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基本情况
(一)机构、职能设置
(二)人员情况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政府采购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决算公开表(含汇总表)
一、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公安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4、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5、组织、指导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0、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1、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13、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4、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5、拟订全市各地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16、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7、领导在我市的铁道、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8、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随州市公安局下辖曾都区公安分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分局,代管随县公安局,广水市公安局。
内设7个职能科室(部、中心)即: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机关党委)、警务保障部、科技信息科、情报信息研判中心、信访科、审计科。政治部为副处级单位,审计科为副科级单位,其他均为正科级单位。
直属15个支队、处室,即: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特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支队(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警卫处、刑事侦查支队(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法制支队(行政审批科)、内部安全保卫支队。交警支队、特警支队为副处级单位,其他均为正科级单位。
随县公安局下辖19个派出所,广水市公安局下辖17个派出所,曾都区公安分局下辖8个派出所,高新区公安分局下辖2个派出所。
随州市公安局本级预算包含随州市公安局(本级)7个职能科室、直属15个支队及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分局。
(二)人员情况
2018年底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共有在职民警389人,比上年增加9人;退休人员117人,比上年增加4人;协警人员458人,比上年增加44人,主要是刑侦支队合成作战中心增加情报员8人,交警支队因在职民警减少(退休)增加协警19人,监管支队因纪委留置专区增加协警13人,高新分局增加4人。
2018年底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共有在职民警591人,比上年增加4人;退休人员256人,比上年增加17人;协警人员680人,比上年增加46人。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扫黑除恶受到领导肯定。46条黑恶线索核查到位,54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得以告破,13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26个涉恶团伙土崩瓦解,118名犯罪嫌疑人顺利起诉,各项扫黑除恶任务指标全市排名第一。侦办梅明涛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1名团伙成员生效判决,省厅专门发来贺电祝贺,区委书记何运平,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健多次批示肯定。
二是侵财案件逐年持续下降。打掉了盘桓在解放路沿线的“广水帮”、“新疆帮”等5个扒窃团伙,扒窃案共发635起,同比下降34%;端掉了扎根在天生街、小东关巷附近的多个盗窃摩托车团伙,盗窃摩托车案共发632起,同比下降3.5%;加大了城区“天网工程”覆盖,做实了巡逻防控机制,提升了辖区群众防盗意识,入室盗窃案共发407起,同比下降26%。
三是命案全破再创历史纪录。在广东抢劫杀人的彭玉龙17年后在南郊落网,在南郊茶庵行凶杀人的姜关海13年后被缉拿到案,在北郊“缪斯酒吧”结伙伤害致人死亡的黄乾巍、敖勇光2年后悉数归案,开发区首义村彭文保被杀案不到6个小时就成功告破。
四是生态环境获得有效改观。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让曾都蓝天常驻、青山常在、碧水长流。创新了河库警长制度,环境污染治理机制正在逐步完善。打击了北郊非法采砂行为,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起诉。严办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线索,2名汽配企业车间负责人正在等候宣判。严查了全区污染河道问题,4名养猪厂老板先后被依法行政拘留。开展了城区噪声污染整治行动,明珠广场、神农公园噪音扰民得到一定缓解。
五是合成作战催生破案动能。投资了180万元建成高规格合成作战中心,组建了17人的打击盗窃摩托车专班,建立健全了合成作战工作机制,大大提升了全局破案攻坚的内生动力。全年共破刑事案件660起,同比上升36.9%,刑事打处(逮捕和直诉)407人,同比上升22.6%。在白云湖堤发生的一起重大持刀抢劫案,犯罪嫌疑人王江不到6小时就被抓获;在城区发生的系列盗窃摩托车案,在一个月内全部告破,1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六是社区戒毒开创新的局面。曾都分局积极争取,区政府投入50万元专项资金,建成了10个统一标识、配齐硬件的中心戒毒社区。构建了以常务副区长和各禁毒委成员单位、各镇、办、管委会“一把手”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区禁毒委被省禁毒委命名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预算收入、支出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预算收入20973.5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83.65万元,减少3.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98.9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867.63万元,减少9.85%,主要为减少奖励工资;其他收入467.8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66.34万元,减少26.23%,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406.78万元(其他结转3406.78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32万元,增加65.66%,均为已建成为付款项目。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预算支出总计20973.5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83.65万元,减少3.16%。其中:人员支出6607.72万元,比上年减少43.56万元,减少0.65%,主要为减少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支出1761.24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8万元,增加7.23%,主要为人员增加及物价上涨。项目支出12604.61万元比上年减少758.77万元,减少5.68%,根据实际项目建设需要安排。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预算收入27873.7万元,比上年减少2130.19万元,减少7.1%。其中预算财拨款收入22355.09万元,比上年减少4017.58万元,减少15.23%,主要是本年预算不含奖励工资。其他收入1341.56万元,比上年增加179.84万元,增加15.48%,根据2017年其他收入数据测算;上年结转资金4177.05万元(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5万元),比上年增加1707.55万元,增加69.15%,均为已建成或正在建设未付款项目。
汇总预算支出27873.7万元,比上年减少2130.19万元,减少7.1%。其中人员支出10627.79万元,比上年减少931.38万元,减少8.06%,主要预算支出不含民警奖励工资,实际人员因增人增加增加约1900万元;公用支出2717.3万元,比上年增加118.17万元,增加4.55%,主要是上年预算偏低,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项目支出14528.61万元,比上年减少1316.98万元,减少8.31%,根据当年项目建设需要安排。
2、预算财拨款收入、支出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7098.96万元,比上年减少1912.63万元,减少10.06%。主要是由于本年预算奖金不包含奖励工资。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98.96万元,比上年减少1912.63万元,减少10.06%。其中:人员经费6166.35万元,比上年减少284.37万元,减少4.41%,主要是预算不含奖励工资;日常公用经费1761.24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8万元,增加7.23%,主要是人员增加及物价上涨;项目经费9171.37万元,比上年减少1746.58万元,减少16%,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预算财拨款收入22355.09万元,比上年减少4062.58万元,减少15.38%,主要是本年预算不含奖励工资。2018年汇总预算财拨款支出22355.09万元,比上年减少4062.58万元(含结余资金45万元),减少15.38%。其中人员经费10186.42万元,比上年减少1172.55万元,减少10.32%,主要减少奖励工资,实际人员经费增加约1900万元;日常公用2717.3万元,比上年增加118.17万元,增加4.55%,主要是上年预算偏低;项目支出9451.37万元,减少4062.58万元,减少24.14%,根据当年项目建设需要安排。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决算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预决算收入: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决算收入22054.42万元,比预算数增加1080.85万元,增加5.15%,主要是预算不含奖励工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92.61万元,比预算数增加1093.65万元,增加6.4%,主要是预算不含奖励工资;其他收入838.4万元,比预算数增加370.57万元,增加79.21%,主要是市纪委拨看守所留置专区建设经费191万元,市城投拨交警支队交通设施建设费86.54万元。上年结余资金3023.4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83.38万元,减少11.25%,主要是财政收回中央投资随州市强戒所建设经费500万元。。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收入30890.3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3016.6万元,增加10.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73.18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2718.09万元,增加12.16%,主要是增加奖励工资;其他收入1826.27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484.71万元,增加36.13%,主要是市纪委拨看守所留置专区建设经费,市城投拨交警支队交通设施建设费,曾都区财政增加辅警人员经费及平安城市建设经费;结余资金3990.85万元,比预算收入减少186.2万元,预算数为预估。
预决算支出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决算支出19627.56万元,比预算减少1346.01万元,减少6.42%。其中人员支出10093.93万元,比预算支出增加3486.21万元,增加52.76%,主要是增加奖励工资、民警及辅警人员增人增资。日常公用支出2377.08万元,比预算增加615.84万元,增加34.97%,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分配曾都分局预算过大,二是扶贫支出增加,三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项目支出7156.55万元,比预算减少5448.06万元,减少43.22%,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过多,年中已调减项目支出2159.9万元。二是交警车管分中心,交警二大队,警察训练馆等建设滞后,随州市强制戒毒所未能开工,资金结转下年。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支出26882.35万元,比预算减少991.35万元,减少3.56%;其中人员支出15568.81万元,比预算支出增加4941.02万元,增加46.49%,主要是增加奖励工资、民警及辅警增人增资。日常公用支出3122.74万元,比预算增加405.44万元,增加14.92%,主要原因一是预算不含扶贫支出、残疾人工资保障金,二是预算不足。项目支出8190.8万元,比预算减少6337.81万元,减少43.62%,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过多,年中已调减项目支出2729.28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建设滞后,资金结转下年。
(2)财政拨款决算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财政拨款预决算收入: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财政拨款决算收入20754.3万元,比预算数增加3655.34万元,增加21.38%,主要一是预算不含奖励工资,二是上年结余资金2561.7万元,预算数无。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财政拨款收入27921.43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5566.34万元,增加24.9%。主要一是奖励工资、增人、增资、抚恤金、人犯给养费、寻根节安保追加预算;二是上年结余资金2848.25万元,预算数无。
