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和协调工作。
3、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城市客运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统筹全市路、桥、港、站的合理布局,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工作。
7、承担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春运等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交通运输战备有关工作。
8、负责公路、水路、车船码头建设的技术标准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9、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交通运输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
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政务值守、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和交通信息网站建设;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创建。
2、政工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交通运输系统体制改革和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劳动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局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纠风工作等工作计划,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受理本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及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
3、运输安全科。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城市客运等运输政策;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城市客运、装卸搬运、车船维修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以及汽车租赁等市场监管;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运的组织协调及联运、防汛工作;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管理交通运输的运价和票证;负责督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生产的安全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和公路路政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及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4、综合计划科。组织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的实施;负责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立项、工程可行性审查、报批以及重点建设工程前、后期评估等工作;参与拟订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交通运输物流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工作。
5、县乡道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市范围内县乡公路的规划和建、养、管年度计划;负责督促指导县乡公路工程建设和养护技术、质量管理、公路绿化工作;负责管理县乡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评审工作;组织、参与县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扶贫工作。
6、基建科。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养护技术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建设和养护的质量管理及公路绿化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运输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评审工作;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和全市交通运输建设、养护技术管理工作。
7、财务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等内部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投资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负责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的预、决算编审上报、批复下达工作;承担政府采购、投资金融、银行信贷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处置、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8、审计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交通运输系统审计管理内部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中的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负责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组织实施对局管干部的离任(任期内、任期终结)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编报交通运输审计统计报表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及人员
2016年,我局部门决算的含局机关、曾都分局及所属6个交管站。截至2016年末实有公务员在职人数26人,行政退休人员18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在职人员 175 人,事业退休人员 28人。
四、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90.02万元,基本支出2,490.02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5.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本年度基本支出仅指局机关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曾都分局所有支出包含在“事业单位补贴”科目1,623.79万元之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2.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3万元,公务接待费6.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不含曾都分局1车公务车)。
3、公务接待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继续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继续下降,下降幅度为10%。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我局继续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局机关公务接待费及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均较上年下降10%。
七、机关运行经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继续严控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做到无预算一律不得开支,各项公务支出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采购及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等凡是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的一律到财政指定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采购。本年度购买电脑、打印机、电脑耗材、公务车维修保养等属政府采购类支出共计115670.00元。
“三公经费表”补充说明:本年度公务接待支出严格厉行节约、同城不接待的原则进行安排。全年发生公务接待(含工作餐支出)、招商接待共计85桌次,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含酒水)6.18万元。接待标准严格执行每餐人均菜金不超过80元,酒每瓶不超过200元。中餐严禁饮酒,晚餐限量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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