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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发布日期:2017-02-10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一、部门概况和主要职责
  随州市司法局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置,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司法厅机关共设置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科、司法鉴定管理科、随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局和政治部8个内设机构。管理市律师协会、随州市烈山公证处、随州市炎帝法律服务所、随州市忠信法律服务所及正义司法鉴定中心。
  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安置市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干部;协助管理各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随州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我局预算总收入53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408.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3.4万元,总收入较2016年上涨了约20%左右,主要是上年各类结转结余资金增加了;2017年预计行政运行支出349.64万元,普法宣传支出15.41万元,其他司法支出84.41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6.3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6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28万元。2017的支出较上年增加约20%。
  2、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我局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471.96万元,其中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08.46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63.5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约20%,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计公共安全支出39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6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共安全支出较2016年增加约26%,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3、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我局机关工作人员预计一般公共预算工资福利支出236.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5.72万元,其中,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0.73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4.37万元,物业管理费0.77万元,差旅费13.62万元,维修费2.07万元,会议费3.40万元,培训费4.10万元,公务接待费1.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32万元,其中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各类支出。2017年机关运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2016年增加约20%,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6年下降了约15%。
  5、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我局根据工作需要,预计采购办公桌椅类3套,约需0.9万元;计算机设备10台,约需4.5万元;其他服务10次,约需5万元;其他纸制品5次,约需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台,约需0.5万元。2017年购买审计服务预计需2万元,安全服务6万元,其他服务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9万元。2017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1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2.76万元,是因为2017年的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补助1.81万元,增加的部分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预算为17.49万元,较2016年下降了6.83万元,是因为2016年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处置了两辆公务用车。                 
  四、 随州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五、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各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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