认市属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8、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含城区四个办事处不在规划区范围的)国土资源直接管理;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9、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开发和保护;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市矿产储量登记、管理工作;参与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按政策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审批评估机构资质,确认矿产资源储备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成果。
10、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治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参与地质灾害的救治工作。
11、负责市级土地、房屋、草地、林地等不动产登记的监督管理,指导县、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登记信息互联共享;会同有关部门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
12、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和监督使用市级耕地开垦专项资金。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系统2017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有八个,分别是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随州市国土整治局、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随州市不动产局。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行政编制23人,工勤编制2人。一般管理部门类3档。目前行政在职人员21人,工勤在职人员1人,以钱养事1人,退休人员10人。目前新招录2人,编制还未正式进入单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系统汇总收入预算合计884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550.7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297.53万元,其他收入136.86万元,上年结转4856.67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593.87,其他结转4262.8)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预算合计1479.1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26.31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28万元(省基本农田保护专款),政府性基金收入868.7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156.1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总额(2040.77万元)减少561.63万元,减少比例27.52% 。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系统汇总支出预算合计884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7.03万元,项目支出5873.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0.84万元。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47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02万元,项目支出957.1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2040.77)减少561.63万元,减少比例27.5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系统汇总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合计1225.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63.0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2.74万元。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合计426.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3.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2.7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安排总额(326.57万元)增加99.74万元,增加比例30.5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系统汇总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229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9万元,项目支出2210.94万元。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86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4万元,项目支出804.2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总额安排(1196.2万元)减少327.48万元,减少比例27.38%。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系统汇总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办公及印刷费65.43万元,邮电费22.1万元,差旅费190.82万元,会议费10.05万元,福利费22.12万元,维修(护)费4.63万元,水费电费21.8万元,物业管理费4.98万元,培训费8.97万元,其他40.71万元。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办公及印刷费2.04万元,比去年(4.6万元)减少2.56万元,减少比例55.65%;邮电费3.16万元,比去年(2.36万元)增加0.8万元,增加比例33.9%; 差旅费64.17万元,比去年(58.76万元)增加5.41万元,增加比例9.21%;会议费2.4万元,比去年(2.1万元)增加0.3万元,增加比例14.29%;福利费3.7万元,比去年(3.4万元)增加0.3万元,增加比例8.82%;维修(护)费0.28万元,比去年(0.25万元)增加0.03万元,增加比例12%;水费电费2.82万元,比去年(2.11万元)增加0.71万元,增加比例33.65%;物业管理费0.72万元,去年无;培训费1.44万元,比去年(1.26万元)增加0.18万元,增加比例14.29%;其他支出3.64万元,比去年(0.42万元)增加3.22万元,增加比例766.67%;。
(六)政府采购情况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系统汇总政府采购年初预算458次(个),金额1395.49万元。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192次(个),金额525.92万元,其中采购货物类71个(台),金额36.27万元;服务类96次,金额45.65万元;工程设计类25次,金额444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9万元。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2.31万元,比去年(1.75万元)增加0.56万元,增加比例32%,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人员编制情况及标准测算的结果;车辆运行维护预算10.1万元,比去年(16.54万元)减少6.44万元,减少比例38.9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因公出国(境)预算8.4万元,比去年(18万元)减少9.6万元,减少比例53.33%,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次减少。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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