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招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概况
一、招商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拟订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提出全市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分析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组织参与全市对外开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网络招商的平台作用。
(四)根据授权,承办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国家、省政府举办的经济合作活动。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论证机制体制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论证、推介洽谈和重要客商的接洽工作。
(六)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建立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储备和发布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责任目标、承担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办和年度考核,对全市招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八)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跟踪服务;参与协调解决全市外来投资企业各类问题和投诉。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商局部门基本情况
市招商局部门决算包含本级预算1个单位。
本单位2016年末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以钱养事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9,其中在职人员9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招商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招商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60.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167.56万元项目结余;二是2016年招商活动增加。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46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95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46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4万元,项目支出108.25万元,另有167.56万元项目支出结余。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60.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167.56万元项目结余;二是2016年招商活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93.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活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5.14万元,项目支出108.2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59万元,较上年减少0.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0万元,减少0.61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增加0.1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境内招商活动增加。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因公务改革,较上年减少2辆。
3、公务接待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余人次。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市招商局机关运行经费为64.08万元,比上年增加10.29万元,主要是招商活动增加,成本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市招商局未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招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招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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