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14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现主要职责为:
(1)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拟定并协调落实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益活动,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14号)规定,市民政局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儿童福利科;行政编制13名,参公事业编制1名,以钱养事编制2名,现我局实有人数14名、退休人员13名。
局属二级单位3个,分别为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参公编制6名、以钱养事编制3名,实有人数共8名;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事业编制6名、以钱养事编制16人、实有人数共42名(含临聘人员20名);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数7名(超编1人),退休人员1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预算收入总计232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万元、其他收入182.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5.6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2646.32万元减少324.06万元,同比减少12.25%,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了。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预算支出总计2322.26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万元、其他收入支出182.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275.6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2646.32万元减少324.06万元,同比减少12.25%,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了。
2025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预算支出总计2322.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7万元,其他支出739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2646.32万元减少324.06万元,同比减少12.25%,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
2025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预算支出总计2322.2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2.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9.02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2646.32万元减少324.06万元,同比减少12.25%,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2133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301.76万元,同比减少12.39%,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政府性基金预算73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39万元,比上年减少236万元,同比减少24.21%,主要原因:减少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本级支出预算及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基建项目建设、安全隐患改造维修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68.07万元。其中:办公费2.9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35万元、物业管理费0.3、差旅费2.4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11.5万元、福利费19.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万元。较2024年减少11.52万元,同比减少14.47%,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公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7万元,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同比增加0.9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根据2025年工作安排预估及经费定额比例测算。其中: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同比增加11.61%,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工作安排预估及经费定额比例测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随州市民政局机关一辆公车于2012年购置,行驶里程约24万公里,因购置时间较长,行使里程多,车辆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按照市公车办《关于同意更新购置公务用车的复函》精神,拟在2025年更新购置1辆18万元以内公务车,保证机关运转安全性。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政府采购预算150.87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26.43万元,占项目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7.44万元,占项目份额100%。采购货物预算42.54万元、采购服务预算108.33万元、无工程预算。较2024年减少38.96万元,同比减少20.52%,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结转结余较2024年减少,2025年上级专项资金暂未下达,相关项目纳入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初资产总额7451.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700.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547.94万元、在建工程1189.8万元。现有公用车辆9台。2025年初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少342.93万元,减幅4.4%,主要原因为:一是随州市民政局2024年6月无偿划转房屋净值152.39万元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8月因机构改革无偿划转设备2台至随州市委社工部,二是本年计提资产折旧,资产净值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1为:民政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转高效、有序;各项民政业务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完善民政事业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年度目标1为: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可及化;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规范化;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均等化;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惠民化;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多元化。
2、长期目标1:民政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转高效、有序;各项民政业务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完善民政事业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困难群众慰问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2个、每年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2次、街道(镇)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60%、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人数≥100人次、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地名管理规范率≥95%、精心照料孤残儿童日常生活100%,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保障有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有所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和技术力量有所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促进资源节约使用,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90%、联系部门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3、年度目标1: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可及化;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规范化;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均等化;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惠民化;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多元化,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慰问对象县市区覆盖率100%、开展社会救助调研、督导10次、开展康复服务覆盖社区5个、根据流浪乞讨人员实际困难,提供合理的伙食、住宿、交通、医疗救治等服务、街道(镇)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达60%、适老化改造户数1000户、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人数≥100人次、儿童养治教康服务达到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要求、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数≥2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保障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促进资源节约使用,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联系部门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是:落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运营补贴、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举办养老机构培训班、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智慧养老平台和监控平台建设运行、设施规划编制等。2025年预算安排2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年度责任目标。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60%,养老机构开展至少1期培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及时拨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对养老政策知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2、儿童养治教康护理服务项目
