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级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2、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3、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省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会同税务部门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
7、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级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1、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市政府债券的举借、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县市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4、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5、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税政科、综合科(市清理规范津补贴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投资评审科)、农业科、农村财政财务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金融科(国际科)、商贸科、会计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随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设5个二级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农发办、票据管理中心、信息中心。
(三)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6名。其中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副局长4名,总会计师1名,工会主席1名,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团委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投资评审科副科长)。事业编制51名,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岗位4个。
二、2015年度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1、决算范围说明
公开的2015年度决算,含市财政局及下属5个二级单位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岗在职人数共91人,退休人员13人。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607771.97元,同比增长25.6%,其中:办公费399,784.80;印刷费418,373.60,水费21,873.60;电费343,853.50;邮电费138,795.43;物业管理费314,725.00,差旅费621,878.86,因公出国(境)费用21,025.00;维修维护费788,571.70;租赁费29,045.00;会议费128,883.00;培训费60,275.00;公务接待费613,489.78;装备购置费589,500.00;劳务费220,315.00,委托业务费4,350.00;工会经费154,063.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464.83;其他交通费用251,972.8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532.00元。
造成公用经费支出上涨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5年因办公楼房漏水,对房屋屋面等进行了改造维修,维修费用比上年增加64万元;二是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支出589500元,造成装备购置费增加589500元。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度,市财政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精神,强化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2.36%,具体为:
(1)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47.63%;全年接待305批次,接待人数3600人次。
(2)受公车改革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35.99%;公务用车保有量7台,年底封存6台,准备移交到市公车改革办,全年无新购车辆。
(3)2014年度无出国(境)费用发生,2015年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1人次出国,出国(境)经费为21025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