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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卫健委(汇总)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卫健委(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卫健委(汇总)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随州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市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资源普查。
(十一)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部署,我委承担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和随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湖北战略随州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包括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随州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略)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内设16个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信息科、财务科、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健康随州建设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市卫生应急办)、医政医管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干部保健办公室、机关党委、老干部科等;同时市计生协会(在职在编3人)纳入市卫健委预算编制,市避孕药具管理站(在职在编2人)独立预算合并市卫健委预算公开,两个直属单位人员与市卫健委打通使用,财务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其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如下:行政(含参公)编制28人,实有在职在编28人;公益一类编制8人,实有在职在编5人;以钱养事1人;退休25人。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共6个,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和市急救中心。
市中心医院定额事业编制1142人,实有人数为2483人,其中在编在职人数956人,编外长期聘用人数1527人。退休人员548人(其中4人未纳入统筹),离休人员1人。
市中医医院编制人数260人,在职实有人数247人,单位聘用人数472人,退休人数179人。
市妇幼保健院编制人数260人,实有工作人员52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65人,硕士研究生24人,高级职称73人,中级职称136人,退休人员132人。
市疾控中心现有职工224人,其中在岗人员136人(在编127人、聘用人员9人)、退休人员97人,编制核定116人。
市中心血站核定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员97人,其中:在职人员78人,退休人员19人。
市急救中心实有人数为14人,其中在编人员6人,劳务派遣人员8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市卫健委部门汇总收入预算总额18055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42.3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674万元、事业收入167650.59万元、其他收入9.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379.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09.05万元,降幅3.9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将要竣工,资金需求量下降。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卫健委部门汇总支出预算总额180556.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09.05万元,降幅3.99%。其中:
一是按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17.93万元,较上年减少71.07万元,降幅79.85%,原因是科技成功转化与扩散相关项目资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8.94万元,较上年减少1966.59万元,降幅25.49%,减少原因是2024年有人员退休及调出;卫生健康支出171419.44万元,较上年减少1501.2万元,降幅0.87%,原因是卫生健康项目资金减少;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原因是增加节能环保项目;住房保障支出2055万元,较上年减少85.03万元,降幅3.97%,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测算基数的调整而减少。其他支出1308.85万元,较上年减少3891.15万元,降幅74.83%,原因是减少随州市急救中心(120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二是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8158.0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9.86万元,降幅3.20%,原因是有部分人员退休;商品和服务支出77577.62万元,比上年增加6629.95万元,增幅9.34%,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相应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7.85万元,比上年减少589.55万元,降幅39.90%,原因是离退休统筹待由社保代发;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4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幅9.10%,原因是债务付息增加,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1278.22万元,较上年减少13380.69万元,降幅38.61%,原因是部分项目将要竣工,相应支出减少;资本性支出10254.44万元,较上年增加1886.1万元,增幅22.54%,原因是医院大型修缮及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更新费用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市卫健委部门汇总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842.36万元,较上年增加776.22万元,同比增幅15.32%,原因是增加了对卫生健康工作财政保障。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市卫健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08.85万元,比上年减少3891.15万元,降幅74.83%,原因是减少随州市急救中心(120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卫健委部门汇总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卫健委部门汇总2025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14.89万元,其中:办公费6.27万元、印刷费3万元、手续费0.7万元、水费4.3万元、电费34.5万元、邮电费4.3万元、物业管理费5.5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8.5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5.3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25.94万元、福利费17.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其他交通费25.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23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了15.17万元,降幅6.59%,减少的原因是压减支出,坚持过“紧日子”。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市卫健委部门汇总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2.40万元,比上年减少9.42万元,同比减少22.5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今年未在本级财政拨款中安排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6.60万元,比上年减少5.12万元,同比下降43.69%,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活动,压缩开支,坚持“过紧日子”。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0万元,比上年减少4.30万元,同比减少14.29%,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坚持“过紧日子”。
本年未在本级财政拨款中车辆购置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市卫健委部门汇总政府采购预算38569.09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20349.97万元,份额比例52.76%;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96.11万元,份额比例为0.7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212.03万元,同比增加4743.52万元,增幅12.87%,原因是医用药品、耗材采购增加。当年工程预算430万元,减少16331.29万元,降幅97.43%,原因是部分项目建设完成,减少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服务1927.05万元,同比增加1327.17万元,增幅221.24%,原因是医院新院区营业,物业管理费增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初,市卫健委部门汇总资产总额428581.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389.24万元、固定资产192822.14万元、在建工程125736.97万元、无形资产2567.63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65.84万元。现有车辆75辆。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20544.25万元,增幅5.03%,原因是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妇儿呼吸专科,在建工程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1)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2)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年度目标:(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2)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1: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产出指标:地市内医疗机构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项目≧200项;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筛查人次≧70万人次,上述指标设立依据是国家、省卫健委要求。
效益指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标准。
长期目标2: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药具免费率=100%;上述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数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计生事业费
1.项目主要内容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关于完善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抽查核实计划生育奖扶和特扶对象是否符合标准情况;看望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积极开展计生协会和计生避孕药具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025年预算安排140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
落实当年新增和尚未享受完毕的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完成对当年新增的农村奖扶和特扶对象的核实;及时处理各种信访维稳事宜;看望慰问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组织年度计划生育会议,开展计划生育相关业务培训。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费兑付当年完成的及时性是当年全部兑现;当年应纳入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对象质量达标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鄂政办发〔2012〕70等文件规定。
社会效益: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率100%,计生事业费项目机制保障得到财政保障,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鄂政办发〔2012〕70等文件规定。
乡村医生免费定向培养、购买第三方服务、健康随州建设和素养促进、茶药产业链经费
1.项目主要内容
认真执行《关于印发随州市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函〔2021〕11号)文件精神,加强健康素养促进和监测工作,围绕“健康随州2030”主要发展指标,力争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2025年预算安排31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
根据《随州市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至2023年,以“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政府补贴”方式,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培养470名医疗卫生事业的学生,通过3年医学相关专业大专教育,培养一批具备大专学业,下得去、留得住,能扎根基层服务的乡村医生;大力开展健康随州和健康素养促进工程。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市本级配套补贴标准达到500元/人/年;大学生村医委培生生活补助到位率100%;三年定向培养合格乡村医生人数≥420名;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随政办函〔2021〕11号文件规定。
社会效益: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满足农村居民健康需要,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随政办函〔2021〕11号文件规定。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2025年市卫健委部门汇总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委预算管理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按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教学医院的支出,以及除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以外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部分 随州市卫健委(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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