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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文体局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6-03-01
  • 信息来源:市文体局
  • 编辑:市文体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鄂发〔2014〕7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随发〔2015〕3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挂随州市版权局、随州市文物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规划、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

  (四)指导、管理全市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全市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体育运动项目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市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承担全市举办的国际、国内、省内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机制,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机构的日常业务,以及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含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负责市属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资质的监管以及记者证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市全民阅读活动。

  (六)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及广播电影电视文艺作品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推进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农村电影放映,扶助边远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发展;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节目监管;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管理工作;管理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与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随州广播电视台实施行政管理,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市版权事业。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事业。负责文物法规执行与监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与利用各项工作;申报全市文物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并负责工程的监督检查;审核和申报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和管理;对全市文(博)物开放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指导、协调全市文(博)物建设和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文物经营单位的购销活动;对全市文物市场和文物对外交流实行调控和宏观管理;查处文物保护违法行为;检查指导各级文物、博物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监管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文物市场经营活动,实施依法设定的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文物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拟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指导、扶持产业园区与基地建设。

  (十一)统筹规划并实施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

   2、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擂鼓墩文物管理处)划归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管理。

   3、原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随州电视台、随州人民广播电台合并成立随州广播电视台,由随州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随州市中波实验台划归随州广播电视台管理。 

、人员编制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暂保留原广播电影电视局划转人员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名,劳务派遣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兼任版权局副局长、1名兼任文物局副局长),工会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办公室副主任)1名。

四、2016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1、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53.2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235.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0万,政府性基金收入178万元。

2、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3.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9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151万元。

3、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4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因公出国费2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6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5年文体局财政三公经费预算是23.9万元,2016年文体局财政三公经费预算是43.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0万元,原因是增加因公出国预算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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