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规划、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
(四)指导、管理全市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全市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体育运动项目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市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承担全市举办的国际、国内、省内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机制,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机构的日常业务,以及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含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负责市属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资质的监管以及记者证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市全民阅读活动。
(六)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及广播电影电视文艺作品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推进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农村电影放映,扶助边远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发展;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节目监管;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管理工作;管理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与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随州广播电视台实施行政管理,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市版权事业。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事业。负责文物法规执行与监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与利用各项工作;申报全市文物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并负责工程的监督检查;审核和申报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和管理;对全市文(博)物开放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指导、协调全市文(博)物建设和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文物经营单位的购销活动;对全市文物市场和文物对外交流实行调控和宏观管理;查处文物保护违法行为;检查指导各级文物、博物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监管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文物市场经营活动,实施依法设定的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文物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拟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指导、扶持产业园区与基地建设。
(十一)统筹规划并实施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
2、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擂鼓墩文物管理处)划归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管理。
3、原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随州电视台、随州人民广播电台合并成立随州广播电视台,由随州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随州市中波实验台划归随州广播电视台管理。
三、2016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收入66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68万元,其他收入49.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7.96万元。部门全年支出772.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12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三公”情况说明:2016年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因公出国5.53万元,因公出国1人;公务用车运行费12.78万元, 比2015年减少41.91%,原因是2015年我局公务用车5台,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我局保留2台车;公务接待3.01万元,共41批次。357人次,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35.1%;2016年“三公”经费合计21.32万元,相较2015年减少38.57%,主要原因为机关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公务用车改革,严控“三公”经费开支结果。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77万元,其中:办公费13.42万元、印刷费3.91万元、水费1.18万元、电费2.63万元、邮电费0.19万元、差旅费13.84万元、因公出国5.53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3.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78万元、其他交通费0.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万元,同比机关运行经费下降35.78%。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公务用车5台,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我局保留2台车;公务车辆减少3台,严控“三公”经费开支结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本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及车辆维修保养类均是严格目录执行,坚持依法采购。
九、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70101):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支出;
3.行政运行(2070101):反映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