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 发布时间:2024-11-0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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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生态环境局规财科
  • 审核: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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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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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拟订环境保护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地、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及技术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市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申报、排污费核定、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五)负责提出我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对市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政策和制度;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九)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协调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国控和省、市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建设生态环境规划和计划,做好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随州境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汇总)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决算和4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含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

3.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4.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5.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中心

截至2023年年底,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单位行政人员编制20人,实有人员19人,离退休人数19。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与局机关统一核算)事业人员编制3人,实有人员3人。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编制7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企业人员16人。退休人员5人。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编制13。实有人数22人,其中:参公编内人员8人,事业编内人员4人,事业编外2人,其他人员8人。退休人员14人。

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编制12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经费自理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8人。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中心编制4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4人,借用事业性质人员2人、编外人数3人,劳务派遣人数4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度收、支总计均为5935.4万元。与2022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22.26万元,增长23.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府澴河流域13条重点河流和淮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5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谋划重大生态环境工程项目,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体系,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等。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593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2.26万元,增长23.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3.53万元,占本年收入94.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其他收入301.87万元,占本年收入5.09%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935.4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22.26万元,增长23.32%其中:基本支出1562.66万元,占本年支出26.33%;项目支出4372.75万元,占本年支出73.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633.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35.32万元,增加40.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随州市高新区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费用。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20.3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23.09万元。增加40.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随州市高新区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3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2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保施建设与运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支出。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9%。与2022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23.09万元,增长40.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随州市高新区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89万元,占2.99%。主要是用于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8.03万元,占1.03%。主要是用于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5295.22万元,占94.22%。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9.16万元,占1.76%。主要是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预算为4532.38万元支出决算为5620.30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2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预算为735.5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89万元,完成年预算的22.8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费用纳入行政支出核算,导致执行预算数偏低。

2.卫生健康支出。年预算为54.16万元,支出决算58.03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7.15%,支出决算数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在2023年有所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年预算为3495.80万元,支出决算为5295.22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51.47%支出决算数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随州市高新区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年预算为96.91万元,支出决算为99.16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2.32%支出决算数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在2023年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3.20万元、津贴补贴149.18万元、奖金167.07万元、伙食补助费15.41万元、绩效工资191.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9万元、住房公积金116.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59万元、离休费13.64万元、退休费83.27万元、奖励金34.86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4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万元

公用经费9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1万元、印刷费0.40万元、咨询费0.36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3.71万元、邮电费3.86万元、物业管理费0.33万元、差旅费10.63万元、维修0.73万元、会议费2.44万元、培训费0.43万元、公务接待费2.33万元、劳务费8.98万元、委托业务费0.08万元、工会经费15.47万元、福利费3.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23万元,本年支出13.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保施建设与运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9.03万元,支出决算为28.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76%较上年增加7.09万元,增长32.86%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等任务增多,车辆严重老化,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此项预算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原因是2023年度无此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27.15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87%较上年增加5.34万元,增长27.6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等任务增多车辆老化严重,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无预算支出。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4.6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护、保养等2023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1.74%较上年增加1.75万元,增长78.0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无外宾接待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国内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主要是开展环保督察等工作。2023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33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上年决算数减少24.73万元,降低20.72%主要原因:一是福利费减少2.51万元;二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2.86万元;其他费用减少9.36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7.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8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5.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5.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2.5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1,07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9.40%

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建立了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开展公用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额度内,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3.62分,绩效等级为优。

2023年度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摘要版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专项业务费(企业人员编外人员工资及弥补行政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23万元,执行数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17.2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基层基础提升;二是环保理念推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聚焦市委巡察问题整改;二是开展蓝天保卫战督导行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40项具体问题整改;二是督促整改问题

2.排污费费改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20万元,完成预算73.3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排污许可核发高效优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二是排污许可证核发合规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二是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计划及时到位;二是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排污许可核发和后续监管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污水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大力推动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优化了生产工艺,减少了废水排放,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为环境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有力推动创文创卫工作落实,改善了城市水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为市民提供了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工业企业整改不到位;二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业企业环保监管;二是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4.环保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 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通过项目的实施,PM2.5指标下降,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提升,空气污染改善力度加强二是完成省定目标。项目按照省定目标执行,为全省环中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利用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技术更新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二是推动技术创新

