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统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九、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2019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随州市统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批市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或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外省市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外省市间的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情况
2019年随州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岗位1个。现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20名,行政工人1名,以钱养事人员1名,退休人员5名,内设11个科(室)。
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2个: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市普查中心,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5名;市普查中心参公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3名。2个直属事业单位决算并入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随州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788.87万元,比上年771.36万元增加17.51万元,增加2.27%。其中本年收入705.57万元,比上年678.48万元增加27.09万元,增加3.9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83.3万元,比上年92.88万元减少9.58万元,减少10.31%。
2019年支出788.87万元,比上年771.36万元增加17.51万元,增加2.27%。其中本年支出725.72万元,比上年699.94万元25.78万元,增加3.6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63.15万元,比上年71.42万元减少8.27万元,减少11.58%。
(二)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决算收入合计70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5.57万元,占100%。
(三)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决算支出合计72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05万元,占88.88%;项目支出80.67万元,占11.12%。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78.98万元,与2018年761.4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51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正常增人增资增加了人员和公用经费外,项目经费减少,以及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9.58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15.83万元,占年初预算625.8万元的114.39%。与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相比699.94万元增加15.89万元,增加2.27%。按政策规定增人、增资,人员和公用支出相应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1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8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35.16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决算为80.67万元。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7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5万元,占预算的14.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55万元的27.15%;公务接待费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4万元的8.72%。低于预算的原因:取消了因公出国(境)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也无因公出国(境)开始;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19.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比2018年的4.18万元减少2.13万元,减少50.96%;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18年的0.6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50%。
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19年市统计局公务接待共计5批次,3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领导来随督导调研、随县广水、外省市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93万元,其中:办公费3.73万元、印刷费1.8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3.52万元,邮电费2.29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2.75万元、维修(护)费9.45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5.6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5.63万元、福利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7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8年决算数59.14万元增加18.79万元,增长31.77%。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局机关增加了2名人员,为军转和转隶人员,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也增加,二是会议培训以及宣传方面费用增加。
(九)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市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为49万元,其中:货物类1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39万元。
2019年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5万元,完成预算的95.1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7%,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7%。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19.53万元增加22.52万元,增加115.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政府大楼办公室调整,增加办公室和会议室装修及设备采购。
(十)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统计局公务用车机动车共有1辆。
(十一)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完成经济监测报告,开展统计数据执法检查,提供高质量统计数据;进行了“四经普”登记、数据处理等工作,并发布普查的主要数据结果,完成资料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机关运行保障落实到位。
2.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19年市统计局“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统计局2019年度“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8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2019年度“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资金纳入了随州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年初预算。2019年度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正常开展。根据随州市统计局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为400,000.00元;2019年度“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实际支出357,431.67元。“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为市统计局延续性项目,2019年度该项目资金40万元(年初预算资金为80万元,当年财政实际拨付资金为40万元),由随州市统计局具体承办。本次评价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全年的“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全面了解在评价时段内该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管理状况和项目产出效果进行分析,总结项目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质量与效率。根据相关资料,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度“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做到了专款专用,坚决杜绝了擅自扩大经费开支范围、超预算支出、虚列经费开支等现象。
根据《2019年市统计局“统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统计局2019年度“统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9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随州市统计局2019年度“统计专项经费”项目立项目的:做到不断创新公开方式、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逐步提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统计业务,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2019年度“统计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纳入了随州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年初预算。2019年度该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为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统计专业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随州市统计局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数据,该项目资金42万元已于2019年度全部拨付到位,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统计专项经费”项目实际支出418,280.19元。“统计专项经费”项目为市统计局常年性项目,2019年度该项目预算资金42万元由随州市统计局具体承办。本次评价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全年的“统计专项经费”项目,全面了解在评价时段内该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管理状况和项目产出效果进行分析,总结项目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质量与效率。根据相关资料,2019年度“统计专项经费”项目金专款专用,管理情况良好,支出费用严格按照会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
随州市统计局无财政专项支出、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收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第五部分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年度市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2019年市统计局整体绩效自评表
第四次经济普查绩效自评表
统计专项经费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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