主要内容是:通过购买专业养、治、教、康护理、照护技术和儿童安全辅助服务,让孤残儿童得到精心养育,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养育技术水平和院内安全保障工作,让病重弃婴、弃儿得到及时治疗和康复,提升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2025年预算安排9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为了提升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养育水平和养育质量,满足孤残儿童养、治、教、康工作需要,根据民发[2017]153号、鄂政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通过购买服务,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和技术力量。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服务要求达到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要求、全年24小时提供养治教康专业服务、在院儿童接收服务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提升儿童福利院儿童生活质量、提高儿童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3、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及老龄工作经费
主要内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强化老龄工作保障。2025年预算安排55.04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04万元(含结转结余25.04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统筹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关爱、作用发挥等制度安排。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宣传普及老年人数量≥1万人、敬老月活动≥1000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支出≥5万元、银发经济调查研究支出≥5万元、资金拨付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建立老年友好型社会,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增加,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4、养老托育专项经费
主要内容:建成智慧养老平台并投入使用。2025年预算安排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万元(含结转结余资金30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建成智慧养老平台并投入使用。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建成智慧养老平台数量1个、项目通过验收率95%、项目资金拨付时间验收通过后,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满足老年人线上养老服务需求,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5、殡葬改革和惠民殡葬经费
主要内容: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免除特殊困难群众和其他城乡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开展殡葬执法、宣传引导、突出问题整治、实施全域火葬等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包含特殊困难群众在内的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减免在殡仪馆集中办丧事部分费用。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应补尽补、不属于免除费用对象在殡仪馆集中办丧事的,每起减免500元,处理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惠民殡葬政策的满意度为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6、困难群众慰问
主要内容:春节前夕,市领导对各县(市、区)开展走访慰问。2025年预算安排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关爱困难群体,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确保他们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4个县市区全覆盖、慰问活动完成时间2025年、资金按照慰问方案及实际情况拨付到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困难群体得到关爱,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7、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主要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救助服务、照护服务、教育矫治服务。2025年预算安排2.7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项目绩效总目标:及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的特殊人群,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妥善安置滞留的“三无”流浪人员,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开展专项救助活动次数2次、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提供救助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有效保障流浪救助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对救助管理工作满意度提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8、地名管理工作经费
主要内容:一是开展道路命名更名;二是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编写;三是加强地名标志管理。2025年预算安排23.9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新建道路命名工作,发布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新建道理命名数量≥95%、拆除路名牌数量237块、评估报告1份、发布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个、出台地名文化认定标准1个、道路命名的准确性100%、道路建成后三个月内完成道路命名、年底前发布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效益指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区划地名工作受益对象满意度≥95%。
9、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主要内容:拟建设随州市智慧区划地名协同管理系统,并对存量区划地名界线数据信息进行治理入库上图,实现纸质文档信息化数字化转化利用。2025年预算安排4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随州市智慧区划地名协同管理系统,完成区划地名界线存量数据治理和新增数据管理。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建立随州市智慧区划地名协同管理系统1个、地名存量数据治理数量≥70%、行政区域界线准确率100%、系统建设和数据治理及时率≥7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区划地名工作受益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10、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项目
主要内容:对部分贫困家庭患有重大疾病儿童给予慈善救助。2025年预算安排2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年度内救助大病儿童数量≥8人。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每年救助大病儿童数量≥8人、项目实施质量达标率≥7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救助对象医疗压力缓解≥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受救助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11、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项目
主要内容:开展儿童督导员培训及儿童主任示范培训,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情况评估,组织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活动。2025年预算安排2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开展儿童督导员培训及儿童主任示范培训,提升儿童工作者服务儿童群体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活动和服务,保障儿童生活、学习、就医、身心健康成长,提升关爱服务能力。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按规定时间开展工作、儿童督导员培训及儿童主任示范培训人数≥80人次、儿童关爱保护服务100人次、培训质量≥95%、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质量≥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儿童福利对象关爱保护能力有所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儿童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12、慈善总会工作经费
主要内容:组织、指导村(社区)开展“幸福家园 村社互助”项目。2025年预算安排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项目筹款30万及以上。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发布项目数量≥3个、完成项目筹款30万元、项目实施质量达标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项目助力村社发展率7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13、购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项目
主要内容:围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购买社会组织服务。2025年预算安排4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全面提升社会组织人才素质,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提高社会组织务能力,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数≥2个、培训社会组织负责人≥200人次、社会组织活动≥10场、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合格率98%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14、残疾人福利项目