5.企业身份职工养老保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9.02万元,执行数为10.67元,完成预算2.1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管理不够精细;二是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经费管理;二提升信息化水平。

2022年度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部门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1-11-21-31-41-5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动态掌握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严格预算支出执行责任。按要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内控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将工作制度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结合绩效自评结果,对各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设,将绩效自评作为下年度项目预算编制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本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项名词解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完成了本单位202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年初本单位项目资金预算合计1,456.51万元,其中:共5个市本级项目,预算资金合计1072.25万元;2个省级项目,预算资金合计384.27万元。由于省级项目已进行绩效自评,本次绩效自评仅为市本级预算项目,市本级各预算项目资金情况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预算资金

1

专项业务费

随财非税〔20231

随财非税〔20221

91.23

2

环保专项经费

随财预发〔20231

42.00

3

排污费改税补助

随财预发〔20231

300.00

4

污水处理费

随财预发〔20231

150.00

5

企业身份职工养老保险经费

随财预发〔2018

结转1

489.02

合计

1,072.25

按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的评分方式和得分评定方法,评价小组对评价方案中列明的各项指标进行讨论、分析、汇总后,完成了本单位2023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的填写工作。项目平均自评得分为93.62分,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1)至附件1-5)。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纳入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5个项目年初预算资金合计1072.2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29.67万元,预算资金综合执行率为49.40%

项目预算执行率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本年支出

资金执行率

1

企业身份职工养老保险经费

489.02

10.67

2.18%

2

环保专项经费

42.00

42.00

100.00%

3

专项业务费

91.23

107.00

117.29%

4

排污费费改税补助

300.00

220.00

73.33%

5

污水处理费

150.00

150.00

100.00%

合计

1,072.25

529.67

49.4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破难攻坚,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

   面对前所未有的输入性污染影响,局党组统筹谋划,党组成员分片包保,开展蓝天保卫战督导行动,督促整改问题500余个,有力推动六大专项治理、重点区域“拔点”、秋冬季专项整治等落地见效。划定中心城区高排放机动车禁行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削减内源污染排放。制定《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考核办法》《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截至1231日,尽管未能实现省定目标,但改善力度持续加强、幅度不断加大,PM2.5年均浓度由一季度70.3下降至41.3微克每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3;优良天数比率82.7%,全省排名第8;重污染天数8天,全省排名第11

(2)系统施策,牢牢守住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三水统筹”,突出水污染防治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测管联动,实施“四防四治一支撑”举措,科学实施生态补水、河道整治、管网建设措施。开展涉水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乡镇水源地、化工园区等专项整治,强化断面水质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牵头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完成府澴河流域13条重点河流和淮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累计排查溯源各类大小入河排污口1819个、整治54个。2023年,全市19个国省控断面达标率100%,超过省定目标5.3个百分点;3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3)凝聚合力,持之以恒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有效发挥十二个环保专业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等重点领域领导体系和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凝聚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修编、资料收集,并向省环委办申请预验收。累计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3个、省级生态镇26个、省级生态村247个。建立“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库,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1.67亿元,同比增加30.67%。积极探索以EOD模式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曾都区府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获发行授信15.19亿元、放贷7.2亿元,广水市徐家河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被推介至10个金融机构拟争取信贷支持。

4)夯基提能,久久为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系统县(市)事业单位垂直管理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信息“一平台”集约建设,依托随州智慧环保平台将国省控大气和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点数据融合汇总,实时分析。建成“蓝天卫士”秸秆禁烧、专用汽车行业喷漆工序视频监控系统和重点单位用电管控平台、设备振动监控系统,对污染源项实现精准管控。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选派20名“金种子”选手进行封闭式执法集训,联合人社、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及办案配套辅助设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顺利通过部级现场验收。

5)共同缔造美好生态环境

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党组成员紧盯乡镇水源地保护、专汽VOCs治理、信访积案化解等重难点问题,每人领衔1个调研课题,解决1个重难点问题,先后制定“三个清单”3批次,深入基层调研290余人次。组织申报55个村湾共同缔造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代补项目。统筹美丽乡村建设、水体整治、流域治理、村级自筹资金等共同投入,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村95个,整治农村黑臭水体5条。以“百千万”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携手、结对共建”活动,下沉包保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46批次800余人次,有力推动创文创卫工作落实。

