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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4-01-29 09:13
  • 信息来源: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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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跨县(市、区)案件、上级交办案件、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重大复杂案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登记企业案件、市级单位案件等领域案件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市场监管领域其他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能,核定人员编制42名,实有人数32名。

核定支队长1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兼纪检委员1名,副支队长3名,科长(主任、大队长)6名。设为:办公室、案件审理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总计704.49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总计716.97万元,2024年收入与2023年减少12.48万元,同期比减少1.7%降低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2024年预算收入70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9.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收入30万元(含市局调整经费、其他收入),结转资金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总支出704.49万元,2023年支出总计716.97万元,2024年收入与2023年减少12.48万元同期比减少1.7%,降低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按照资金性质分类,主要用于:

1、2024年经费拨款(补助)431.49万元,2023年经费拨款(补助)381.97万元,支出增加49.52,增加比例为 12.96%,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24年其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8万元,2023年其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24年较2023年增加238万元,增加原因是2024年非税预算在本单位,主要用于: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不足。

3、2024年其他收入30万元,2023年其他收入335万元,2024年较2023年减少305万元,减少比例为91%,减少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主要用于:执法运行相关经费。

4、2024年预计上级专项结转5万元,2023年预计上级专项结转0万元,较2023年增加5万元,增加原因是上年结转,主要用于:执行运行保障相关经费。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577.47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611.12万元,支出减少33.65万元,减少比例为5.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78.08万元,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54.02万元,支出增加24.06万元,增加比例为3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2024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3万元,2023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9万元,支出减少0.96万元,减少比例为5.2%。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2024年住房保障支出31.82万元,2023年住房保障支出33.74万元,支出减少1.92万元,减少比例为:5.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4.49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1.97万元,其中:2024年人员支出520.77万元,2023年度人员支出340.15万元,相比2023年度人员支出增加180.62万元,增加比例为53%,原因:1是有人员增加,2是人员工资有调整,3是非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2024年公用支出77.72万元,2023年度公用支出26.82万元,相比2023年度公用支出增加50.9万元,增加比例为:65%,增加原因是:人员有增加,非税弥补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24年项目支出76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15万元,2024年与2023年度增加61万元,增加比例406%,增加原因是非税弥补增加,主要用于执法打假运行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公用支出77.72万元,2023年度公用支出26.82万元,相比2023年度公用支出增加50.9万元,增加比例为65%,原因:人员有增加,非税弥补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024年公用经费明细: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5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7.6万元,2023年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6.42万元,比上年减少38.82万元,同比减少4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同比压缩0.7%,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万元,比上年增18.2万元,同比增加204 %,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公务用车加油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57万元,同比减少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减少一辆。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量215件,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数量185件,比2023年增加30件,增加16%,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和服务类采购减少,办公耗材A4纸采购数量增加。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8.92万元,比上年减少79.08万元,减少73% ,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和服务类采购减少,办公耗材A4纸采购数量增加。

其中:2024年货物类采购215件,预算金额28.92万元(其中购置1辆公务用车预算金额18万元、办公设备预算6.12万元,零星办公用品采购4.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18万元,按照总采购预算的62.2%预留,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0.92万元,按照总采购预算的27.8%预留;无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无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初资产总额1284429.59元,其中流动资产250008.64元,固定资产原值2120273.12元,折旧1085852.17元,净值1034420.95元;2023年初资产总额1243360.87元,其中流动资产11000元,固定资产原值2349318.12元,折旧1116957.25元,净值1232360.87元。

2024年较2023年资产总额增加41068.72元,增加3.3%,增加原因:财政应收净额增加导致;2024年较2023年流动资产增加239008.64元,增加原因是财政应收净额增加导致;2024年初较2023年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少229045元,减少比例为9.7%,减少原因是处置部分资产;2024年初较2023年初折旧减少31105.08元,减少比例为2.7%,减少原因是处置部分资产;2024年初较2023年初净值减少197939.92元,减少比例16%,减少原因是处置部分资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根据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让执法工作业务水平更上一个台阶;负责重大案件、跨县(市、区)案件、上级交办案件、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重大复杂案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登记企业案件、市级单位案件等行政执法领域案件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市场监管领域其他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年度目标为 (1)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20余处,重大活动安全保障10余起;(2)完成食品药品等抽检计划1700余批次;(3)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4)食品药品及其他执法案件53余件。   

2、长期目标1: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出动执法人员次数每年200余人次,立案查处案件数每年5余件,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经济效益,挽回经济损失每年不少于10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挽回经济损失。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为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指标,指标值为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

长期目标2: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人员出动次数及检查市场主体户数每年不少于1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挽回经济损失每年不少于10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挽回经济损失。

长期目标3: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每年办理案件不少于5起,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经济效益,挽回经济损失每年不少于20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挽回经济损失。

长期目标4:各类行政执法领域案件查处。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出动执法人员次数每年500余人次,立案查处案件数每年50余件,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经济效益,挽回经济损失每年不少于100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挽回经济损失。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为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指标,指标值为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

