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本级)
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四)负责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六)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七)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九)协调指导全市反邪教工作。
(十)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一)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
(十二)代管市法学会。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工作、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智能化建设、代管法学会等职能。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政治部(副处级)和办公室、干部科、宣传教育科、执法监督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法学会秘书科9个职能科室。
下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市政法信息中心)1个二级事业单位。
2024年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核算机构2个。
2023年末市委政法委设行政编制数16个、事业编制数6个、以钱养事编制数1个。实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市委政法委本级收入预算总额931.2万元,比上年减少47.16万元,同比减少4.8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库,合理安排支出计划,部分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9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本级支出预算总额931.20万元,比上年减少47.16万元,同比减少4.82%,主要是压减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42.20万元(人员支出397.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4.35万元),比上年增加10.19万元,同比增加2.3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晋级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89万元,比上年减少57.35万元,同比减少10.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库,合理安排支出计划,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9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1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3.5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7万元。
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39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万元。
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支出64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支出29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31.2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9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1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3.5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7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比上年减少47.16万元,同比减少4.8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库,合理安排支出计划,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随州市委政法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委政法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随州市委政法委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44.35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1.9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1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万元。较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43.76万元增加了0.59万元,增加1.39%,主要原因:本年工作任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市委政法委机关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85万元,比上年增加2.92万元,同比增加42.14%,主要原因是:在随召开全省政法业务协同办案现场会后,各地来随调研学习协同经验做法人数较多,公务接待压力增大。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6.7万元,比上年增加3.02万元,同比增加82.07%,主要原因是:在随召开全省政法业务协同办案现场会后,各地来随调研学习协同经验做法人数较多,公务接待压力增大。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同比减少3.0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购买公务用车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度机关无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减少15.84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初机关资产总额83.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33万元,固定资产46.38万元。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32.12万元,车辆4.31万元,家具9.95万元。比上年增加44.62万元,同比增加114.1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固定资产及预付固定资产部分款导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防控风险为着力点,以现代科技应用为支撑点,深入推进“四大建设”,切实履行“四大任务”,努力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年度目标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牵引,以营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快政法智能化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随州、法治随州,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汉襄肱骨、神韵随州”提供有力政法保障。
2、长期目标设置情况
(1)长期目标1:以实施平安建设“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个提升”,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四个增强”,实现社会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4个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2: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1: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充实完善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2: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2)长期目标2:着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转、出口不畅”三大难题,实现源头预防,有效化解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产出指标1: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产出指标2:司法救助金额达到往年标准。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1: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效益指标2: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到位。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3)长期目标3:市委政法委通过几年的智能化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应急指挥大厅、信息中心、云计算、云存储、安全运维体系都已经投入使用,按照后期拓展建设整个网络构架还将横向联通公检法司安等政法部门,纵向联通县(市、区)、镇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法资源平台。目前市委政法委的智能化建设正朝向智慧政法方向发展演进,在项目建设的同时,为加强设备管控、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等工作必须同步,以保障系统高效、安全、优质的运行。
产出指标1:运维人员2人。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产出指标2:实现24小时响应制度。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效益指标1:提升政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实现政法机关网格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效益指标2: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维护人员需要总结自身维护服务经验,针对一些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预防处理措施。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2、年度目标设置情况
(1)年度目标1:以实施平安建设“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个提升”,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四个增强”,实现社会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4个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2: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1: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充实完善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2: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2)年度目标2:着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转、出口不畅”三大难题,实现源头预防,有效化解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产出指标1: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产出指标2:司法救助金额达到往年标准。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1: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效益指标2: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到位。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3)年度目标3:市委政法委通过几年的智能化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应急指挥大厅、信息中心、云计算、云存储、安全运维体系都已经投入使用,按照后期拓展建设整个网络构架还将横向联通公检法司安等政法部门,纵向联通县(市、区)、镇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法资源平台。目前市委政法委的智能化建设正朝向智慧政法方向发展演进,在项目建设的同时,为加强设备管控、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等工作必须同步,以保障系统高效、安全、优质的运行。
产出指标1:运维人员2人。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产出指标2:实现24小时响应制度。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效益指标1:提升政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实现政法机关网格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效益指标2: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维护人员需要总结自身维护服务经验,针对一些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预防处理措施。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指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政法专项工作经费
1、政法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依据上级平安建设的要求和平安随州建设的实际,统筹推进我市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80万元,其中: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民主法治、科技创新,以实施综治(平安建设)心脏工程、血管工程、细胞工程、免疫工程“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个提升”,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四个增强”,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成本指标:扫黑除恶举报和奖励≥10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1:开展铁路法治宣传≥5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2:督导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3: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4:法学会会议次数≥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5:开展平安随州宣传活动≥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1:教育转化邪教人员人数≥2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2:召开维稳专题会议≥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涉法涉诉工作经费
1、涉法涉诉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1)完善制度机制,着力破解三大难题。(2)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深化信访改革。(3)加强组织保障,着力推动责任落实。2024年预算安排83万元,其中:8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着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转、出口不畅”三大难题,加强源头预防,有效化解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成本指标:扫黑除恶会议部署、检查、督导等相关开支≤1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1:司法救助人数≥2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2:司法救助金额≥60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3: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群众生活困难问题≥1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开展铁路法治宣传≥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三)政法信息化系统运维费
1、政法信息化系统运维费主要内容是:随着随州市委政法委政法智能化“1234”工程项目业务发展的不断推进,政法智能化已成为各项业务的重要支撑体系。政法智能化系统是支撑政法委运作及政法各部门共同合作与营运的关键应用,承载着政法机关主要的业务数据。而政法委智能化系统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政法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旦智能化系统出现问题或遭受安全攻击,会给政法机关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同时,政法委智能化系统涉及大量业务数据及私密信息,信息的泄露会给社会带来安全风险。因此政法大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2024年预算安排35万元,其中:3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随州政法委通过几年的智能化建设,应急指挥大厅、信息中心、云计算、云存储、安全运维体系都已经投入使用,整个网络构架已横向联通公检法司安等政法部门,纵向联通县(市、区)、镇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法资源平台。目前随州政法委的智能化建设正朝向智慧政法方向发展演进,在项目建设的同时,为加强设备管控、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等工作必须同步,以保障系统高效、安全、优质的运行。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成本指标:日常设备维护费用支出≤20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标准。
产出指标1:机房设备巡检1次/半月。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标准。
产出指标2:日常会议保障次数≥4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3:突发事件响应时间≤24小时。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网络安全巡检1次/周。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机关干部使用系统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本单位2024年无采购项目预算。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二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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