6)强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突出环境问题“起底清仓”等三轮次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摸底行动。不折不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前五轮次督察反馈意见2023年度10项交账任务全部整改完成;交办697件信访件办结率100%。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投诉96件已办结28件,交办问题线索66批次已全部核查反馈。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规范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422家,完成电子转移联单13833条。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受理化解群众环境信访1189件。深化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污责任,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46起,处罚金额1507.43万元。

7)积极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组建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实行项目环评全方位、全过程跟踪服务,新建环评管理台账127册,全力做好要素保障。深化“专班入企、驻点帮扶”党建惠企举措,先后为随州电厂、犇星公司等重点项目提供现场咨询78次。大力推动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青岛啤酒、广彩印刷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华鑫冶金成功申报工信部废钢循环利用示范企业。高新区青春化工工业园、广水化工园顺利通过全省首批合格化工园区认定。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 

1)专项业务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系统内相关人员未纳入财政保障,需要经项目形式安排专项业务费,以弥补解决经费不足。

2)排污费费改税补助: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从201811日起将以前由我们部门负责征收的排污费改成环境保护税(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为弥补我局排污费改税后经费不足,经市领导同意将排污费改税补助以项目形式列入每年部门预算,以弥补经费不足。

3)污水处理费:根据市物价局〔2001112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01111日起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2001119日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批示:“取消环保部门自己征收的污水排污费(每吨污水0.05元),从玉龙供水公司代收的污水处理费中拨付给环保部门按每吨0.05元(实际收取量)”,以弥补环保系统局属单位经费不足。

4)环保专项经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96号)规定,排污权交易收入统筹用于开展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围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生态环保类相关工作,推进环保工作高质量的发展。

5)企业身份职工养老保险经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系统内企业身份人员未纳入财政保障,经党组研究为解决系统内企业身份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从以往代扣(养老保险)经费中予以解决。

2.年度绩效目标。

1)提高环境质量;

2)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

3)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4)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5)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3.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纳入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5个项目年初预算资金合计1,072.2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29.6万元,预算资金综合执行率为49.4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本次绩效项目自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本单位绩效目标自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迅速成立了评价小组,并积极组织小组成员集中讨论、分析并制订了本次绩效评价的方案;

二是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方案自制评价任务清单和拟定工作计划,明确了评价小组各成员在本次项目绩效自评中的职责和分工。

2.组织实施工作

本单位成立评价小组并进行明确分工后,评价小组积极组织实施工作。

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如下:

一是评价小组收集相关资料,明细包括:

12023年各预算项目立项、申报、审批的相关资料、依据;

2项目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设定绩效目标等相关资料。

32023年预算数据、决算数据及2023年财务报表等各项账务数据;

4根据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分别设定定量和定性绩效指标,定义样本总体,选取样本,对样本进行抽样调查;

52023年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文件资料、决算分析报告、全年工作总结、各项定量和定性指标相关的资料

二是对各项目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并自评,具体为:

1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汇总、分析,列出单位项目资金收支中评价小组有疑问的问题,并及时与相关财务人员、办公室等相关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了解、沟通、讨论,分析本单位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使用;

2制定自我评价表格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二级绩效指标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

绩效自评的得分评定方法分为两类:

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三档,其中:一档为达成预期指标(良好)、二档为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一般)、三档为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差),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本单位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合计1072.2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29.67万元,预算资金综合执行率为49.40%,较上年执行率有所上升,上升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将省级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畴,且预算资金到位率较低,本年度仅将实际项目纳入本次绩效自评中,故范围不一致造成偏差。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各项目的绩效自评得分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得分

备注

1

专项业务费

91.23

99

附件1-1

2

环保专项经费

42.00

97

附件1-2

3

排污费费改税补助

300.00

92.67

附件1-3

4

污水处理费

150.00

99

附件1-4

5

企业身份职工养老保险经费

489.02

80.44

附件1-5

合计

1,072.25












附件   2023年度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附件1-1  2023年度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表





附件1-2  2023年度环保专项经费项目自评表





附件1-3 2023年度排污费费改税补助项目自评表








附件1-4 2023年度污水处理费项目自评表




附件1-5 2023年度企业身份职工养老保险经费项目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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