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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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招商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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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拟订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提出全市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分析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组织参与全市对外开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网络招商的平台作用。

  (四)根据授权,承办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国家、省政府举办的经济合作活动。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论证机制体制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论证、推介洽谈和重要客商的接洽工作。

  (六)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建立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储备和发布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责任目标、承担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办和年度考核,对全市招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八)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跟踪服务;参与协调解决全市外来投资企业各类问题和投诉。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招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3个科室,行政编制7名,以钱养事岗位1个,目前实有人数8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招商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24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3万元,上年结转170.02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10.84万元,同比下降4.4%,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人员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招商局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4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7万元,项目支出115.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9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0.84万元,同比下降4.4%,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人员支出减少,招商活动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招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3万元,项目支出90.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8.10万元,同比增长52%,主要是因为2016年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用于本年度单位职工薪酬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增加,另一方面上年招商专班及招商活动结余结转项目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招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招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8.19万元,其中差旅费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19万元。公务费较上年减少18.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支出,二是人员调动减少,加强机关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支出,公务费用相应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随州市招商局没有新增政府采购项目。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7年未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6.21万元,因招商活动减少,活动项目中涵盖了公务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年3月2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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