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财政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7-02-10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审核: 涂小丽

  随州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经信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随州市经信委概况
  一、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汽车产业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6.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7.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8.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9.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10.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1.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和所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4.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15.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16.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承担市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信委设1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科(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
  3.规划与科技科。
  4.经济运行科。
  5.企业发展科(市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6.县域经济与产业政策科。
  7.电力科(市“三电”工作办公室)。
  8.行业管理科。
  9.电子信息产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10.政工人事科。
  11.老干部工作科。
  12.汽车机械产业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8个。其中:主任1个,副主任4个,总经济师1个;市汽车产业办公室主任1个,副主任1个;正科级领导职数12个。
  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工勤编制3个。
  第二部分随州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随州市经信委预算指标如下: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95.9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00.26万元,上年结转95.72万元;与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686.3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94.61万元,其他收入148.59万元,上年结转43.10万元)相比,增加9.68万元,增长率为1.4%。增加原因:公务员增资及离退休老干部增加离退休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为695.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9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7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7万元;与 2016年支出预算686.30万元相比,增加9.68万元,增长率为1.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为657.56万元,其中,上年财政拨款结转57.30万元。与 2016年支出预算494.61万元相比,增加162.99万元,增长率为32.94%。
  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性支出35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72万元;
  按照财政局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分别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72.21万元,用于委本级单位行政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18.91万元,用于委本级行政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3.行政运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150801):481.37万元,用于委本级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
  4.住房公积金(2210201):26.54万元,用于委本级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5.提租补贴(2210202):5.53万元,用于委本级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8.72万元,与2016年115.94万元相比减少了2.64万元,减少率为19.64%。其中:办公费2.10万元,印刷费0.28万元,水费0.31万元,电费2.50万元,邮电费3.90万元,取暖费0.48万元,物业管理费0.84万元,差旅费51.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80万元,维修(护)费0.34万元,会议费2.80万元,培训费1.70万元,公务接待费2.78万元,工会经费4.60万元,福利费5.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9万元,其他支出23.0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7.00万元,其中车辆加油服务3.9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50万元,购置桌椅5.00万元,购置计算机设备1.6万元,一般会议服务5.0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随州市经信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2.80万元,比上年增加2.80万元,增长率为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已申报出国计划,财政局未批复。
  公务接待费2.78万元,比上年增加0.37万元,增长率为15.3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市场价格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9万元,比上年减少14.87万元,减少率为67.4%。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车辆减少,费用相应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随州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医疗卫生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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