财政拨款预决算支出: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864.03万元,比预算增加1765.07万元,增加10.32%;其中人员支出9833.97万元,比预算支出增加3667.62万元,增加59.48%,主要是增加奖励工资、民警及辅警增人增资。日常公用支出2362.28万元,比预算增加601.04万元,增加34.13%,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分配曾都预算过大,二是扶贫支出增加,三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项目支出7543.83万元,比预算减少1907.54万元,减少20.18%,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过多,年中已调减项目支出。二是部分项目建设滞后,资金结转下年。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5522.84万元,比预算增加3167.75万元,增加14.17%;其中人员支出15001.43万元,比预算支出增加4815.01万元,增加47.27%,主要是增加奖励工资、民警及辅警增人增资。日常公用支出2977.58万元,比预算增加260.28万元,增加9.58%,主要原因一是预算不含扶贫支出、残疾人工资保障金,二是预算不足。项目支出7543.83万元,比预算减少1907.54万元,减少20.18%,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过多,二是部分项目建设滞后,资金结转下年。
2、收入支出与上年数据对比分析。
(1)决算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分析
决算收入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决算收入22054.42万元,比上年增加114.94万元,增加0.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92.61万元,比上年减少2326.85万元,减少11.34%,主要是上年收入含中央投资随州市戒毒所经费1366万元,财政拨随州市公安局应急装备经费700万元,本年年初结余资金量较大;其他收入838.40万元,比上年减少9.09万元,减少1.07%;年初结余资金3023.4万元,比上年增加245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专款属于提前下达,2018年使用;部分项目属于省市共建项目,等省厅统一安排时间完成;部分项目已经完成,预留部分质保金;部分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待建。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收入30890.3万元,比上年增加481.84万元,增加1.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73.18万元,比上年减少2485.8万元,减少9.0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收入含中央投资随州市戒毒所经费1366万元,二是上年收入含财政拨随州市公安局应急装备经费700万元,三是本年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比上年减少855万元;其他收入1826.27万元,比上年减少246.07万元,减少11.87%,主要是上年含曾都区财政拨曾都分局老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年初结余资金3990.85万元,比上年年初结余增加3213.71万元,主要是上年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专款属于提前下达,2018年使用;部分项目属于省市共建项目,等省厅统一安排时间完成;部分项目已经完成,预留部分质保金;部分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待建。
决算支出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决算支出19627.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1.49万元,增加6.58%。其中:人员支出10093.93万元,比上年增加711.11万元,增加7.58%,主要是人员增资。日常公用支出2377.08万元,比上年减少64.66万元,减少2.65%,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业务经费记入日常公用经费,实际支出基本持平。项目支出7156.55万元,比上年增加565.03万元,增加8.57%,主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支出26882.35万元,比上年增加1067.61万元,增加6.58%。其中:人员支出15568.81万元,比上年增加601.94万元,增加4.02%,主要是人员增资。日常公用支出3122.74万元,比上年减少219.74万元,减少6.57%,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业务经费记入日常公用经费,实际支出基本持平。项目支出8190.8万元,比上年增加685.41万元,增加9.13%,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部分公用支出调整到本年项目支出办案业务费,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二是项目建设主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2)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分析
决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8192.61万元,比上年减少2326.85万元,减少11.34%,主要是上年收入含中央投资随州市戒毒所经费1366万元,财政拨随州市公安局应急装备经费700万元,本年年初结余资金量较大。年初结转2561.69万元,比上年增加2107.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专款属于提前下达,2018年使用;部分项目属于省市共建项目,等省厅统一安排时间完成;部分项目已经完成,预留部分质保金;部分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待建。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财政拨款收入27921.43万元,比上年减少295.9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5073.18万元,比上年减少2485.8万元,减少9.0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收入含中央投资随州市戒毒所经费1366万元,二是上年收入含财政拨随州市公安局应急装备经费700万元,三是本年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比上年减少85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848.25万元,比上年年初结转结余增加2189.87万元,上年度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决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决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12196.24万元,比上年增加624.48万元,增加5.4 %。
按支出性质分类:人员经费9833.97万元,比上年增加624.48万元,增加5.4%,主要是人员增资。日常公用经费2362.28万元,比上年增加29.12万元,增加1.25%,主要是物价上涨,增加扶贫支出。项目经费6667.79万元,比上年增加328.03万元,增加5.17%,根据实际需要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565.14万元,比上年增加1434.88万元,增加17.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调到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4334.83万元,比上年增加363.93万元,增加9.17%,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83万元,比上年减少824.52万元,减少59.19%,主要是减少退休人员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本年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4530.93万元,比上年减少127.02万元,减少2.73%,根据实际需要购置。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25522.84万元,比上年增加693.17万元,增加2.79%。
按支出性质分类:人员经费15001.43万元,比上年减少473.77万元,增加3.26%,主要是人员增资。日常公用经费2977.57万元,比上年减少185.81万元,减少5.87%,主要是上年部分业务经费记入日常公用经费,实际支出基本持平。项目经费7543.83万元,比上年增加405.21万元,增加5.68%,一是上年部分公用支出调整到本年项目支出办案业务费,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二是项目建设主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382.58万元,比上年减少1820.95万元,增加34.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调到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5367.39万元,比上年增加113.55万元,增加5.78%,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3.85万元,比上年减少1332.18万元,减少67.76%,主要是减少退休人员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本年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4985.55万元,比上年减少18.55万元,减少0.37%,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他支出153.47万元,比上年增加109.4万元,均为扶贫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随州市公安局2018年末结转资金2426.85万元,交警车管分中心,交警二大队,警察训练馆等建设滞后,资金结转下年,随州市强制戒毒所未能开工,资金将申请由财政收回。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 预决算对比分析
1、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79.84万元,决算支出428.31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50.45万元,减少3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35万元,决算支出413.35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21.5万元,减少34.88%,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275万元,决算支出140.14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34.86万元,减少49.04%,年中调减支出10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支出。2018年更新车辆6辆,其中市局技侦支队购置特种车1辆,特警支队购置执勤执法车3辆,交警支队购置执勤执法车1辆,高新分局购置刑侦现场勘查车1辆,支出140.1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60万元,决算支出273.21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86.79万元,减少24.11%,减少原因主要一是近年来分批更新车辆,车辆维修费下降,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目前随州市公安局本级资产系统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1辆,其中批复执法执勤用车7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7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应急公务用车1辆,合计112辆。其余59辆均为为摩托车、自行车、待报废处置车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3.76万元,决算支出14.95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8.81万元,减少55.72%,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
2、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16.94万元,决算支出738.34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78.6万元,减少27.3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955万元,决算支出721.11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33.89万元,减少24.49%。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455万元,决算支出315.07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39.93万元,减少30.75%,年终调减预算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0万元,决算支出406.04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94.96万元,减少18.79%,减少原因主要一是近年来分批更新车辆,车辆维修费下降,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目前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公务用车保有量218辆,其中批复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应急公务用车1辆。其余59辆均为为摩托车、自行车、待报废处置车辆。2018更新车辆15辆,支出315.07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1.94万元,决算支出17.23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4.71万元,减少66.83%,减少原因一是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
(二)支出与上年对比分析
1、随州市公安局本级2018年决算“三公”经费428.3万元,比上年减少200.25万元,减少31.86%。其中:
(1)本年及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3.35万元,比上年减少186.27万元,减少31.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0.14万元,比上年减少159.31万元,减少53.2%,根据车辆实际需要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21万元,比上年减少26.96万元,减少8.98%,主要是近年来分批更新车辆,车况较好,车辆维修费下降。
(3)公务接待费14.95万元,比上年减少13.98万元,减少48.32%,共接待372批次,1920人次。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
2、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三公”经费738.3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43万元,增加13.42%。其中:
(1)本年及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1.11万元,比上年减少95.79万元,减少11.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15.07万元,比上年减少64.96万元,减少17.09%,根据车辆实际需要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04万元,比上年减少30.83万元,减少7.06%,主要是近年来分批更新车辆,车辆维修费下降。
