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招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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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概况
  一、招商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拟订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提出全市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分析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组织参与全市对外开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网络招商的平台作用。
  (四)根据授权,承办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国家、省政府举办的经济合作活动。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论证机制体制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论证、推介洽谈和重要客商的接洽工作。
  (六)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建立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储备和发布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责任目标、承担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办和年度考核,对全市招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八)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跟踪服务;参与协调解决全市外来投资企业各类问题和投诉。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商局部门基本情况
  市招商局部门决算包含本级预算1个单位。
  本单位2018年末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以钱养事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8,其中在职人员8人。
  市招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投资促进科
  (三)投资服务科
  第二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41.46万元,比上年增加39.38万元,增长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8万元,比上年增加121.07万元,增长55%;年末结转结余0.66万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因为一是人员增资,二是招商活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41.46万元,比上年增加39.38万元,增长13%。其中:基本支出214.15万元,比上年增加47.85万元,增长28.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23.93万元,比上年减少11.19万元,下降8%,年末结转结余3.38万元,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未完结结账。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8.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6.17万元,增加20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15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102.24万元,增加91%,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23.93万元,与年初预算净增,主要是因为省及市组织招商活动增加。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及福利支出164.73万元,较上年137.64万元增长19.7%,主要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万元,较上年0.72万元增长176%,主要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47.43万元,较上年27.95万元增长69.7%,主要因为招商活动增加交通费、差旅费等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4.88万元,较上年增加12.1万元,增长435%;较年初预算增加9.83万元,增长195%,主要是因为一是省政府组织境外招商活动增加,我市组团参加了相应境外经贸招商活动。二是招商活动增加,接待客商数量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7万元,与上年同期净增,主要是参加了省组织的境外招商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92万元,较上年减少1.26万元,减少57.8%,较年初预算减少2.63万元,减少74%,主要因为规范了公务用车范围,同时下半年公务用车进行了处理;公务接待费8.25万元,较上年增加7.6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7.45万元,主要因为接待客商数量增加。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参加省团2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80余人次。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市招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3万元,比上年增长19.48万元,增长69.7%%。其中:办公费9.75万元、印刷费10.75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2.14万元;邮电费2.93万元、物业管理费4.50万元;差旅费8.16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会议费0.1万元、劳务费1.09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2万元、其他交通费3.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省政府组织境内外招商活动增加,印制宣传资料、交通、差旅等费用增加。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市招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招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招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招商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2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总额的36.7%。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执行率100%,项目开展顺利及时,全面完成设定的目标。
  对2018年度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自评,绩效自评结果优秀。2017年,全市实际利用内联资金308.6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04.6%,同比增长14.7%。全市全年新签订项目16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62个,合同金额277.6亿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引进内联资金320亿元,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40个,组织举办了重大招商活动。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
  附件:2018年度市招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全市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123.92万元,完成预算24.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成功举办“2018湖北·随州炎帝故里经贸洽谈会”,现场洽谈对接项目58个,其中,台上签约15个项目,总投资163.2亿元。二是积极参加省级组织的招商推介活动。组织参加“津洽会”、“渝洽会”、“哈洽会”、“兰洽会”、“9·8厦洽会”、“2018世界500强对话湖北”、“鄂粤港澳洽谈会”等活动,并在深圳举办2018随州·深圳经贸洽谈会,在香港、深圳两地共上台签约12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三是坚持产业发展方向,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按照“三极支撑、多点突破”的发展格局,精心策划包装150余个招商项目,其中,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和文化旅游项目78个,占52%。四是推动专班定点定向招商。全市46个招商分局(专班)170余名干部进驻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开展招商,洽谈引进一批重点项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做好2019年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分析,科学合理制定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及活动预案。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三是加强财务管理。
  附件:2018年度市招商局项目绩效自评表
  
  通过对项目支出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细化预算编制,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加强资金管理和督导检查。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不随意变更预算项目、超预算安排支出。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的差异,合理、精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
  第三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空表备注:2018年度市招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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