主要内容: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组织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2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组织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开展精神康复专业训练、支持性服务和机构疗养服务,为6个社区120名以上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县市区3个、开展康复服务覆盖社区≥5个、完成登记康复对象接收社区康复服务率≥5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回归社会,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15、民政事务工作经费
主要内容:用于机关党建费用支出、用于各业务科室工作运转经费支出、局机关正常运转日常费用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8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万元(含结转结余4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确保民政机关正常运转,助推民政事业发展。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社会组织和福彩公益金专项审计100%、完成订购党建学习刊物和民政理论学习书籍、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机关内部服务满意度≥8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16、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主要内容:因我单位公车购置时间较长,行驶里程多,车辆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按照市公车办《关于同意更新购置公务用车的复函》精神,拟在2025年更新购置1辆18万元以内公务车,保证机关运转安全性。2025年预算安排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采购新车,保障公务出行安全。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公车购置数量1辆、购置经费≤18万元,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执行购置,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机关工作保障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1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
主要内容:为受助人员提供饮食、住宿、衣物、个人卫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提供疾病救治、卫生防疫、医疗康复等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保护服务。为受助人员联系家属、查找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为暂时查找不到户籍、无家可归的受助人员提供养育照料、生活护理等临时安置和基本服务。为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而开展的救助保护线索收集、监护情况调查评估、跟踪回访、监护教育指导、监护支持、监护资格转移诉讼等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136万元,其中:1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1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年度救助流浪乞讨人次≥8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往年救助业务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临时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员。
效益指标:接到求助电话≤30分钟到达现场,指标设立依据是及时对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发挥社会救助,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的良好效果,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发挥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良好效果,保障街面无流浪乞讨人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18、儿童福利项目
主要内容:儿童福利机构要充分发挥兜底作用,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儿、弃婴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妥善安置、良好抚育。让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像正常家庭儿童一样幸福正常生活、安全保障、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及社会发展权。2025年预算安排103.68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3.68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做好院内集中供养儿童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及安全维护,保障儿童福利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升孤残儿童的幸福指数。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按照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完成护理工作、护理工作标准≧20条、集中供养儿童≧40名、护理集中供养儿童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发挥兜底保障功能,确保集中供养儿童儿童们幼有所养、病有所医,提升集中供养儿童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集中供养儿童满意度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19、老年福利项目
主要内容:保障福利中心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需要,解决好“养”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是他们能够愉快地安享晚年。2025年预算安排48.62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的开展保障“三无”对象、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保证“三无”对象、五保老人老人能够安详晚年!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精细化标准化的护理照料、养老护理工作标准≧20条、集中供养特困对象≧55名、护理特困供养对象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发挥兜底保障功能,保障特困供养对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提升集中供养对象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集中特困供养对象满意度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20、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
主要内容: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根据鄂政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有关设备购置,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渠道解决。2025年预算安排6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对失能半失能、老年养护大楼、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四栋大楼进行安全隐患维修,完善市福利中心综合服务功能,为孤残儿童、老人提供优良安全的生活环境。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消除安全隐患≧15处、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通过验收并结算,隐患消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提高儿童及老年人生活安全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提升老人及儿童的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集中特困供养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21、社会救助经费项目
主要内容: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承担着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研究制定市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相关工作政策措施,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核对工作,分配市本级城乡低保资金等各项工作职责。工作对象的覆盖面和服务供给的范围规模得到了扩大、延伸和拓展,各项工作内容不断完善,要求进一步提升,为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促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社会救助经费项目。2025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1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督导县市区宣传和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提高社会救助对象政策获得率,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开展社会救助调研督导≥10次、保障机构正常运转=1年、社会救助对象镇级公示公开率≥95%、救助资金按月发放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政策获得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社会救助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22、核对平台维护经费项目
主要内容: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承担着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核对工作工作职责。工作对象的覆盖面和服务供给的范围规模得到了扩大、延伸和拓展,各项工作内容不断完善,要求进一步提升,为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促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核对平台维护经费经费项目。2025年预算安排16.65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度结转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督导县市区开展核对工作,保障机构和平台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核对平台作用,确保实现“逢进必核”。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核对平台网络畅通=1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1年、社会救助对象系统核对率≥95%、系统故障及时处理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系统使用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故该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12、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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