(3)公务接待费17.23万元,比上年减少18.64万元,减少51.96%,共接待431批次,2216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随州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2362.28万元,比上年增加29.12万元,增加1.25%,主要是本年扶贫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204.74万元,比上年减少59.22万元,减少22.43%,主要是上年一些其他科目记入办公费;印刷费52.01万元,比上年增加12.97万元,增加33.24%,主要是上年部分印刷费记入办公费;咨询费16.7万元,比上年增加14.65万元,劳务费53.86万元,比上年减少20.15万元,合计比上年减少5.36万元,减少7.07%,主要是上年市局大院停车场建设期间,为拆迁原址汽配厂,产生劳务费38万元,实际本年各项审计、咨询、律师服务费用比上年增加约20万元;水费62.87万元,比上年增加21.87万元,增加53.35%,电费384.13万元,比上年增加17.6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民警工资中代扣水电费117.9万元各单位之间尚未划转结算,未冲减水电支出,二是本年人员增加53人,各种电器设备增加,导致水电费增加;邮电费39.67万元,比上年减少2.97万元,减少7%,主要是使用各种网络通讯工具;物业管理费94.71万元,增加15.96万元,增加20.27%,主要是物业管理人员工资上涨;差旅费77.46万元,比上年减少18.25万元,本年因培训产生的差旅费记入培训费科目;维修(护)费298.48万元,比上年减少2.78万元,减少0.82%,与去年基本相等;会议费0.44万元,与上年基本相等;培训费52.37万元,比上年增加30.86万元,增加143.56%,一是上年培训产生的差旅费记入差旅费科目,二是本年加强了对民警的培训力度;公务接待费14.95万元,比上年减少13.98万元,减少48.32%,主要是本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人数;被装购置费43.85万元,比上年增加21.35万元,增加94.89%,主要是协警人员增加;工会经费70.08万元,比上年减少35.51万元,减少33.31%,本年根据《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发【2018】6号)文件要求,退休人员福利费不使用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71万元,比上年减少12.28万元,减少15.95%,主要是近年来更新车辆较多,车况良好,维修保养费用下降;其他交通费289.58万元,比上年增加14.9万元,增加5.42%,本科目核算民警公务交通补贴,正常增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5.34万元,比上年减少101.91万元,一是上年含城区治安防范建设(两抢一盗)支出76.58万元,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赠与149.3万元,比上年增加105.23万元,增加239.78%,本年支出对口扶贫村危桥冲减32.36万元,变电站建设26万元,帮扶扶贫户21.29万元,汉东楼社区“三民”工程视频监控帮扶款12万元,残疾人工资保障金32.57万元,其他捐赠,各项对上访户维稳等支出25.08万元。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7.58万元,比上年减少185.81万元,减少5.87%。其中办公费343.43万元,比上年减少38.34万元,减少10.12%,主要是严格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印刷费39.16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减少0.24%,与去年基本持平;咨询费3.86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加88.47%,主要是聘请第三方进行支出绩效评价;水费95.58万元,比上年增加20.61万元,增加27.49%;电费477.04万元,比上年增加54.86万元,增加12.99%,水电费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办公场所增加,拘留所、看守所关押人员增加,新增交通红绿灯及交通设施电费,二是本年民警工资中代扣水电费各单位之间尚未划转结算,未冲减水电支出;邮电费47.66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减少7.74%,部分属于办案业务费,记入项目支出;物业管理费128.31万元,比上年增加5.83万元,增加4.76%,主要是上年部分单位12月份物业管理费本年支付;差旅费91.58万元,比上年减少13.22万元,减少12.61%,上年部分培训费记入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维修(护)费338.54万元,与上年基本相等;租赁费1.79万元,比上年增加0.56万元,增加45.32%,主要是交警二大队业务技术用房改建,该大队暂时租房办公;会议费0.69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减少13.88%,主要是视频会议系统更加完善,费用降低;培训费55.02万元,比上年增加31.86万元,增加124.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部分培训本年结算,二是上年部分培训费记入差旅费;公务接待费17.23万元,比上年减少18.64万元,减少51.96%,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被装购置费54.46万元,比上年增加13.63万元,增加33.39%,主要是协警人员服装费及执勤装备;劳务费78.73万元,比上年增加0.99万元,增加1.27%,主要是增加审计、律师服务费;工会经费101.42万元,比上年减少64.1万元,减少38.72%,本年根据《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发【2018】6号)文件要求,退休人员福利费不使用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71万元,比上年减少14.82万元,减少18.64%,主要是近年来更新车辆较多,车况良好,维修保养费用下降;其他交通费(公车补贴)437.84万元,比上年增加15.42万元,增加3.65%,为人员增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0.03万元,比上年减少282.62万元,减少38.5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含治安防范建设(城区安装防“两盗”设备如防爬刺、平安车棚等)120.23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二是曾都分局伙食费121.02万元使用其他资金。赠与153.47万元,比上年增加109.4万元,增加248.24%,均为扶贫支出。办公设购置本年列入项目支出,上年在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5.7万元。
五、政府采购说明
随州市公安局本级预算采购货物类360批次,支出2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25.67%;采购工程类15批次,支出49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60.88%;采购服务类46批次,支出1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3.45%。合计支出8180万元。
实际采购货物类352件次,支出2144.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34.08%;采购工程类12批次,支出3161.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50.23%;采购服务类45批次,支出987.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5.69%。合计支出6294.19万元。
随州市公安局汇总预算采购货物类422批次,支出26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26.95%;采购工程类23批次,支出6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61.18%;采购服务类49批次,支出11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1.87%。合计支出9944万元。
实际采购货物类408件次,支出270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38.23%;采购工程类16批次,支出332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46.87%;采购服务类47批次,支出1056.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4.91%。合计支出7084.1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末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固定资产年末余额28102.69万元,比上年增加2815.73万元,增加11.14%,其中:
房屋新增341.7万元,主要是交警支队业务技术用房改建结转资产;通用设备新增1679件667.09万元,经财政批复减账1090件1056.82万元;专用设备新增405件套3128.67万元,经财政批复减账146件263.23万元;家具用具新增119件36.44万元,经财政批复减账254件35.45万元。目前随州市公安局本级资产系统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1辆,其中批复执法执勤用车7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7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应急公务用车1辆,合计112辆。其余59辆均为为摩托车、自行车、待报废处置车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公共安全(204类):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公安(20402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七、行政运行(公安)(204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20402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信息化建设(公安)(2040219项):反映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十、执法办案(公安)(2040220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一、其他公安支出 (20402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十七、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十八、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一、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电费、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二、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三、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十五、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十六、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十七、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二十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二十九、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一、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十二、工会会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十四、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支出。
三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十六、退休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三十七、医疗费:反映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三十八、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绩效评价
随州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8年)
根据市财政局会议精神,市财政局拟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随州市公安局委托随州方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对我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现将绩效综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本次评价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 月3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部门概况
1.1.1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公安局设22个内部机构:办公室(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研判中心)、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特警支队(反恐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支队、内保支队、警卫处、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法制支队、消防支队(武警现役编制)、科技信息科、警务保障部、监察室(挂审计科牌子)、信访科;
2018年底随州市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586人,退休人员239人,职工26人,协警人员634人。
1.1.2 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防范和抵御政治安全风险,维护稳定。精心组织、指导,圆满完成对涉政专案的安保工作。
2: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加强重点人分级分层管控,安保维稳打胜仗,搭建好反恐怖情报信息平台,有力维护随州社会稳定。
3:扫黑除恶,猛打黑恶犯罪,集中开展“打财、扩线、破伞、治非”四大战役,以合成作战严打突出犯罪。
4:成功化解、稳妥处置涉军、涉教、群体聚集等一批涉稳事件,维护随州社会大局稳定。
5:强化基层实战单元,优化基层数据支撑,大力推进派出所质量提升,着力提高基层警务效能。
1.1.3 项目实施情况
1.1.3.1项目的构成。本项目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构成。
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为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公安专用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支出、执勤执法车辆购置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办案业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等。
