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 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 号)精神,设立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公务员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随工作、定居和创新创业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市教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202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行政单位,现有机关行政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1名、老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纳入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1062.21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44.79 万元,增长 29.9%,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补2022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 1062.21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 244.79元,增长 29.9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86.57 万元,占本年收入 92.9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75.64 万元,占本年收入 7.1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 1062.21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 244.79 万元,增长 29.9 %。其中:基本支出788.85万元,占本年支出74.3 %;项目支出273.36万元,占本年支出25.7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986.57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07.83 万元,增长 26.7 %。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补2022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86.57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207.83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补2022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7.83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补2022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8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888.83万元,占90.1 %。主要是用于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 36.2万元,占3.7%。主要是用于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61.55万元,占6.2%。主要是用于缴纳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租金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986.57万元,支出决算为98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481.57 万元,支出决算为 481.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3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 53.39 万元,支出决算为 53.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64.4万元,支出决算为 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69.49万元,支出决算为 69.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84.98万元,支出决算为 18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21.72万元,支出决算为 2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14.48万元,支出决算为 1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55.46万元,支出决算为 5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6.09 万元,支出决算为 6.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8.23万元、津贴补贴85.92万元、奖金155.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24万元、住房公积金59.28万元、退休费63.72万元、生活补助0.68万元。
公用经费 73.2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15万元、印刷费 1.6万元、水费 5.94万元、电费 16.15万元、邮电费 1.58万元、物业管理费 0.9万元、差旅费 4.54万元、维修(护)费 0.63万元、会议费 0.1 万元、培训费 0.34 万元、公务接待费 0.82 万元、劳务费 2.71 万元、工会经费 6.37万元、福利费 9.1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7.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9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0.1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 1.8 万元,增长 257.1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度因疫情公务车运行工作量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 1.58 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 1.43 万元,增长 953.3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度因疫情公务车运行工作量较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 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加油、过路过桥费及维修保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 0.38万元,增长 70.4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2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人社厅及周边市州人社部门,主要是开展调研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 1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18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9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区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严格按要求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27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项目在组织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实施。项目经费的使用上,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确保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完成的同时,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项目经费监督,专项资金专人负责,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定时查看财务报表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设置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30分,绩效目标70分。自评评分总分100分,从整体情况看,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人社事务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做好社保、就业及协调劳动关系、工伤保险等综合业务政策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做好各项政策的统筹推进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开展各项培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覆盖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覆盖率均达到100%;二是资金到达率1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为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23人,“三支一扶”人员招募76人。探索开展三甲医院和教育系统岗位聘用改革试点工作,发挥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全省率先建成人事考试指挥平台体系,提升考试安全保障能力;二是资金到达率100%。
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39万元,执行数为53.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全市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是资金到达率100%。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19万元,执行数为59.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就业更加充分,结构更合理,失业风险得到有效调控,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二是资金到达率100%。
全民创业奖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实现新增返乡创业主体2270家,完成目标计划的107%。擦亮劳务品牌,以“随县香菇种植工”为试点实施“五个一”工程,代言人黄天骥被评为全国新星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程力专汽公司(曾都焊匠)获评湖北省劳务品牌领军企业;二是资金到达率100%。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79万元,执行数为95.7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成功举办2023年“襄十随神”城市群创业创新大赛,累计创建2个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4个示范园区、21个示范项目;推选上报省级大学生扶持项目8个,其中7个获得4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二是资金到达率100%。
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一是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绩效指标设置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对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全员对绩效管理工作认识,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规划,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目标和资金安排,拟定详细的工作任务计划,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订预案,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二是加强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对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管理,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定不规范的项目,不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分配预算资金;对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所有资金进行绩效监控,把绩效监控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和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发现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8010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8010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2080116)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1)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支出。(208050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2080799)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1)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03)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2210201)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2210202)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3年度人社事务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三、2023年度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四、2023年度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五、2023年度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六、2023年度全民创业奖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七、2023年度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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