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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预算
  • 发布日期:2017-12-12
  •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 编辑:随州市数据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中心基本情况

    二、中心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中心基本情况

    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属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单位,挂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牌子(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内设综合科、业务科、督查科,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行政审批、审核、许可和办公、办照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规范、公开、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中心现有管理人员12人,其中公务员7人、工勤编制2人、临时雇请勤杂人员1人、公益岗2人,进驻单位33个,窗口工作人员220人,银行收费窗口1个、工作人员3人。市中心与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办公面积6000平方米。

    二、中心主要职责

   (一)建立准入制度,落实进驻办事窗口的单位,确定进入中心窗口具体的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建立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三)对审批事项登记、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程序、 时限进行规范,落实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

   (四)对需2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协调,组织联合办理。

   (五)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六)对具有行政服务职能但未进驻中心的市直单位行政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七)受理有关行政审批和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并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提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公共服务、投资与商务代理等配套服务。

   (九)对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46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3.57万元,占比67.33%;上年结转152.13万元,占比32.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465.7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9.6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0万元;项目支出355.30万元, 主要项目如下:

    1、运行经费349.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0万,上年结转129.30)

    2、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6万元(上年结转)

   (三)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6年度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加油及维修,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大幅压缩,主要原因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控经费开支。  

   第三部分随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反映除“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反映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10301:反映用于保障机构人员工资福利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0302及专项服务(04项)2010304:反映用于保障中心平台正常运行的支出。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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