1.1.3.2项目执行情况。
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财政拨款收入为25073.18万元,其他收入1826.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90.85万元,2018年度支出为2688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1.55万元(人员支出15568.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22.74万元),项目支出8190.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07.95万元。
1.1.4 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1.4.1资金来源。2018年随州市公安局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2355.09万元,年初收入结转和结余4177.05万元,决算收入25073.1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1.1.4.2 资金使用。本年度部门使用资金2688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1.55万元,项目支出8190.80万元,期末结转和结余4007.9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分类如下:
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对比表
项目 | 预算数(万元) | 执行数(万元) |
基本支出 | 13345.09 | 18691.55 |
项目支出: | 14528.61 | 8190.80 |
曾都分局办公楼维修及派出所办案区改造 | 500.00 | 53.69 |
曾都业务技术用房建设 | 514.00 | 112.75 |
府河派出所建设 | 150.00 | 0 |
车管分中心建设 | 3000.00 | 609.88 |
随州市强制戒毒所 | 1366.00 | 0 |
办案业务费 | 1500.00 | 1600.8 |
交通工具购置费 | 515.00 | 315.07 |
办公设备购置 | 210.00 | 349.38 |
平安随州建设 | 556.00 | 916.61 |
技侦设备购置延续 | 844.75 | 800.09 |
交通标志、标线及设施维护 | 395.00 | 271.73 |
交警设备购置延续 | 397.00 | 83.66 |
网安设备购置 | 760.00 | 212.17 |
警犬基地建设 | 41.06 | 41.06 |
未确定信息化建设项目 | 1200.00 | 605.75 |
禁鞭专项工作经费 | 65.00 | 49.55 |
其他 | 2514.80 | 2168.61 |
2.1投入
2.1.1绩效目标合理性和合规性
我们认为,随州市公安局制定了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符合市委、市政府赋予随州市公安局的职责。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打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组织、指导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等具有重要意义。部门绩效目标符合单位的长期规划,可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情况。
本项指标得满分3分。
2.1.2 绩效指标明确性
我们认为,项目依据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
设定的绩效指标侧重于职责履行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设置了18 个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本项指标得满分2分。
2.1.3 在职人员控制率
经审核,随州市公安局2018年度行政编制数600 人,以钱养事人数25人,公益岗位人数24人;实有行政人员586人,以钱养事人数23人。
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在职人员控制率达到绩效目标。
本项指标得满分3分。
2.1.4““三公”经费”变动率
通过查阅预算资料,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76.94万元,其中:
项 目 名 称 | 2017年预算(万元) | 2018年预算(万元) | 变动金额(万元) |
因公出国(境)费 | 30.00 | 10.00 | -2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510.00 | 515.00 | +5.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50.00 | 500.00 | -50.00 |
公务接待费 | 51.94 | 51.94 | 0.00 |
合 计 | 1141.94 | 1076.94 | -65.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65.00/1141.94*100%=-5.70%,低于目标值。在2018年编制预算时对“三公”经费的预算数进行了有效控制。
本项指标得满分4分。
2.1.5重点支出安排率
2018年预算安排项目总支出33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车管中心建设3000万元,随州市强制戒毒所1366万元,办案业务费1500万元,技侦设备购置844.75万元,平安随州建设556万元,重点项目支出合计7266.75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7266.75/14528.61*100%=60.02%。
计算得分60.02%/70%*100%*3=3.14分
本项指标得3.14分。
2.2 过程
2.2.1预算完成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年度批复预算为27873.7万元,年度预算调整后为30943.40万元,实际执行为26882.35万元,与年初批复预算支出比,预算完成率为96.44%,与调整后预算支出比,预算完成率为86.88%。
本项指标得3分。
2.2.2预算调整率
部门年度预算为27873.70万元,年度预算调整后为30943.40万元,调整金额3069.70万元。
预算调整率=3069.70/27873.70×100%=11.01%。
计算扣分=(11.01%-10%)&Pide;0.5%×0.1=0.20分
本项指标评价满分为5分,扣0.2分,本项指标得4.80分。
2.2.3支付进度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根据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部门2018年全年实际支出26882.3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990.85万元,本年结余结转4007.95万元,本年部门预算安排27873.70万元,全年执行中追减991.35万元。
支付进度率=26882.35&Pide;(27873.70-991.35)×100%=100%。
依据评估标准,本项指标评价得4分(满分)。
2.2.4结转结余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本年度结余结转金额4007.95万元,全年支出预算总额27873.70万元,结转结余率为=4007.95&Pide;27873.70*100%=14.37%。
计算扣分=14.37%&Pide;0.5%×0.1=2.87分
本项指标评价满分为4分,扣2.87分,本项指标得1.13分。
2.2.5公用经费控制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为2717.30万元,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为3122.7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3122.74&Pide;2717.30×100%=114.92%。
计算扣分=(114.92%-100%)&Pide;0.5%×0.1=2.98分
本项指标评价满分为4分,扣2.98分,本项指标得1.02分。
2.2.6““三公”经费”控制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738.34万 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76.94万元,控制率为68.56%,对比预算“三公”经费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压缩。
对比2017年的“三公”经费总额852.77万元,2018年同比下降了114.43万元。2018年规范公务用车和公车运行接待费、公务接待活动,使得“三公”经费中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费接待费支出比2017年都有所下降。具体如下表: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项目 | 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10.0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15.00 | 721.11 |
公务接待费 | 51.94 | 17.23 |
合 计 | 1076.94 | 738.34 |
本项指标评价得满分4分。
2.2.7政府采购执行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本年度部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7084.18万元。政府采购2018年预算10724.0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7084.18/10724.00=66.06%,计算得分66.06%*4=2.64分。
本项指标评价得2.64分。
2.2.8管理制度健全性
我们认为,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随州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市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制度》、《随州市公安局财务报账审核工作机制》、《随州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对预算编制、审批程序、支出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机关管理和资产管理作出了较详细的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对预算单位的资产规范和预算目标的实现,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
本项指标评价得2分。
2.2.9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抽查,资金支付均经过分管领导、经办人、局长签字,主管会计审核盖章,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检查中没有发现超出预算规定范围和虚列的支出,公务接待费附有发票、消费清单、公函、审批单,形式和手续符合制度规定,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检查往来挂账,该单位有债权债务挂账,债务为代扣代缴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3700.61万元,债权为暂付款894.04万元,未发现截留、挪用和挤占资金。我们认为,该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本项指标评价得分6分
2.2.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随州市公安局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2018年预算于2018 年3 月在网站公告专栏栏目上公开,并对预算的收入情况、项目支出明细情况都作了相应的说明。2018年决算也按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本项指标评价得分3分
2.2.11基础信息完善性
通过检查项目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和选用的会计科目,核对账账、账表、账实是否相符,我们认为随州市公安局能准确完整地反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基本财务制度健全,能做好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本项指标评价得分4分
2.2.12资产管理安全性
随州市公安局年末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11381.98万元,执法执勤车辆3892.22万元,通用设备3240.92万元,专用设备6202.63万元等。单位主要依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资产的使用、保存、配置、处置等都作了相应的规范。
查看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借方发生额,检查了其购进手续。预算单位购进超1000元的作固定资产,报政府采购,取得采购计划后再报政府采购系统确认,下达确认函后再支付货款,符合制度规定。
本项指标评价得分6分。
2.2.13固定资产利用率
2018 年末随州市公安局固定资产全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为随州市公安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项指标评价得4分。
3.1产出
3.1.1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和抵御政治安全风险,积极侦办邪教专案。
随州市公安局上年末设定的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全力侦办“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专案3起,抓获邪教人员,捣毁窝点; 实际侦办“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专案3起,抓获邪教人员8人、教育转化42人,捣毁窝点3个,收缴各类邪教反宣品730余份。该项产出数量指标圆满完成。
本项指标评价得2.5分。
3.1.2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加强重点人分级分层管控。
随州市公安局绩效目标设定的年度产出数量指标:走访重点人员≥60名,发放慰问金≥3万元。
2018年度实际共完成情况: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加强重点人分级分层管控,凡敏感节点,对涉军、民师等重点群体及重点人督促落实属地包保管控和服务管理责任,先后走访重点人员65名,发放慰问金3.25万元。该项产出数量指标已完成。
本项指标评价得2.5分。
3.1.3安保维稳打胜仗。
年度设定的该项产出数量指标为收集情报≥8000条, 100%提前预警稳控赴省到京到市上访人员。
2018年度实际共完成情况:进一步强化情报预知预警能力,收集情报8673条, 提前预警稳控一大批赴省到京到市上访人员,成功打赢了三级“两会”、“寻根节”和金砖会晤等系列重大节庆活动和敏感节点维稳安保攻坚战,加大非访打击力度,依法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32人,教育训诫639人次。
本项指标评价得2.5分
3.1.4成功化解、稳妥处置涉军、涉教、群体聚集等一批涉稳事件,维护随州社会大局稳定。
年度设定的该项产出数量指标为:100%稳妥处置涉教、涉军等群体聚集涉稳事件,把控舆情,控制事态,抓煽动、组织、挑头闹事人员≥30人。
