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18年度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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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张春燕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下一步打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开放开发城市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1)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编制有1个机关和2个二级单位: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农业区划办公室(参公编制),节能监察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发改委机关行政干部编制30人,行政工人编制1人,工勤人员2人;农业区划办公室参公编制3人;节能监察中心公益一类编制3人。机关内设科室如下: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二)政工人事科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开发区管理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稽查办公室、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对外经济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七)地区经济科
  (八)农村经济科
  (九)交通能源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工业科(国民动员办公室)
  (十一)高技术产业科
  (十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
  (十三)社会发展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
  (十四)市鄂西圈办综合协调督办科
  (十五)财金贸易科
  (十六)经济技术协作科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由三个单位组成,分别是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随州市农业资源区划委员会办公室、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市发改委部门收入1036.32万元,比上年增加33.92万元,增3.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32万元,比上年增加33.92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性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134.43万元,比上年减少326.87万元,减少70.86%。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市发改委部门支出927.4万元,比上年减少97.95万元,减少9.55%。其中:基本支出762.25万元,比上年减少90.63万元,减10.63%;项目支出165.15万元,比上年减少7.33万元,减4.2%,主要用于信用体系建设、对口支援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项目评审费、信息化建设(续建)等项目支出上。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压缩支出和项目减少支出。经收支相抵后,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3.3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随州市发改委“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27万元,比上年33.57万元减少17.3万元,下降51.53% 。

1、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10.68万元。

2、2018年,保有公务车辆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8万元,比上年减少6.96万元,下降54.55%。主要是因为单位严格公车管理,控制开支,加强保留的车辆日常维护,未进行大检修。

3、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0.47万元,比上年增加0.34万元,增3.36%。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接待增加。全年共接待186批次1326人次。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39万元,比上年163.49万元减少25.10万元,下降15.35%。其中办公费10.96万元;印刷费9.82万元;咨询费2.60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8.33万元;邮电费4.34万元;差旅费17.61万元;维修(护)费5.06万元;租赁费0.73万元;会议费3.47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劳务费2.29万元;工会经费4.50万元;福利费4.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3万元;其他交通费23.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0万元。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单位公车主要支付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今年单位进一步压缩支出规模,印刷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等支出均比去年减少。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严格执行政府货物采购目录,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48万元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市发改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共有公务车辆2辆,均为保留的应急公务用车。市发改委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资产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核对一次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实、账表相符。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18年,我委共有信用体系建设、对口支援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等3项项目支出。对口支援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项目评审费等3个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总计评价资金207万元。从评价结果看,3个评价项目平均得分93分,最高得分95分,最低得分92分。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我委总体情况良好,整体支出自评得92.9分,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年末基本无结转结余;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项目前期费与项目评审费均为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二者可以合二为一;二是项目预算的准确性不高,如出国经费单独作为项目支出列支,手续相对繁琐,可列入单位日常支出中;三是部门支出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务处理和项目核算不够准确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针对项目支出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市发改委全面核查,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从提高项目绩效预算入手,探索建立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监控机制,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促进项目加快实施。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把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制度办法,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三)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进一步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工作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完善财政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按照预算安排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当年的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离休干部和退休人员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1、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

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下一步打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开放开发城市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1)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干部编制30人,行政工人编制1人,工勤人员2人。机关内设科室如下: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二)政工人事科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开发区管理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稽查办公室、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对外经济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七)地区经济科
  (八)农村经济科
  (九)交通能源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工业科(国民动员办公室)
  (十一)高技术产业科
  (十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
  (十三)社会发展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
  (十四)市鄂西圈办综合协调督办科
  (十五)财金贸易科
  (十六)经济技术协作科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市发改委本级收入1039.5万元,比上年减少293.93万元,减2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0.22万元,比上年增加41.50万元,增4.62%;其他收入0.10万元,比上年增0.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9.18万元,比上年减少335.53万元,减少77.18%。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市发改委本级支出合计1039.5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9万元,减22.04%,其中:基本支出669.09万元,比上年减少90.63万元,减13.01%;项目支出165.15万元,比上年减少7.33万元,减4.2%,主要用于信用体系、对口支援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项目评审费、信息化建设(续建)等项目支出上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05.27万元,比上年减少186.50万元,减少47.60%。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随州市发改委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27万元,比上年33.57万元减少17.3万元,下降51.53% 。

1、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10.68万元。

2、2018年,保有公务车辆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80万元,比上年减少6.96万元,下降54.55%。主要是因为单位严格公车管理,控制开支,加强保留的车辆日常维护,未进行大检修。

3、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0.47万元,比上年增加0.34万元,增3.36%。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接待增加。全年共接待186批次1326人次。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8年度,发改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43万元,比上年163.49万元减少28.06万元,下降17.16%。其中办公费10.96万元;印刷费9.82万元;咨询费2.60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8.33万元;邮电费4.34万元;差旅费17.57万元;维修(护)费5.06万元;租赁费0.73万元;会议费3.47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劳务费2.29万元;工会经费4.50万元;福利费4.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3万元;其他交通费21.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0万元。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单位公车主要支付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今年单位进一步压缩支出规模,印刷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等支出均比去年减少。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严格执行政府货物采购目录,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48万元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市发改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共有公务车辆2辆,均为保留的应急公务用车。市发改委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资产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核对一次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实、账表相符。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18年,我委共有信用体系建设、对口支援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等3项项目支出。对口支援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项目评审费等3个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总计评价资金207万元。从评价结果看,3个评价项目平均得分93分,最高得分95分,最低得分92分。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我委总体情况良好,整体支出自评得92.9分,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年末基本无结转结余;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项目前期费与项目评审费均为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二者可以合二为一;二是项目预算的准确性不高,如出国经费单独作为项目支出列支,手续相对繁琐,可列入单位日常支出中;三是部门支出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务处理和项目核算不够准确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针对项目支出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市发改委全面核查,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从提高项目绩效预算入手,探索建立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监控机制,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促进项目加快实施。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把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制度办法,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三)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进一步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工作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完善财政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按照预算安排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当年的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离休干部和退休人员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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