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和绩效评价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提出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
2、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政策、技术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参与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市级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公告、核查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准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市属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管理矿业权评估和全市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9、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并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负责市区四个办事处、曾都区淅河镇国土资源直接管理。
11、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开展不动产权利制度以及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理论、政策研究。
13、实施国土资源科技与外事工作规划,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对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推进国土资源科技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综合业务等工作。
2、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按规定管理全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和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3、法规与执法监察科(信访科)
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规定及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负责综合性国土资源政策性调研工作;负责对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防范国土资源违法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对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规划与调控监测科
编制实施全市的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综合、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5、财务科
负责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其它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和部门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局系统内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监督和使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协收工作。
6、耕地保护科
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承担各类建设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措施的审查和监督检查、验收工作;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公告、核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统征包干工作;组织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工作。
7、地政地籍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并制定有关细则;承办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土地利用管理科
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审核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9、地质矿产科
承担县(市)级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要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管理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矿业权属纠纷;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评审认定工作;负责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的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组织矿业权评估和全市地质资料管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地质遗迹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市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省厅管理在我市境内的省级地质勘查项目。
10、不动产登记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开展不动产权利制度以及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理论、政策研究;承办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系统2018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有8个,分别是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随州市国土整治局、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随州市不动产局。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系统汇总实有编制人数184人,其中在职人员142人,退休人员42人。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年末实有人数 33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7年度收入总计402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9.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事业收入236.94万元、其他收入372.34万元。较上年收入总额3460.54万元增加1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耕地占补平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土地开发复垦等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总计1001.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32.14万元,较上年下降5.5%,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减少;本年收入合计869.78万元,较上年增加114.01%,主要原因是地质矿产资源监管等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7年度支出总计3776.86万元,较上年3479.05万元增加8.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耕地占补平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土地开发复垦等项目。 .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支出总计813.93万元,较上年928.37万元减少12.33%,主要原因是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等项目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6.92万元、项目支出390.51万元。较上年度2121.51万元增加了735.92万元,增加比例为34.6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取消了交易服务费收入,支出纳入财政拨款预算。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05万元、项目支出271.88万元。较上年度928.37万元减少了114.45万元,减少比例为12.33%,减少原因是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等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84 万元,决算数为26.88万元,完成预算的67.47%,较上年度23.96万元增加12.18%,其中:1、因公出国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8万元,决算数无 。2、公务接待年初预算数为7.27万元,决算数为4.9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1次,接待人数638人,完成预算的87.44%,决算数较上年3.69万元增加33.8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人数稍有增加。3、本系统公务用车保留16辆,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20.69万元,决算数为2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04%,决算数较上年20.27万元增加8.23%,主要原因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卫片执法、土地确权登记等工作业务量增加。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1 万元,决算数为9.01万元,决算数较上年7.65万元增加17.77%,其中:1、因公出国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决算数无 。2、公务接待年初预算数为2.31万元,决算数为2.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6次,接待人数262人,完成预算的87.44%,决算数较上年1.69万元增加1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稍有增加。3、本单位公务用车保留2辆,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7.1万元,决算数为7.0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决算数较上年5.96万元增加18.79%,主要原因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卫片执法、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业务量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301.19万元,比上年363.69万元,减少17.18%,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节约开支。其中:办公费23.26万元、印刷费17.91万元、水费0.54万元、电费11.89万元、邮电费11.08万元、物业管理费16.03万元、差旅费21.53万元、维修(护)费11.51万元、会议费0.99万元、培训费0.93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劳务费38.43、委托业务费0.22万元、工会经费23.85万元、福利费21.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万元、其他交通费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02万元。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05.05万元,比上年87.52万元,增加20.02%,增加主要原因:单位2017年人员增加、国土业务管理工作量增加、公务交通补贴计算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其中:办公费6.44万元、印刷费6.63万元、水费0.47万元、电费11.56万元、邮电费2.68万元、物业管理费15.99万元、差旅费11.71万元、维修(护)费5.13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2.02万元、工会经费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84万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7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68.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0.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07%、授予小微企业合同79.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17%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66.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12%、授予小微企业合同38.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34%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汇总)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车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车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三部分、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随州市国土资源局认真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调查了解了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衡量项目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便于以后探索和改进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根据《2017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96.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在省厅及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优作风、创亮点、重实干、善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1、服务发展做出了新贡献;2、保护资源增添了新举措;3、节约资源迈上了新台阶;4、改革创新激发了新动能:生态土地整治试点先行、矿山复绿成效初显、行政审批提速增效;5、维护民生体现新作为。
第四部分、 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第五部、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和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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