2018年度实际共完成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公安机关成功化解涉军群体赴京涉访活动151次、303人次,稳妥处置“4.9”涉教、“7.16”“8.28”涉军、“9.26”涉出租车、“12.17”涉环保群体聚集等一批涉稳事件。依法侦办“9.26”涉出租车群体专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12人,有力地维护了随州社会大局稳定。
本项指标评价得2.5分。
3.1.5扫黑除恶,搞好平安建设,打击突出犯罪,命案必破。
年度设定的该项产出质量指标为:扫黑除恶,命案全破,严打经济犯罪。
2018年度实际共完成情况:以雷霆之势猛打黑恶犯罪,集中开展“打财、扩线、破伞、治非”四大战役,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93条,侦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4起,严打突出犯罪,坚持“命案全破”,现行命案发4起破4起。
本项指标评价得2.5分。
3.1.6推动完成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年度设定的该项产出质量指标为:推动完成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新建任务≥500公里,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0余处。
2018年度实际共完成情况:以民生理念确保公共安全,推动完成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新建任务566.70公里,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20余处,有效防止60余次附崖事故直接挽救生命100余人。
本项指标评价得2.5分。
4.1效率效果
4.1.1结果应用创新
随州市公安局于2018年12月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制定出单位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年度目标,根据年度目标制定出切实可以执行的年度绩效指标用以考核工作业绩。
年度终结后及时予以分析总结。
政府部门和人大部门未要求绩效结果报告,本项不扣分。
本项指标评价得分5分。
4.1.2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实地实施的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受访的公安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随州市公安局2018 年所做工作的总体满意度、随州市公安局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防范与处置邪教组织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和治安管理工作等履职方面所做工作的满意度等几个方面的综合满意度100%。
我们综合了以上五个问题的满意度或回复,最终得到调查问卷满意度结果为:100%。
本项得分5分。
4.1.3干部职工对工作环境和学习成长提升的满意度
2018年市公安局大力推进派出所质量提升工程,制定实施意见和任务清单,督促推动在各县市区落实落地,启动派出所规范创建达标活动,投资2600余万元,改造46个派出所建筑外观标识和办案区,新建和改造6个派出所,建设18个标准化农村警务室,推动派出所提档升级,提升基层警务效能。受访干部职工对工作环境和学习成长提升的满意度100%。
本项得5分。
5.1产出和效益指标总结
本次项目年初从产出和效果方面确定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等指标的目标值,其中产出方面职责履行指标6项,效果方面履职效益指标3项。通过对比分析,大部分指标年度实际完成值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指标 | 侦办“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专案,抓邪教人员、捣毁窝点 | 3起 | 3起 |
产出数量指标 |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加强重点人分级分层管控 | 走访重点人员≥60名,发放慰问金≥3万元 | 走访重点人员65名,发放慰问金3.25万元 | |
产出数量指标 | 安保维稳,重大节点收集情报打胜仗,加大非访打击力度 | 收集情报≥8000条,100%提前预警稳控赴省到京到市上访人员 | 收集情报8673条,100%提前预警稳控赴省到京到市上访人员 | |
产出数量指标 | 稳妥处置涉教、涉军等群体聚集涉稳事件,把控舆情,控制事态 | 100%,抓煽动、组织、挑头闹事人员≥30人 | 100%,抓煽动、组织、挑头闹事人员31人 | |
产出质量指标 | 扫黑除恶,命案全破,严打经济犯罪 | 100% | 100% | |
质量达标指标 | 推动完成交通生命防护工程,排查整改道路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 ≥500公里,排查整改交通隐患≥200余处 | 566.70公里,排查整改交通隐患220余处 | |
效益指标 | 社会经济效益 | 结果应用创新 | 5分 | 5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干部职工对工作环境和学习成长提升的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6.1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随州市公安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优”,评价结果类型为“A+”。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级分值 | 本项目得分 | 绩效评价 |
投入 | 15% | 15 | 14.14 | 优 |
过程 | 55% | 55 | 46.59 | 良 |
产出 | 15% | 15 | 15.0 | 优 |
效果 | 15% | 15 | 15 | 中 |
综合绩效 | 100% | 100 | 90.73 | 优 |
二、主要绩效
1:维护了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有效地防范和抵御了政治安全风险。圆满完成了“10.27”涉政专案庭审系列安保任务。集800警力,成立15个分指挥部,制定15个子方案,组织15次安保演练,开展15次治安清查,搜集核查涉案线索1000余条,圆满完成了“10.27”涉政专案庭审系列安保任务。积极侦办了邪教组织专案。
2:以扫黑除恶为牵引,平安建设彰显新作为。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53起,查处治安案件6252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337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68个,抓获各类网上逃犯273。集中开展“打财、扩线、破伞、治非”四大战役,深化“飓风扫毒”行动,打击毒品犯罪。全市没有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涉危、涉爆、校园安全“零”事故。
3:侵财案件逐年持续下降。打掉了盘桓在解放路沿线的“广水帮”、“新疆”帮等5个扒窃团伙,加大了城区“天网工程”覆盖,做实了巡逻防控机制,提升了辖区群众防盗意识。
4:命案全破再创历史纪录。只要命案发生,公安局“五长必到”经费保障,全警追捕。
5:社区戒毒开创新的局面。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市政府投入50万元专项资金,建成了10个统一标识、配齐硬件的中心戒毒社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精确。部门年度批复预算为27873.7万元,年度预算调整后为30943.40万元,实际执行为26882.35万元,与年初批复预算支出比,预算完成率为96.44%,与调整后预算支出比,预算完成率为86.88%。项目预算支出14528.61万元,实际项目支出8190.80万元。
2、政府采购执行率偏低。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本年度部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7084.18万元。政府采购2018年预算10724.0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7084.18/10724.00=66.06%,今后要加强政府采购的预算,尽量做到“应采尽采”。
3、预算执行率偏低。项目预算中,府河派出所建设预算支出150万元,实际支出为0;车管分中心建设预算支出3000万元,实际支付609.88万元;随州市强制戒毒所预算支出1366万元,实际支出为0;平安随州建设预算支出556万元,实际支出916.6万元。项目总体执行率偏低,部分项目未开展。
四、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决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导致考核指标严重超标。
(二)建立合理的预算执行考核机制。
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管,按严格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对零执行和低执行率预算项目进行问责。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对易损坏需要定时维护的资产及时维护。
五、附件
随州市2018年平安随州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立项背景
平安城市建设是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达到指挥统一、反应及时、作战有效的城市管理系统,以适应我国在现代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实现对城市的有效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要求,加强城市安全防范能力,加快城市安全系统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在《湖北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文中提出,到2020年全省视频监控探头总量达到150万个,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满足各地、各部门在指挥调度、侦查破案、治安防控、行政管理、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等方面对视频图像信息的需求。随州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平安城市建设工程,在2018年度将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第列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随政办发(2018)4号)文件中,要求加强治安防控设施建设,中心城区新增A类公众视频探头200个,建成人像识别系统。
2. 基准日及评价历时
(1)评价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2)本次评价从2019年9月24日——2019年11月23日,历时60天,投入3人。
3.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单位:随州市公安局
(2)项目实施周期: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3)项目主要内容:开展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七期建设 :1、购置前端设备:160台200万星光摄像机、160台400万网络摄像机、140台200万黑光网络摄像机、10台200万黑光智能球型摄像机、140台人体及车辆抓拍单元、60台600万像素人脸抓拍机视频监控前端、10台智能双目摄像机分别部署在城区重要卡点.2、机房设备:核心交换机1台及业务板卡、光模块、视频云存储节点3台、3.5寸企业级硬盘180块、车辆大数据应服务器1台、流媒体服务器3台、车辆云分析服务器上台。
(4)项目完成概况:2018财政拨款500万元平安随州建设项目资金,目前财政局已全部拨付市公安局。
4.项目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概况
在《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中,批复随州市公安局“平安随州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市级预算资金500万元,用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项目资金使用概况
“平安随州建设”目预算资金500万元,财政拨款500万元,已全部用完,另市公安局从非税收入中拨入资金2417187.2元用于该项目。
资金使用明细:通过查阅市公安局平安随州建设明细账:2018年4月拨付视频运维资金1450187.2元、2018年12月拨付资金第五期视频监控建设120万元、拨付第七期视频监控建设136.2万元、2019年6月拨付第七期视频监控建设340.5万元.共计72417187.2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立项设定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构建智能化的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随州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击犯罪;利用视频监控大量破获各类刑事、治安、交通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利用视频预防案、事件,处置群体性事件,服务民生。“2018年”具体目标:优化完善城镇视频监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七期建设 ,新增探头680个,其中新建高清晰人脸识别摄像机180个。初步形成新的防范、查控手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随州市A类探头共完成4431个,B类探头共2.15万个,三级管理平台数达到48个,平台完成率100%;交通、治安卡口的个数达到156个,环省、环市、环主城区卡口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随州市项目经费支出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随州市2018年平安随州建设项目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根据随州市重点绩效评价的总体部署进行此绩效评价工作,此外,本次绩效评价还力争实现以下目的:
1、按照公共财政管理要求,运用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采取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采用定性及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对本项目的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2、通过绩效评价为合理分配资金、优化支出提供依据,也为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评价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3、通过绩效评价总结前一年度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为进一步加强2018年平安随州建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也为将来公益服务项目提供借鉴。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内容
