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通知》(随财发〔2016〕45号)要求,依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随财发〔2016〕44号)精神,现将我委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市国资委部门概况
根据《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省编委关于单独设立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鄂编文〔2013〕7号)及《省编办关于明确市、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性质的通知》(鄂编办文〔2012〕5号)精神,设立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通 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以及全国500强企业与我市间的合作对接,推进我市优质企业与央、省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及相关工作。
4.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承担市属改制企业和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及信访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依法向重点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向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派出董事及监事,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报市财政局汇总,并负责执行。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资委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改革与发展科。
3.产权管理科。
4.监管与考核科(监事会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9个。其中主任1个,副主任1个,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兼工会主席1个;正科级领导职数4个。另核定“以钱养事”工勤编制1个。
(四)部门决算组成部门
市国资委部门决算由委机关本级预算单位组成。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总体收支决算情况(公开01表)
依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随财发〔2016〕44号)文件,2015年度市国资委部门决算总体收支情况如下:
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24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14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255.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2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公开02表)
2015年本年收入合计:24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12万元。
按照财政部制定的《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分别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9.87万元。
2.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5.09万元。
3.行政运行(2150701):182.05万元。
4.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150799):28.94万元。
5.住房公积金(2210201):5.99万元。
6.提租补贴(2210202):1.1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公开03表)
市国资委2015年本年支出合计:23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97万。
按照财政部制定的《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分别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9.87万元,用于委本级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5.09万元,用于委本级医疗保险费支出。
3.行政运行(2150701):177.09万元,用于委本级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
4.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150799):28.94万元,用于委本级公用经费。
5.住房公积金(2210201):5.99万元,用于委本级缴纳住房公积金。
6.提租补贴(2210202):1.18万元,用于委本级提租补贴。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公开04表)
2015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1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14万元,合计255.27万元。
201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38.9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29万元,合计255.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公开05表)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3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如下: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9.87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5.09万元。
行政运行(2150701):177.90万元。
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150799):28.94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5.99万元。
提租补贴(2210202)1.1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23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03万元,公用经费:83.95万元。
按支出经费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01):155.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15万元、津贴补贴43.44万元、奖金20.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5.56万元,其中:办公费8.01万元、印刷费6.67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52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0.27万元、差旅费12.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56万元、会议费2.11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5.74万元、福利费2.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5万元、其他交通费1.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56.33万元,其中:退休费22.19万元、抚恤金14.82万元、生活补助6.21万元、奖励金0.09万元、住房公积金10.81万元,提租补贴1.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3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310):18.3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17.8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5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公开07表)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56万元,其中委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5.56万元,共1批次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74万元,36批次。其中:与省、中央企业对接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商务接待4.88万元,21批次,286人次。公务接待0.86万元,15批次,11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公开08表)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三、支出变化情况
2014年我委总支出204.89万元,2015年总支出238.98万元,同比增幅0.17%,主要原因为2015年委增加2名人员,及2015年人员经费增长的原因导致。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24万元,2015年支出22.8万元,同比降幅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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