3、年度目标:完成全年工作计划,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出动执法人员次数、检查户数、立案查处案件数,出动人员数不少于10000余人次、检查户数不少于10000余户次、立案查处案件不少于60余起,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资金使用100%合规、完成组织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应急管理制度,制度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经费管理制度执行、创建文件、制度文件。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为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信息公示透明度,指标值为服务对象满意率≥95%、信息公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信息公示要求。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1、“执法运行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开展执法相关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68万元,其中:38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年拨款一般公共预算,38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资金;3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30万元资金来源其他收入。项目属性是持续性项目,项目类型是常年性项目,项目实施方案:(1)执法办案工作运行经费;(2)办公、劳务、印刷相关经费;(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办公设备购置费用;(5)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6)办理执法案件53余件。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大政协会、中高考、炎帝寻根节、其他在我市举办重大活动。预计20余处。(2)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抽检:国家、省、市计划性食品安全抽检,全年预计1700余批次(3)各类投诉:全年预计70余起。(4)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等其他执法案件(包括工商、质监、物价、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执法工作):预计大案3起,普案不少于50起,国家省市局交办案件,全市日常食品安全稽查活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20余起、食品药品等抽检1700余起、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食品药品及其他执法案件53余件,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经济效益,执法办案挽回经济损失每年不少于100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挽回经济损失。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为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指标,指标值为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

(二)1、“质量监督管理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开展执法相关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年拨款一般公共预算,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项目属性是持续性项目,项目类型是常年性项目,项目实施方案:(1)执法办案工作运行经费;(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4)办理执法案件53余件。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大政协会、中高考、炎帝寻根节、其他在我市举办重大活动。预计20余处。(2)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抽检:国家、省、市计划性食品安全抽检,全年预计1700余批次(3)各类投诉:全年预计70余起。(4)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等其他执法案件(包括工商、质监、物价、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执法工作):预计大案3起,普案不少于50起,国家省市局交办案件,全市日常食品安全稽查活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20余起、食品药品等抽检1700余起、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食品药品及其他执法案件53余件,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经济效益,执法办案挽回经济损失每年不少于100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挽回经济损失。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为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指标,指标值为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

(三)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开展执法相关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年拨款一般公共预算,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项目属性是持续性项目,项目类型是常年性项目,项目实施方案:(1)执法办案工作运行经费;(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3)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20余处,重大活动安全保障10余起;(4)完成食品药品等抽检计划1700余批次;(5)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6)食品药品及其他执法案件53余件。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大政协会、中高考、炎帝寻根节、其他在我市举办重大活动。预计20余处。(2)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抽检:国家、省、市计划性食品安全抽检,全年预计1700余批次(3)各类投诉:全年预计70余起。(4)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等其他执法案件(包括工商、质监、物价、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执法工作):预计大案3起,普案不少于50起,国家省市局交办案件,全市日常食品安全稽查活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20余起、食品药品等抽检1700余起、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食品药品及其他执法案件53余件,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经济效益,执法办案挽回经济损失每年不少于100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挽回经济损失。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为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指标,指标值为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

(四)1、“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开展执法相关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年拨款一般公共预算,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项目属性是持续性项目,项目类型是常年性项目,项目实施方案:(1)执法办案工作运行经费;(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20余处,重大活动安全保障10余起;(4)完成食品药品等抽检计划1700余批次;(5)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6)食品药品及其他执法案件53余件。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大政协会、中高考、炎帝寻根节、其他在我市举办重大活动。预计20余处。(2)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抽检:国家、省、市计划性食品安全抽检,全年预计1700余批次(3)各类投诉:全年预计70余起。(4)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等其他执法案件(包括工商、质监、物价、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执法工作):预计大案3起,普案不少于50起,国家省市局交办案件,全市日常食品安全稽查活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20余起、食品药品等抽检1700余起、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食品药品及其他执法案件53余件,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经济效益,执法办案挽回经济损失每年不少于100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挽回经济损失。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为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指标,指标值为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

(五)1、“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购买公务用车。2024年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18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年拨款一般公共预算,18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项目属性是新增性项目,项目类型是一次性项目,项目实施方案:(1)执法办案工作运行;(2)公务用车购置;(3)执法案件53余件。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大政协会、中高考、炎帝寻根节、其他在我市举办重大活动。预计20余处。(2)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抽检:国家、省、市计划性食品安全抽检,全年预计1700余批次(3)各类投诉:全年预计70余起。(4)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等其他执法案件(包括工商、质监、物价、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执法工作):预计大案3起,普案不少于50起,国家省市局交办案件,全市日常食品安全稽查活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20余起、食品药品等抽检1700余起、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食品药品及其他执法案件53余件,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经济效益,执法办案挽回经济损失每年不少于100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挽回经济损失。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为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指标,指标值为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

(六)1、“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药品监管相关事宜。2024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结转资金。项目属性是持续性项目,项目类型是常年性项目,项目实施方案:(1)执法办案工作运行;(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药品安全保障10余处,重大活动安全保障5余起;(4)完成药品抽检计划300余批次;(5)药品执法案件20余件。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药品安全保障:人大政协会、中高考、炎帝寻根节、其他在我市举办重大活动。预计10余处。(2)药品安全排查抽检:国家、省、市计划性食品安全抽检,全年预计300余批次(3)各类投诉:全年预计70余起。(4)查办药品安全等其他执法案件(包括工商、质监、物价、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执法工作):预计不少于20起,国家省、市局交办案件,全市日常药品安全稽查活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为数量指标,指标值为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20余起、食品药品等抽检1700余起、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0余起、食品药品及其他执法案件53余件,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为质量指标,指标值为经济效益,执法办案挽回经济损失每年不少于1000万,指标设立依据是挽回经济损失。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为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指标,指标值为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23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2024

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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