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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5-01-17 09:21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
  • 编辑: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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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曾都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曾都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一)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统一行使曾都区范围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是市生态环境局派出行政机构,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股)、水和大气环境股、土壤环境和固废管理股三个股室。

(二)人员情况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中,实有人员25人,其中:行政编制内7人,长期聘用人员12人,其他退休人员6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预算总收入100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09万元,其他收入177万元,上年结转486.68万元。全年总收入较上年980.04万元增加22.73万元,增长2.32%。增长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取消排污费改税补助、污水处理费、企业身份职工养老保险、专项业务费、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及环保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增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预算总支出1002.77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09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77万元,上年结转486.68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980.04万元增加22.7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取消排污费改税补助、污水处理费、企业身份职工养老保险、专项业务费、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及环保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增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

2025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支出预算总额1002.77万元,按功能分类为:节能环保支出966.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980.04万元增加22.7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取消排污费改税补助、污水处理费、企业身份职工养老保险、专项业务费、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及环保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增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

2025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支出预算总额1002.77万元,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30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8万元,项目支出663.68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980.04万元增加122.7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取消排污费改税补助、污水处理费、企业身份职工养老保险、专项业务费、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及环保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增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25.77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节能环保支出789.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39.47万元增加486.3万元,增长146.83%,主要原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经费486.68万元,在本年预算列入财政拨款支出,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长比例过大。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28万元。比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35万元减少2.07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环保督察、环保工作正常需要。

其中:办公费0.67万元,比上年0.5万元增加0.17万元,增长34%。增长原因: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销号。印刷费0.3万元,比上年0.33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9.09%。下降原因:节约经费。水费0.12万元,比上年0.12万元持平;电费2.68万元,比上年2.4万元增加0.28万元,增长11.67%,增长原因:日常正常办公急需;邮电费2.3万元,比上年0.95万元增加1.35万元,增长142.1%,增长原因: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销号,正常工作需要;差旅费2.4万元,比上年1万元增加1.4万元,增长71.43%,增长原因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销号,正常工作需要;维修(护)费0.62万元,比上年0.2万元增加0.42万元,增长210%,增长原因:部分办公设备老化维修;会议费0.6万元,比上年0.4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50%,增长原因环保督察工作正常需要;公务接待费0.27万元,比上年0.29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6.9%,下降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劳务费5万元,比上年5万元持平。委托业务费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加原因执法监测增加。工会经费3.5万元,比上年2.5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40%,增加原因:按工会经费比例计提工会经费。福利费0.77万元,比上年0.64万元增加0.13万元,增长20.31%;公务用车维护费3.15万元,比上年3.15万元持平;公务交通补贴3.3万元,比上年3.75万元下降0.45万元,下降12%,下降原因个人部分按实际计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比上年10万元减少7.4万元,下降原因:费用列支更加精细。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42万元,比上年3.44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0.5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比上年0.29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6.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比上年3.15万元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减少8.67万元。减少原因上年度上级部门划转部分资产,暂无政府采购计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初,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资产总额53.25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45.0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4.55%。固定资产原值98.24万元,累计计提折旧53.2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5.0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84.55%。其中:设备原值76.2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原值22万元,本单位公用车辆1台。资产总额较上年同比48.45万元增加4.8万元,增长9.91%。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新增固定资产;二是主管部门调入部分固定资产。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紧扣“稳住、进好、调优”工作思路,坚持以降碳减污协同治理为抓手,突出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污染防治提档升级、环境保护提质增效、生态系统提量增值,奋力开创美丽曾都“四区建设”新局面。年度目标为一是全力推进治气攻坚,优化大气环境质量。二是深入开展治水提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稳步推进治土护源,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2、长期目标:统一行使曾都区范围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水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各项指标达到省市目标要求。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效益指标: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工作理念,提升环境质量,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大大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3、年度目标1: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曾都区优良天数比例≥8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

效益指标:重污染天数减少,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

年度目标2:持续推进断面水质达标改善,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年均值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

效益指标: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达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

年度目标3:持续打好高标准净土保卫战,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

效益指标: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申报登记,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一:

1、“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环境执法力度,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环境问题处理,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强生态环境基础建设。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加强能力建设,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环境监察综合执法力度等。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效益指标: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监察队伍现代化建设,按照年度治理计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工作宗旨,大大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项目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主要内容是:,因地制宜选择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在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庄新建污水处理站,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湾建设联户污水处理设施,在分散农户村组建设单独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治理达标排放,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25年预算安排486.68万元,其中:486.6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完善纳污管网等配套建设,因地制宜选择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实现污水治理达标排放,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推动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数量(个)≥6个,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效益指标:污水治理达标排放,落实“三不到”管控制度,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4%,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村庄居民满意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定目标任务。

九、其他情况说明

(一)对空表的说明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与年初预算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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