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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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市林业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植树造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计划与资金管理科、林业产业科6个职能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7人,其中干部15人、职工2人。离退休7人。

  二、林业局2015决算情况

  2015年收入5585192.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2901.22元(基本支出拨款2468392.72元,项目支出拨款2974508.50元),其他资金收入142291元(非项目收入142291元)。

  2015年支出4902676.66元,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2317321.81元;②公用经费支出586359.88元;③项目支出1998994.97元。

  2015年本年结余682515.56元(财政拨款结转1553624.56元,其它资金结转结余-871109元),上年结余445089.93元(财政拨款收支结转738543.85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93453.92元),2015年8月根据审计报告调整三年以上往来差异-1276276.20元,2015年底累计结余2403881.69元(财政拨款结转2292168.41元,其它资金结转结余111713.28元)。

  2015年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总计为480896.77元。其中:办公费118080.3元,印刷费12483元,水费1483.55元,电费57226.05元,邮电费28075元,物业管理费6564元,差旅费182825元,维修费5340元,公务接待费8792元,专用燃料费40000元,劳务费20190元,工会经费5300元,公务用车维修费41787.37元,其它交通费用7097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98590元。2014年市林业局机关运行费为1346211.57元。2015年机关运行费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三公”支出合计50600元(公务招待费8800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41800元)。2012年3月至12月支出720994.18元,2013年支出576192.39元,2014年支出213507.01元。“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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