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4-11-04 17:46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擂鼓墩文管处
  • 审核:罗皓月
打印

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原随州市擂鼓墩文物管理处),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擂鼓墩古墓群”的专职保护管理机构,隶属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正科级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擂鼓墩古墓群的文物安全保护、擂鼓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曾侯乙墓遗址保护和对外开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部门决算实行独立核算,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隶属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核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设综合办公室、财务科、考古部、宣教部、文保科。本单位资产由办公室和及各部门使用人共同管理,单位本年末实有工作人员28人,其中财政拨款人员17人,经费自理人员11人。2023年度较上年增加退休人员2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37.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4.5万元,增加1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级晋档,相关人员支出增加;二是擂鼓墩田野文物安防二期工程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37.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5.96万元,增加2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2.9万元,占本年收入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4.81万元,占本年收入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37.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5.62万元,增加18.7%。其中:基本支出352.35万元,占本年支出18%;项目支出1585.36万元,占本年支出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32.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7.07万元,增加19.6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级晋档,相关人员支出增加;二是擂鼓墩田野文物安防二期工程项目经费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32.9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7.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级晋档,相关人员支出增加;二是擂鼓墩田野文物安防二期工程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7.07万元,增加19.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晋级晋档,相关人员支出增加;二是擂鼓墩田野文物安防二期工程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62.24万元,占96.34%。主要是用于文物保护。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56万元,占2.77%。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88万元,占0.3%。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22万元,占0.58%。主要是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07.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文物、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物保护、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擂鼓墩田野文物安防二期工程项目、曾侯乙墓椁室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执行率低。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56万元,支出决算为5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88万元,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86.92%。较上年增加21.72万元,增加2468.18 %。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一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    22.1万元,完成预算的88.4%;较上年增加21.56万元,增加3992.59%。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一台。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9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维护费及公务用车加油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较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47.06%,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荆州文保中心和省考古所人员餐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荆州文保中心和省考古所,主要是开展曾侯乙墓椁室修缮工程项目咨询,以及曾侯乙墓车马坑考古勘探发掘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5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属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8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67.8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785.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5.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7.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 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158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项目、国家文物保护资金、曾侯乙墓椁室保护修缮工程项目主要用于完成擂鼓墩古墓群曾侯乙墓椁室保护修缮;擂鼓墩田野文物安防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确保本年度擂鼓墩田野安防系统正常运行,安防保卫的管理及保障;空军济南军区军械修理厂随州分厂营区先期管理费主要用于确保空军济南军区军械修理厂正常运行,保障营区内的物业;擂鼓墩古墓群驻军搬迁暨曾侯乙墓遗址考古公园建设项目、曾侯乙墓公园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创建国家5A级炎帝故里文化旅游区,推进随州大遗址保护片区建设;擂鼓墩文化旅游区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确保擂鼓墩文化旅游区的正常运维,文化旅游区管理和环境的质量保障;省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擂鼓墩古墓群保护规划修编项目主要用于确保擂鼓墩文物保护区内规划及安全运维;特殊社会群体免费开放补偿项目、擂鼓墩古墓群保护项目,主要用于确保古墓群地下文物安全、文物保卫的管理及保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文物安全及历史风貌不受到破坏;确保了擂鼓墩田野文物安防设施正常运行;弥补了擂鼓墩文物安防保护人员经费缺口;保障景区及营区正常运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部门项目、国家文物保护资金、曾侯乙墓椁室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9.43万元,执行数为1585.36万元,完成预算70.1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质量指标,消除文物本体安全隐患;二是社会效益,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宝贵素材;为科学技术、社会文化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曾侯乙墓椁室保护修缮工程属国家文物局十四五时期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是湖北省重点督办保护项目,技术难度大、工程任务繁重、工期耗时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方式,申请曾侯乙墓椁室保护修缮资金,年度结余资金申请投入曾侯乙墓椁室保护工程。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椁室的保护,提高文物保护意识,提升文物保护工作能力。

擂鼓墩田野文物安防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质量指标,设施维护;二是社会效益,设施正常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对擂鼓墩田野文物安防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预算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

空军济南军区军械修理厂随州分厂营区先期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29万元,执行数为76.2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质量指标,宣传到位;二是社会效益,增加文物保护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对空军济南军区军械修理厂随州分厂营区先期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预算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

擂鼓墩古墓群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质量指标,文物安全;二是社会效益,提倡文物保护。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对擂鼓墩古墓群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预算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

擂鼓墩古墓群驻军搬迁暨曾侯乙墓遗址考古公园建设项目、曾侯乙墓公园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9.5万元,执行数为126.68万元,完成预算42.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质量指标,提升随州旅游服务的软硬件形象;二是遗址本体得以有效充分的开发利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执行率不高,资金使用和效果未达到预期的预算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方式,申请擂鼓墩古墓群基本建设资金,并将年度结余资金申请投入建设二级游客中心工程。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曾侯乙墓景区的宣传,提高工作效率。

擂鼓墩文化旅游区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08万元,执行数为161.39万元,完成预算90.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质量指标,景区运行维护;二是社会效益,对外宣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对擂鼓墩文化旅游区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预算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

省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擂鼓墩古墓群保护规划修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08万元,执行数为31.0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成本指标,节省工作成本、减少开支;二是社会效益,为文化旅游奠定基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对省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擂鼓墩古墓群保护规划修编项目绩效自评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预算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

特殊社会群体免费开放补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时效指标,景区特殊群体开放;二是社会效益,对外宣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对特殊社会群体免费开放补偿项目绩效自评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预算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项目实施细化,责任到人,监督措施到位;与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紧密结合,稳步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编制年初项目预算指标,合理测算所需资金,避免出现偏差。公用支出不得超预算执行,项目资金用到实处,专款专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项目分类及资金性质进行管理,有效地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进一步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渐提升其整体绩效水平,断优化绩效目标编制,逐步提高绩效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对绩效编制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编制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我们要将绩效指标贯彻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不仅仅是财务工作,还有相关的业务科室、业务范围等一系列能够反映绩效成果的因素,全部纳入到绩效考评系统中来,加强财务和业务的紧密性,为建立科学实用的考核系统打好基础。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汇总专项支出决算数1585.3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159.43万元相比较,减少574.07万元,减少26.58%。主要原因是曾侯乙墓椁室保护修缮工程、擂鼓墩古墓群二期安防工程项目执行进度慢。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整体绩效评价表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