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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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 黄振忠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随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财预[2018]143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随财函[2018]144号)要求,现对我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随州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的城乡规划、测绘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级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近郊区村镇与民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负责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核申报;

(3)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及规划;

(4)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负责对本级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出具规划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对本级城市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和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文件;

(7)负责本级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控制管理,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地块规划条件;

(8)依法对本级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认定并做出处罚意见,负责规划和测绘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9)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工作;

(10)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和测绘单位资质管理及规划、测绘市场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本市地图市场,承担地图编制管理相关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负责对全市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资料和建设工程规划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管理;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测绘法律法规的行为;

(11)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的名城保护管理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方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

(3)负责名城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名城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开展名城保护学术研究、交流活动;

(4)负责拟订名城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名城维护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涉及名城保护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5)负责对涉及名城保护的各类建设项目跟踪检查,对损害和破坏名城的违法行为依法纠正和制止;

(6)协调规划、建设、旅游、文物、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名城保护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市域范围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评审和申报工作,指导市域范围内的历史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规划与设计科、建设工程规划科、市政规划科、县乡规划科、测绘科、名城管理科、和随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行政审批科)合署等9个科室。

局辖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市地理信息中心、市规划展览馆、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分局。

三、人员情况

2018年末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7名,行政机关在职人数16名,退休人员12名。

第二部分 随州城乡规划2018年度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的编制范围包括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和5家直属机构,具体单位如下: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随州市地理信息中心、市规划展览馆、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情况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2018年收入合计405.64万元,较2017年的1916.59万元减少1510.95万元,增减比率为-78.84%。其中:财政拨款400.83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1388.18万元,减少987.35万元,增减比率为-71.13%,减少原因是因为市主要领导未调整到位,新增性项目未启动;其他收入4.81万元,较2017年的59万元减少54.19万元,增减比率为-91.85%,减少主要原因为去年我局获得了随州市草甸子历史城区保护性城市设计暨保护规划与更新导则研究项目的“以奖代补”资金。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2018年支出合计664.27万元,较2017年的1916.59万元减少1252.32万元,增减比率为-65.34%,其中基本支出369.32万元,较上年的454.28万元减少84.96万元,增减比率为-18.7%;项目支出数294.95万元,较上年的752.92万元减少457.97万元,增减比率为-60.83%,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2018年收入合计476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19.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1万元,事业收入3972.92万元,其他收入76.54万元。较上年收入总额5242.89万元减少9.0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2018年支出合计340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5.39万元,项目支出数619.95万元。较上年3882.07万元增加12.2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预算数对比情况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2018年初预算财政拨款为1504.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1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87.62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实际拨入数为40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0.83万元,无项目支出拨款。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2018年初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504.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6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9.4万元。决算数66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32万元,项目支出294.55万元,执行率44.13%。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2018年初预算财政拨款为1819.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2.14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等正常运行支出;政府基金收入1287.62万元,用于行政项目、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和历史名城等业务专项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实际执行了719.57万元,执行比率39.54%。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2018年初财政预算拨款支出972.91万元,决算数为97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75.1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497.8万元。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0,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一致,主要是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实际情况较年初计划有适当调整。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0,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一致,主要是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实际情况较年初计划有适当调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运行成本和运行费用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2017年决算数持平。2018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2辆。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运行成本和运行费用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2017年决算数持平。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81万元,主要原因是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2018年,我局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8人次。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67万元。2018年,我局系统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6人次。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9万元,其中:办公费7.81万元、印刷费5.24万元、邮电费3.48万元、差旅费5.89万元、会议费0万元、维修费2.59万元、租赁费3.28万元、劳务费18.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08万元、物业管理费0.58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招待费0.14万元、委托业务费0.39万元、工会经费2.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6万元,比2017年减少42.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从严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继续压缩消耗性支出,确保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工作急需上。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2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8.9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6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2018年初财政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万元,本年度部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39.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7%。政府采购执行率24.85%。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汇总)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指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测绘: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它以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空间科学、信息科学为基础,以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技术核心,将地面已有的特征点和界线通过测量手段获得反映地面现状的图形和位置信息,供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和行政管理之用。

7、基础测绘: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为国家各个部门和各项专业测绘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而实施测绘的总称。基础测绘必须在全国或局部区域按国家统一规划和统一技术标准进行。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第三部分  随州城乡规划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8.64%。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促进和支持作用。
  我单位组织开展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市城乡规划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良好,公众的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随州市老火车站片区城市设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传承文化、集约节约、统筹协调等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彰显地方特色。合理构建老火车站片区产业版块、业态产品和建设项目,指导规划区空间形态设计。立足现实,从随州市实际的发展水平出发,面向未来,研究城市片区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目标。按高起点的编制标准,进行合理规划引导,做到远近有序,为未来城市可持续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

目前,项目正在按计划有效的开展,预计2019年12月底,均达到各项产出效益指标。

附件:《2018年度随州市老火车站片区城市设计项目绩效自评表》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党建廉政文化展示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0.9万元,完成预算77.25%。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建立党建廉政文化展示中心,让全体干部职工直观地了解革命故事,感受党员干部的自身要求,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坚持抓早抓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生动形象地把党的基本知识、光辉历程、革命先驱、廉政警示教育等先进思想文化图文并茂地展现在党员群众面前,使党建文化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各项产出效益指标均验收合格。已成为我局一个集思想教育、休闲健身、陶冶情操于一体的党群教育、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附件:《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党建廉政文化展示中心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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