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执法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査、考核评价及跨区城、重大案件的查处和市政府确定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三)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负责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设施审批管理;负责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审批管理。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并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制定并监督实施城区市容市貌整治计划;负责城区出门出店、占道经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区户外广告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管理;负责城区灯饰景观亮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编制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城市垃圾无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处置费;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负责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管理;负责拆除环卫设施设置审批管理。
(六)负责园林绿化管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査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行使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划定职能;管理新、扩、改建项目绿地面积、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査、核准;负责临时占用绿地、移植修剪砍伐树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内公园、游园、广场、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七)负责统筹城区机动车停车治理具体工作,对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域的停放行为,组织拟订、宣传贯彻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
(八)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城(不包括建筑质量安全及节能、房产市场交易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生态环境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4.市场监督管理领城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领域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城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领城向城市规划区内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违法建设等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负责城区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部件的采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诉案件的派遣、督促、检査、指导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十)负责城区主次道路融雪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跨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以及其对行政处罚的监管主体、监管责任不变。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城管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认定和技术核准,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相关部门移交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査权和行政强制措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风景园林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作为政府工作部门。2024年机构改革不再承担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职责。现定编33人,实有31人,在职31人,退休16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委机关本级预算收入2476.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65.04万元,政府性基金715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上年结转564.05万元。比上年减少3470.9万元,减少了58.4%。其中上年结转结余减少262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上年结账前下达指标的“随州市垃圾分拣”等债券项目资金作为结转结余资金新增到预算中,导致上年预算结转收入较多。
(二)支出预算情况
委机关本级预算支出2476.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9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其他支出354.05万元。比上年减少3470.9万元,减少了58.4%。主要原因是上年增加了结转的债券资金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委机关本级财政拨款支出2444.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9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4.5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66.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其他支出354.05万元。比上年减少3199.26万元,减少56.7%。减少原因是上年结转了债券资金319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委机关政府性基金1069.05万元,比上年增加197.42万元,增加22.6%。增加原因是本年结转了“随州市垃圾分拣”项目剩余资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委机关本级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109.47万元,其中办公费42.4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费2万、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4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费8万元,福利费1.17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交通补27.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比上年减少10.33万元,减少比例为8.6%。减少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5人,人员公用经费核定数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同比增加11.1%,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因工作需要,省内各市城市管理单位加强交流学习,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了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同比增加33.3%,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因工作需要,省内各市城市管理单位加强交流学习,公务接待费预算稍有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公车车况较差,需经常维修才能正常使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40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工程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比上年减少2791万,减少87.2%,主要原因为去年有上年结转债券项目3191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408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管执法委本级资产总额3557.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698.64万元,无形资产68.9万元,在建工程2790.04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6处,原值共计312.12万元;汽车28辆,原值共计211.59万元;通用设备361台,原值共计141.27万元;家具399件,原值共计33.58万元;图书档案1件,原值0.07万元。无形资产中:土地一处,原值67万元;信息数据2处,原值1.9万元。在建工程中:高新区生活垃圾处理站1024.71万元,垃圾分拣中心1765.32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1965.24万元,增加123.4%。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增加7.71万元,增加1.1%,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新购置的办公设备。在建工程增加1957.53万元,增加235.1%,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垃圾分拣中心项目支出形成了在建工程。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2025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重塑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稳步改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全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2、长期目标:优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大城管”格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扮靓城市颜值;强化城市管理督查问效,持续提升治理效;统筹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打造“四型城管”。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稳步改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全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改善市容市貌,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区生态环境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优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大城管”格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扮靓城市颜值;强化城市管理督查问效,持续提升治理效;统筹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打造“四型城管”。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稳步改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全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改善市容市貌,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区生态环境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随州园”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园组委办文〔2024〕1号)文件精神,为弘扬生态文明,传承荆楚文化,展示园林艺术,建设“美丽湖北”,省政府决定于2025年9月28日至11月28日在鄂州市举办湖北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随州园”位于襄阳都市圈组团c3号地块,面积1604平方米,以建设公园绿地为载体,通过园林技艺展现随州地域特色文化。2025年预算安排400万元,其中:4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展现随州地域特色文化,提高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建设面积≥1600㎡,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98%,工程建设进度达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提高城市知名度,展现随州特色文化,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年一致,故该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出。
10.提租补贴(2210202):反映机关提租补贴支出
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机关基本医疗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由本单位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支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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