首先,查阅项目的相关文件。通过查阅了项目单位预算批复文件、2018年平安随州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审批表、项目民事民决会议相关资料、与项目相关的采购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结合《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的要求,绩效评价小组充分熟悉项目背景、项目内容、项目活动等信息,这为绩效评价小组后续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奠定了基础。
2、组织实施过程内容
其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定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构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12个定性指标,8个定量指标,定性定量指标相结合,量化程度较高。其中,评价小组根据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了5个个性化指标,包括交通肇事逃逸率、视频探头完好率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3、分析评价工作内容
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项目小组与随州市财政局就2018
绩效评价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最后,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价对象、依据、评价方法、评分办法、实施步骤、评价人员及分工等。实施方案对评价小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进一步细化,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为了保证得出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结果,评价小组制定了专门的调查问卷、基础数据表和访谈大纲,帮助评价小组在报告后期对调查问卷、基础数据、访谈记录等进行分析汇总。
(三)绩效评价框架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在反应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末级明细指标细化、量化程度高,如视频探头完好率、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等。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构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如视频探头完好率、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等,均为能够反映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
2、评价依据
(1)项目行为依据
①《随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19}90号
(2)法律、法规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②《湖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鄂财规{2014}3号);
(3)项目财务资料依据
①经费支出明细账
②记账凭证、支出发票及有关附件
③合同、协议
④财政局预算科关于本项目的预算明细表和拨款明细表
3、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评价小组依据《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结合项目特点,运用定量定性原则,确定了绩效评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一级指标“项目投入”权重15分,下设二级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主要评价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项目过程”权重25分,下设二级指标“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主要评价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指标有: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档案完整性,财务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和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产出”权重30分,项目产出主要评价:视频探头完好率、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项目效果”权重3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和说明 | 评分标准 |
投入 管理 (15分) | 项目 立项 (9分) | 立项 规范性 (3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评价要点:1、项目是否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所提交材料、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3、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1、全部符合得3分;2、一项不符合扣1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3分) | 项目所拟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评价要点:1、是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规划和政府决策;2、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者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3、项目是否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4、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结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1、全部符合得3分;2、一项不符合扣1分3、两项不符合扣2分4、三项不符合得0分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评价要点: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目标;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3、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4、是否与预算确定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1、全部符合得3分;2、一项不符合扣1分3、两项不符合扣2分4、三项不符合得0分 | ||
资金 落实 (6分) | 资金 到位率 (3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实际(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间(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投入到项目的资金。 | 预算资金全部到位计3分,到位率每降低10%,扣1分 | |
到位 及时率 (3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预算资金全部到位计3分,到位率每降低10%,扣1分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预算资金及时到位计3分,到位及时率每降低10%,扣1分。 | ||
过程 管理 (25分) | 业务 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评价要点: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计划;2、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1、全部符合得5分;2、符合第一项得4分;3、符合第二项得1分 |
制定执行有效性(3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建立工作台帐、各项开支是否按照有关制度执行等;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1、合部符合得3分;2、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监管的长效机制;②是否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③是否对管理维护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形成工作记录。 | 1、全部符合得4分;2、符合第1项得2分;3、符合第2项得1分;4、符合第3项得1分 | ||
项目档案完整性 (3分) | 项目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用以考核档案管理的合规性。评价要点:项目实施方案,工作台帐、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主管单位监督材料等维护工作记录资料、资金请示报告是否齐全并装订成册归档 | 项目档案资料完整计3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扣2分,没有项目资料得0分 | ||
财务 管理 (10分) | 财务制度健全性 (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评价要点: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1、全部符合得3分;2、符合第1项得2分;3、符合第2项得1分,否则0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3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符合全部3项(4分);2、符合第1项(2分);3、符合2、3项其中1项(1分)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评价要点:①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②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集体决策。③项目资金是否进行专款专用核算 | 1、符合第1项得2分;2、符合第2项得1分。3、符合第3项得1分 | ||
项目 绩效 (60分) | 项目 产出 (30分) | 预算控制率 (5分) | 项目施工单位是否按照预算计划全部完成。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的完成程度。 | 预算执行率超过90%计5分,每降低10%,扣2分,扣完为止 |
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6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完成得满分,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视频探头完好率(6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视频监控的在线情况 | ,视频探在线率达到95%,每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
实际完成情况(6分) | 根据建设合同规定得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程度 | 根据建设合同规定,完成及时得6分,完成不及时适当扣分 | ||
网上追逃抓存率(6分) | 用以考核项目产出程度 | 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任务得满分,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项目 效果 (30分) | 提高打击、防范服务职能(10分) | 评价要点:①利用视频监控是否提高各类刑事案件的破案率;②利用视频监控是否有助于抓获犯罪嫌疑人;③利用视频监控是否提高各类交通案件的破案率;④利用视频监控是否有助于处置群体性事件,服务民生。 | 调查问卷结果达到90%,计10分,每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
可持续 影响(10分) | 1、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有机构设置和充足的人员配备支持项目实施的后续运行; | 符合第1项得7分、符合第2项得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项目实施后,居民对项目的满意程度,通过调查问卷获取数据 | 完为止。达到90%,计10分,每降低10%,扣2分,扣完为止。 | ||
十、
4、评价方法
(1)综合评分方法
评价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综合评分,通过对“2018”绩效目标与实际实施效果的对比,综合分析其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各项指标要素评分,结合各项评分值与指标要素权重得出评价综合分值。
(2)指标计算方法
评价采用比率法对指标进行计算,先计算出指标实现值与指标标准值的比率,再将各项比率和对应指标满分值相乘,得出指标评分值。
(3)权重确定方法
评价指标的权重量化参考了《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采用了逐项对比法和层次分析法,并对每个层次的指标根据重要性依次进行比较并确定权重值。
(4)标准值的确定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了计划标准、历史标准或经验标准来确定标准值。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标准,或者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经验数据确定标准值。
(四)证据收集方式
“2018”绩效评价计划采取深入项目单位实地察看、面访、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证据收集方法,并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基层部门获取大量高质量和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同时对项目实施相关机构进行访谈,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绩效评价所需的基础性资料。
1、评价信息资料的收集途径。评价小组前往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文件,对与2018相关的人员进行访谈或直接发放调查问卷采集项目信息。
2、信息资料的验证方式。财务数据方面,评价小组在项目现场查阅2018经费支出明细账及原始凭证,将汇总表与凭证明细进行核对,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项目实施方面,评价小组通过现场访谈、调查问卷的方式,从实施单位和被评价单位多方面了解,将了解的信息与收集的资料进行对比验证。
3、调查访谈、现场查勘方式与安排。2019年10月8至10月15日日对2018进行现场资料的收集和向负责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考察项目实施成果。
4、调查问卷的制作与安排。调查问卷由绩效评价小组根据项目资料,结合绩效指标框架,针对项目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调查问题,收集相关、有效的问卷信息,综合分析调查结果,便于对项目进行评价。评价小组向社会公众放25份调查问卷。
(五)关于评价局限性的说明
