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20号)文件精神,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市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组织指导国家、省和市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设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和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市内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对中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提出指导性意见。
(7)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督办,负责办理跨县水事纠纷裁决事项,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承担全市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4)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7个,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本级)、市水利技术中心、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市先觉庙水库运维中心、市白云湖水利工程运维中心、市随中灌区灌溉服务中心、市移民服务中心。
其中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计划与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监督科、水库与移民科、水土保持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内设河湖长制工作科、机关党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另核定机关 “以钱养事”岗位2个。2024年底实有在职公务员20人,参公人员5人,以钱养事2人,自聘人员1人,退休15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收入预算总额1101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2.06万元,其他收入48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978.15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10290.08万元增加721.33万元,增幅7.0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预算收入;二是本年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项目经费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支出预算总额11011.41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52.06万元,其他资金支出48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6978.15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0290.08万元增加721.33万元,增幅7.0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预算支出;二是本年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2025年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支出预算总额11011.41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04万元,农林水支出666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71万元,其他支出240.05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0290.08万元增加721.33万元,增幅7.0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预算支出;二是本年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2025年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支出预算总额11011.41万元,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82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5.3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694.59万元,资本性支出318.55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0290.08万元增加721.33万元,增幅7.0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预算支出;二是本年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17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52.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83.93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0.05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12万元,农林水支出886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42万元,其他支出240.05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771.28万元增加404.77万元,增幅4.1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24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0.05万元,较上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支出总额2900万元减少2659.95万元,减幅91.72%,主要原因:本年减少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34.26万元,其中:办公费9.22万元、印刷费2.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5.2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2.4万元、维修(护)费2.4万元、租赁费0.8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48万元、劳务费2.8万元、委托业务费4.4万元、工会经费15.15万元、福利费27.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2万元。较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41.25万元减少了6.99万元,减幅4.95%。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了差旅费等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7.7万元,比上年的31.56万元减少3.86万元,同比减少12.23%,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2.48万元,比上年的3.44万元减少0.96万元,同比减少27.91%,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3万元,比上年的28.13万元减少2.9万元,同比减少10.3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车维护养护经费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78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占采购总额的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6.78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00%;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20.5万元减少73.72万元,减幅61.68%,主要原因:本年减少水面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5年初资产总额14912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2.3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42.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6.86万元、在建工程98524.85万元,现有公用车辆7台,2025年初资产总额较上年年初7440.24万元增加141682.73万元,增幅19.04%,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新购置固定资产,二是本年在建工程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水旱灾害防御科学应对;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行业监管责任越压越实。
年度目标: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水旱灾害防御科学应对;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行业监管责任越压越实。
2、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1: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水旱灾害防御科学应对;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行业监管责任越压越实。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公用经费控制率≤0%;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会议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5%;预算调整率≤5%;结转结余率≤5%;工程验收合格率100%;质量飞检达到要求,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水利工程建设带动社会效益良好,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1: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水旱灾害防御科学应对;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行业监管责任越压越实。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公用经费控制率≤0%;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会议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5%;预算调整率≤5%;结转结余率≤5%;工程验收合格率100%;质量飞检达到要求,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水利工程建设带动社会效益良好,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补助资金
(1)项目主要内容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关于2023年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新建在线、离线计量设施。2025年预算安排10.9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规模以上在离线取水计量处数≥7处;取水在线计量率提高比例≥10.53%;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顺利开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随州㵐水梁家桥水生态连通工程
(1)项目主要内容
随州㵐水梁家桥水生态连通工程主体工程建设。2025年预算安排684.64万元,其中:133.9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0.0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310.6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
随州㵐水梁家桥水生态连通工程主体工程完工。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在曾都区星光村新建拦河坝1座,主体工程完工,工程质量达到要求,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梁家桥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1)项目主要内容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2025年预算安排12.71万元,其中:12.7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
全力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至少1次;系数测算达到质量要求,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农业水价改革顺利开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4、白云湖水面保洁
(1)项目主要内容
水面保洁河堤管护。2025年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水面保洁任务,保护白云湖水环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管理河道20公里,水面保洁8000余亩,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河道、水面环境得到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5、移民对口支援三峡
(1)项目主要内容
《省水利厅关于保持和稳定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衔接期政策措施的函》用于对口支援三峡帮扶。2025年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
对口支援三峡顺利完成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对口支援三峡拨付资金40万元,支援三峡工作达到要求,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顺利通过上级检查考核,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6、河长制管护及工作经费
(1)项目主要内容
幸福河湖建设经费,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经费,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经费。2025年预算安排34万元,其中:3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
围绕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河长履职、压实河湖长责任、幸福河湖建设、小微水体管护、夯实基础工作、考核督办等工作,圆满完成上级河长制年度考核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河湖长制规范化管理河湖数量≥10条;河流管护长度≥42公里;市级河湖长履职达标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7、水旱灾害防御
(1)项目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指南》《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要求》等依据,2025年预算安排3.35万元,其中:3.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单位资金(预计上年结转)。
(2)项目绩效总目标
全力抓好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着重抓好监测预警、工程调度、技术支撑等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1次,开展防汛抢险实战演练及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按时按要求及时上报水雨情信息,汛期24小时值班,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8、水利行业监管
(1)项目主要内容
水土保持公告编制、水保监督信息化建设、涉水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水利行业监管日常工作经费等。2025年预算安排200万元,其中: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
对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行政事务工作的监管工作有效顺利开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水保公报按时发布,水利执法检查及时进行、水利工程质量飞检按时完成,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涉水法规宣传到位,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9、水资源费改税补助
(1)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规定,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2025年预算安排200万元,其中: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
认真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等工作,确保最严格水资源考核、脱贫攻坚考核、节水创建考核等工作圆满完成。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水利质量监督≥1次,水资源公报按时发布,水资源考核顺利通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水利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行政运行(213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督、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1、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30306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3、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1311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4、防汛(2130314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5、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2130334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提租补贴(2210202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8、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0403项):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