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信访局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信访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信访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按照随办发〔2001〕24号文件)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人民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四)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对普遍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六)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处理异常上访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七)负责制定全市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信访工作的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九)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处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人员编制情况
市信访局属正处级行政机关,设有行政编制10名。其中正处级领导1名,副处级领导2名,二调1名,四调2名,科级干部4名。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市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和局机关合署办公,人员打通使用)设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以钱养事”编制7名。
(二)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属正处级行政机关,预算单位构成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局机关(机关现设有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督办科、办信网访科、接访科、复查复核科)。第二部分是市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和局机关合署办公(接访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7名“以钱养事”编制)。
(三)预算单位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此内容为市信访局2024年预算本级公开相关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数为36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经费337.66万元,其他收入22.51万元。较2023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数减少10.17万元,减少的比例为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市级财政部门预算口径编报2024年度部门预算,减少少量的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数为36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经费337.66万元,其他支出22.51万元。较2024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数减少10.17万元,减少的比例为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市级财政部门预算口径编报2024年度部门预算,减少少量的人员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337.66万元。较202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减少22.5万元,减少比例为2%。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机关干部正常调动,各项工资福利随之减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使用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使用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度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0.08万元。其中办公费7.63万元、印刷费1.48万元、邮电费1.5万元、会议费0.8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15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其他交通和商品服务支出共计10.51万元等。其中日常专用设备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均在项目经费机关物业管理费中所列之。2024年度行政运行经费较2023年度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数减少0.98万元,减少比例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统一口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和浪费,压缩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6万元,较2023年减少0.66万元。减少比例为15%。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统一口径执行三公经费编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和浪费。
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较2023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收到省局、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因公出国通知。
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0.45万元,较2024年减少0.66万元,减少比例为55%。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统一口径执行三公经费编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和浪费。
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较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较2023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已参加公车改革。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度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计15.05万元,其中物业管理经费采购支出13万元,电脑购置费采购支出2万元,其他采购支出0.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度初部门资产总额4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6万元、非流动资产28.92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0)。较2023年资产总额99.49万元减少55.3万元,减少比例为55%。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23年度账务相关处理;二是2024年与2023年保持一致,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本部门认真编制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均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省市信访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相关要求确定,并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合理、科学地进行编制。并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的执行率和资金的管理都达到应有的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年接访劝返解困及导访运转经费项目预算批复47万元,该项目为审核拨付方式。此项目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信访总量大幅下降;二是化解信访积案,极大地缓解了信访上行压力;三是落实市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事项。下一步仍需改进的是:一是合理、科学地编制部门预算,二是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三是清晰反映项目的实际支出。
本年信访大楼物业管理费用项目预算批复15万元。此项目主要产出和效益:严格节约用水用电,物业服务安全到位,保证中心大楼全年正常运转。下一步仍需改进的是:一是合理、科学地编制部门预算,二是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三是清晰反映项目的实际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23年一致。
我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2023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代收代付或退回的社保经费等。
第二部分 随州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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