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并进行劳动保障监察。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为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下设二级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编制 7 人,实有人员 10 人(含劳务派遣人员 2 人,临时劳务人员 1 人)。其中办公室3人,执法办案7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07表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191.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80万元,增长 12.18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1.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80万元,增长 12.18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53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1.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80万元,增长12.18 %。其中:基本支出159.03万元,占本年支出83.03%;项目支出 32.50万元,占本年支出 16.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1.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80万元,增长 12.1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1.53万元。增加20.80万元,增长12.18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无增长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长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80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 %。
2. 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53万元,占100 %。主要是用于劳动就业维权执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53 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19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0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49.5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 9.4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 0.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5 %。与上年支出0.06万元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与上年增减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与上年增减无变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为 0 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 0.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5 %,与上年支出0.06万元持平。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6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欠薪案件督查组,主要是开展欠薪案件督查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 个, 6 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减少0.06万元,降低0.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97%。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单位项目预算财政实际拨付32.50万元,项目预算支出 32.50 万元,执行率 100%,偏离度低, 预算执行完成情况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财政预算整体执行情况优,得分 20;产出目标得分 30;效益目标得分 50 分,总体得分 100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农民工工资维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度单位项目预算实际收入32.50万元,支出项目预算 32.50万元,执行率 100%,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0 万元,执行数为 32.50万元,完成预算 100%。主要项目决策得分2分;项目管理得分13分;产出和效益:一是实际完成率得分 40分;二是效益指标35分;服务满意度得分10分。
需改进一是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二是经费支出存在分项超支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更加认真完成 2024年度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二是保持严格的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和严格的经费开支报销程序,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控制经费支出,杜绝舞弊情况,防止财产损失。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农民工工资维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度单位项目预算实际收入32.50万元,支出项目预算 32.50万元,执行率 100%,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坚守部门“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底线,无预算不得支出;要加强项目预算支出与基本预算支出之间的统筹,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统筹配置、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新机制。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清欠维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和认知度,确确实实为人民或农民工解决工作、薪酬和劳动维权事宜。
3、继续保持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持严格的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和严格的经费开支报销程序,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控制经费支出,杜绝舞弊情况,防止财产损失。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及相关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3年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由一级部门统一评价
二、2023年度农民工工作清欠维权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