1、本次评价项目数据是基于项目实施单位统计的,涉及范围较广、数据多,无法一一核实其真实性,因此可能对结果的准确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2、对于绩效评价框架中的部分定性指标,无法根据量化的数据评价并得出分数,评议结果主要依据评价人员的职业判断。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我们主要采取发放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的,因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价,问卷样本量大,但是发放调查问卷的时候只抽取部分样本量,实际发放的问卷25份,收集的信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可能会导致统计性偏差,对评价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投入(15分)
根据评价原则,项目投入评价得分为15分。
投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资金落实及其他投入的实际情况。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采用卷宗研究的方式,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查看了项目立项的相关资料、预算批复文件、资金支出明细账等资料,对项目投入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并逐级加权计算结果。经过综合计分,投入指标得分为15分。
1、项目立项(9分)
该问题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目标明确性三个方面具体评价。反映出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项目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9分。
(1)立项规范性,指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评价小组采用现场核实的方式,按照《随州市雪亮工程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 2018年开展视频监控七期建设,该项目符合中央、国务院的相关要求。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央综治办综治秘书室、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该项目符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各地、各部门在指挥调度、侦查破案、治安防控、行政管理、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等方面对视频图像信息的需求。项目实施后能够保障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3)绩效指标明确性,指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评价小组通过现场收集资料和访谈了解到,项目实施单位年初将该项目作为2018年度履职尽责目标任务之一。
2、资金落实(6分)
该问题主要考察资金到位率及到位及时率,反映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保障程度、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6分。
(1)资金到位率,指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评价小组通过市公安局查阅资料了解到项目2018年预算拨款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及时率。指的是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评价小组通过查看《随州市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了解到,2018年公安局应到位资金500万元,2018年及时到位资金5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过程(25分)
根据评价原则,项目过程得分为21分。
过程指标主要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两个方面来具体评价;主要考核项目业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项目质量的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及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主要采取了卷宗研究、现场访谈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核实和分析,收集了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出明细账及相关凭证等相关文件,对项目过程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并逐级加权计算结果。经过综合计分,过程指标得分为21分。
1、业务管理(15分)
该问题主要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四个方面具体评价。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11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指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随州市公安局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试行)》、《随州市雪亮工程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随州市公安局关于工程建设“五个严禁”》(随公委发〔2012〕3号)等管理规定,但未制定视频图像监控维护工作制度,检查制度等详细工作制度。制度不完整。扣1分。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指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全省视频监控建设原则为“政府承租、运营商出资建设、公安机关管理和使用)。评审小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项目的实施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执行,视频监控第七期建设工作按照有关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单位由科技科、刑侦支队、治安支队科室负责项目实施,且人员分工明确;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
③项目质量可控性,指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评价小组根据现场了解发现,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各项业务制度等控制措施或手段,视频监控安装好后管理维护工作力度不足,市区里有树枝遮挡的摄像机点位,没有定期修剪,部分摄像头长期不稳定,没有定期检查,修复,没有形成长效的监管工作记录。扣1分。
④项目档案完整性,指项目相关档案的保存是否完整,用以考核项目的档案管理合规性。评价小组根据有关项目的各项费用管理规定及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关于请求拨付的请示报告等资料较为齐全,但缺少跟踪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工作台帐及监管工作记录、巡视情况处置统计表、信息处反馈办理回复表等监督材料的归纳整理。扣2分。
2、财务管理(10分)
该问题主要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三方面具体评价。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10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指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评价小组通过访谈和现场获取的项目资料中了解到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有关财务费用的规定,市公安局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预算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随公通〔2015〕67号)、《随州市公安局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局审计〔2017〕3号)等文件,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审小组通过查阅财政局的批复文件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支出明细账及相关凭证,了解到资金的拨付及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资金建设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向社会公开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书。并组织对项目完工验收和审计工作。项目在完成系统建设后,由局科技信息科、治安支队组织专家验收。经专家验收确认设备已安装到位,效果达到规定要求,设备使用功能符合要求,达到预期建设效果后,经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合同发票齐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③财务监控有效性,指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金支出明细账及相关凭证,了解到资金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保障了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重大开支经过了集体决策。
(三)项目产出(30分)
根据评价原则,项目产出评价得分为26分。
产出指标主要从项目的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视频探头完好率,预算控制率等来进行评价。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主要采取了案卷研究、访谈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收集了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预算批复文件及验收资料、资金支出明细账等资料,对项目产出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和评价。经过综合计分,产出指标得分为26分。
1、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 根据随州公安简报通报,2018年,随州市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提高到98%以上。
2、视频探头完好率 根据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维护情况汇报通,2018年,视频监控运维管理平台统计 ,平安城市及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平均在线率82.93%。扣2分。
3、网上追逃抓存率 根据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对全省“云剑”网上追逃工作进行通报,随州网上追逃抓存比45.83%,名列全省第一。
4、实际完成情况 2018年主要完成视频监控七期建设。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工期为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1月4日,历时60天,项目实施完成后,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但验收报告显示验收日期为2019年5月23日,项目完成不及时。扣2分。
5、预算执行率,是指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预算计划全部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完成程度。评价小组通过查阅预算批复文件及资金支出有关凭证了解到,项目预算拨款500万元,实际执行7417187.2元。预算执行率为148.34%。
(四)项目效果(30分)
根据评价原则,项目效果评价得分为23分。
效果方面主要评价提高打击、防范服务职能、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对社会的需求和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以及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主要采取了案卷研究、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查看了项目实施单位资金计划审批表等,对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结构及人员分工,并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来采集相关信息,对项目效果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和评价。经过综合计分,效果指标得分为23分。
1、提高打击、防范服务职能.指项目实施后是否提高各类刑事案件的破案率;是否有助于抓获犯罪嫌疑人;是否提高各类交通案件的破案率;④是否有助于处置群体性事件,服务民生。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对社会环境的改善程度。评价小组对社会公众共发放了25份调查问卷,有效问卷25份,统计得知提高打击、防范服务职能为85%,满意度低于90%。还有一小部分公众认为视频监控虽然提高了各类交通案件的破案率,但市区里仍然存在重要盲区,应考虑增加摄像头。扣2分。
2、可持续影响,指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项目实施单位目实施单位有机构设置和充足的人员配备支持项目实施的后续运行,视频监控安装好后管理维护工作力度不足,市区里有树枝遮挡的摄像机点位,没有定期修剪,部分摄像头长期不稳定,没有定期检查,修复。扣3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评价小组对社会公众共发放了25份调查问卷,有效问卷25份,统计得知85%的公众,认为视频监控化解、排除了社会大量不稳定因素,15%的公众认为农村基层防控体系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扣2分。
四、评价结论
(一) 评分结果
根据《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中第三十八条的绩效评价结果级别判定,评价结果级别判定是根据综合评分方法取得的计分结果确定所属等级。通常评价结果类型包括A+、A、B+、B、C、D六种,相对应评价结果级别为优、良、中、差。
评价评分结果 | 评价结果类型 | 评价结果类别 |
90~100分(含90分) | A+ | 优 |
85~90分(含85分) | A | 优 |
80~85分(含80分) | B+ | 良 |
70~80分(含70分) | B | 良 |
60~70分(含60分) | C | 中 |
60分以下 | D | 差 |
“2018”绩效评价得分为85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主要结论
