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中小河流及河道堤防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市管河道堤防年度维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跨县(市、区)的河道堤防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病险水闸的建设管理工作;中小河道治理项目、河长制工作、河道堤防安全度汛检查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委《关于设立随州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等问题的通知》(随编发﹝2012﹞24号)、《关于设立河长制科等事项的通知》(随编发﹝2017﹞60号)及市编办《关于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批复》(随编办发﹝2012﹞24号)、《关于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更名的批复》(随编办发﹝2021﹞99号)文件精神,批准我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单位名称为随州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于2021年11月更名为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护中心,核定编制8名,实有人员8人(新招录一人),核定领导职数1正1副,实配领导1正1副。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327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43.5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增加45.97万元,同比增加了32.03%。增加原因是单位新招录1名人员和职业年金的坐实缴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1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万元。基本支出中分别为基本工资支出32.3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82万元,奖金支出28.7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6.4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46万元,差旅费支出0.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万元,福利费支出0.8万元,办公费支出0.5万元,印刷费支出0.5万元,电费支出0.5万元,邮电费支出0.5万元租赁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5.97万元,同比增加了32.03%。减少原因增加原因是单位新招录1名人员和职业年金的坐实缴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人员经费123.5万元,公用经费8万元。另外项目支出20万元。基本支出中分别为基本工资支出32.3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82万元,奖金支出28.7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6.4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46万元,差旅费支出0.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万元,福利费支出0.8万元,办公费支出0.5万元,印刷费支出0.5万元,电费支出0.5万元,邮电费支出0.5万元租赁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支出为20万元。
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1.82万元增加了45.97万元,同比增加了32.03%,增加原因是单位新招录1名人员和职业年金的坐实缴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8万元,其中:差旅费支出0.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万元,福利费支出0.8万元,办公费支出0.5万元,印刷费支出0.5万元,电费支出0.5万元,邮电费支出0.5万元,租赁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万元、增加比例为12.5%,增加的原因为单位新招录1名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已按规定在资产系统上报至财政部门,无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2024年河长制巡河任务和国债项目。长期目标为完成2024年河长制巡河任务和国债项目。年度目标为完成国债项目的建设和减少河道四乱的情况。
2、长期目标:2024年河长制巡河任务,具体指标设置为:一个星期两次一个季度市局领导带领巡河一次。
产出指标:每个星期的巡河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河长制文件要求。
效益指标:全市河道巡查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河长制文件要求。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上年标准。
3、年度目标:国债项目完工,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投资比例及时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上年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与去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备注: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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