1、投入。项目投入评价得分为15分。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项目实施单位、设计相应的绩效指标;按照《随州市雪亮工程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 2018年开展视频监控七期建设,该项目符合中央、国务院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央综治办综治秘书室、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该项目符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各地、各部门在指挥调度、侦查破案、治安防控、行政管理、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等方面对视频图像信息的需求。
2、过程。项目过程评价得分为21分。项目过程分为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两个方面。业务管理方面,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随州市公安局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试行)》、《随州市雪亮工程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等管理规定,但未制定视频图像监控维护工作制度,检查制度等。制度不完整,扣1分;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各项业务制度等控制措施或手段,视频监控安装好后管理维护工作力度不足,市区里有树枝遮挡的摄像机点位,没有定期修剪,部分摄像头长期不稳定,没有定期检查,修复,没有形成长效的监管工作记录。扣1分。在档案管理上缺少跟踪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工作台帐及监管工作记录、巡视情况处置统计表、信息处反馈办理回复表等监督材料的归纳整理。扣2分。财务管理方面,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并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及规定执行,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决策,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产出。项目产出评价得分为26分。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 根据随州公安简报通报,2018年,随州市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提高到98%以上。 根据2018年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维护情况汇报通,2018年,视频监控运维管理平台统计 ,平安城市及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平均在线率82.93%。未达到95%,扣2分。网上追逃抓存率 根据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对全省“云剑”网上追逃工作进行通报,随州网上追逃抓存比45.83%,名列全省第一。 实际完成情况 2018年主要完成视频监控七期建设。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工期为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1月4日,历时60天,项目实施完成后,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但验收报告显示验收日期为2019年5月23日,项目完成不及时。扣2分。
4、效果。项目效果评价得分为23分。提高打击、防范服务职能,评价小组对社会公众共发放了25份调查问卷,有效问卷25份,统计得知提高打击、防范服务职能为85%,满意度低于90%。还有一小部分公众认为视频监控虽然提高了各类交通案件的破案率,但市区里仍然存在重要盲区,应考虑增加摄像头。扣2分。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单位目实施单位有机构设置和充足的人员配备支持项目实施的后续运行,视频监控安装好后管理维护工作力度不足,市区里有树枝遮挡的摄像机点位,没有定期修剪,部分摄像头长期不稳定,没有定期检查,修复。扣3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小组对社会公众共发放了25份调查问卷,有效问卷25份,统计得知85%的公众,认为视频监控化解、排除了社会大量不稳定因素,15%的公众认为农村基层防控体系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扣2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学习相关文件要求,专门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小组,设立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全方位评价考核,撰写绩效自评报告,预算资金管理与业务管理得到有效结合,不断将预算管理工作深入推行。二是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执行“平安随州建设”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1、在档案管理上缺少跟踪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工作台帐及监管工作记录、巡视情况处置统计表、信息处反馈办理回复表等监督材料的归纳整理。
2、项目的可持续影响,视频监控后续监管维护需进一步加强。
3、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虽然已开展多年,还不能完全满足偏僻的城区、乡镇、农村群众对治安防控的需要。
(三)建议
1、进一步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单位维护日志、巡视工作记录、监督检查等资料并装订成册归档。
2、成立专班,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以利于后期维护管理。
3、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治安防控体系,使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本评价结果依据评价客体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运用规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公正和公平,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评价客体负责,未经评价组织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二)关于本项目评价中局限性的说明
1、评价结论是佰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价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的限制。鉴于这种评价工作存在资料的有限性和调查、分析、判断的局限性,因此,评价结论无法考虑影响资金使用的所有因素,评价结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本项目是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价人员的专业能力的影响,对专业指标设定和问题、建议提出的全面性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七、附件
2018年平安随州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及评分表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和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管理 (15分) | 项目 立项 (9分) | 立项 规范性 (3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评价要点:1、项目是否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所提交材料、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3、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1、全部符合得3分;2、一项不符合扣1分。 | 3 |
绩效目标合理性 (3分) | 项目所拟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评价要点:1、是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规划和政府决策;2、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者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3、项目是否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4、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结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1、全部符合得3分;2、一项不符合扣1分3、两项不符合扣2分4、三项不符合得0分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评价要点: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目标;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3、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4、是否与预算确定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1、全部符合得3分;2、一项不符合扣1分3、两项不符合扣2分4、三项不符合得0分 | 3 | ||
资金 落实 (6分) | 资金 到位率 (3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实际(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间(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投入到项目的资金。 | 预算资金全部到位计3分,到位率每降低10%,扣1分 | 3 | |
到位 及时率 (3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预算资金及时到位计3分,到位及时率每降低10%,扣1分。 | 3 | ||
过程 管理 (25分) | 业务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评价要点: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计划;2、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1、全部符合得5分;2、符合第一项得4分;3、符合第二项得1分 | 4 |
制定执行有效性(3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建立工作台帐、各项开支是否按照有关制度执行等;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1、合部符合得3分;2、一项不符合扣1分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监管的长效机制;②是否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③是否对管理维护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形成工作记录 | 1、全部符合得4分;2、符合第1项得2分;3、符合第2项得1分;4、符合第3项得1分 | 3 | ||
项目档案完整性(3分) | 项目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用以考核档案管理的合规性。评价要点:项目实施方案,工作台帐、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主管单位监督材料等维护工作记录资料、资金请示报告是否齐全并装订成册归档 | 项目档案资料完整计3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扣2分,没有项目资料得0分 | 1 | ||
财务 管理 (10分) | 财务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评价要点: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1、全部符合得3分;2、符合第1项得2分;3、符合第2项得1分,否则0分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符合全部3项(4分);2、符合第1项(2分);3、符合2、3项其中1项(1分) | 3 | ||
财务监控有效 (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评价要点:①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②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集体决策。③项目资金是否进行专款专用核算 | 1、符合第1项得2分;2、符合第2项得1分。3、符合第3项得1分 | 4 | ||
项目 绩效 (60分) | 项目 产出 (30分) | 预算控制(6分) | 项目施工单位是否按照预算计划全部完成。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的完成程度。 | 预算执行率超过90%计5分,每降低10%,扣2分,扣完为止 | 6 |
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6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完成得满分,得5分,否则不得分 | 6 | ||
视频探头完好率(6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视频监控的在线情况 | 视频探在线率达到95%,每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实际完成情况(6分) | 根据建设合同规定得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程度 | 根据建设合同规定,完成及时得6分,完成不及时适当扣分 | 4 | ||
网上追逃抓存率(6分) | 用以考核项目产出程度 | 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任务得满分,得5分,否则不得分 | 6 | ||
项目效果 (30分) | 提高打击、防范服务职能(10分) | 评价要点:①利用视频监控是否提高各类刑事案件的破案率;②利用视频监控是否有助于抓获犯罪嫌疑人;③利用视频监控是否提高各类交通案件的破案率;④利用视频监控是否有助于处置群体性事件,服务民生。 | 调查问卷结果达到90%,计10分,每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8 | |
可持续 影响(10分) | 1、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有机构设置和充足的人员配备支持项目实施的后续运行; 2、是否针对项目开展后续后续长效监管机制、后期维护管理是否得力 | 符合第1项得7分、符合第2项得3分 | 7 | ||
社会公众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项目实施后,居民对项目的满意程度,通过调查问卷获取数据 | 调查问卷达到90%,计10分,每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8 | ||
合计 | 85 |
十、决算公开表(含汇总表)
备注: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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