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4-10-2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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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社会保险局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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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定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县(市、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管理和经办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办。

(3)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工作,做好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4)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中止等业务经办。

(5)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编制全市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报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征集方案,汇总编制全市养老、工伤基金月度支付计划。负责社会保险金支付票据的主审、复核工作。做好社会保险金的资金组织和拨付工作。提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6)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核定,丧葬费拨付,承办养老保险资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定期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代发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进行考评。

(7)负责拟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规划,推动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8)参与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企业职工企业年金有关配套政策和办法,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经办工作。

(9)负责市本级工伤保险扩面、管理、待遇核算、支付。

(10)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及内部基金财务审计工作。

(11)负责与财政、税务部门衔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和基金结算工作。

(12)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信息网络运行维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随州市人社局所属副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基金财务科、核定结算科、待遇审核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职业年金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科、审计稽核科、信息科。

人员编制24人,实有人员28人,退休人数8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07表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11.02万元。与2022年度577.9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1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人增资。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11.02万元,与2022年度577.65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37万元,增长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2万元,占本年收入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4.82万元,占本年收入0.8%。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11.02万元,与2022年度577.92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1万元,增长5.7%。其中:基本支出 545.93万元,占本年支出89.3%;项目支出65.09万元,占本年支出1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6.2万元。与2022年度577.9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2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人增资。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6.2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577.92万元增加2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与2022年度577.9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28万元,增长4.9 %。主要原因是本年增人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75.02万元,占94.9%。主要是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6.67万元,占4.4%,主要是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5万元,占0.7%,主要是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0.89万元,支出决算为6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16.55万元,支出决算为51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28万元,支出决算为4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基本养老保险预算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职业年金预算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目预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68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2.38万元、津贴补贴92.5万元、奖金13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1万元、住房公积金41.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25万元。

公用经费5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84万元、印刷费1.48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3.1万元、邮电费0.33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6.09万元、维修(护)费0.92万元、租赁费0.69万元、会议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2.84万元、委托业务费0.98万元、工会经费5.85万元、福利费15.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6%。较上年0.36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8.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控制公务接待业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决算数与上年数对比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决算数与上年数对比一致。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数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6%,较上年0.36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8.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控制公务接待业务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系统相关单位业务人员,主要是开展考察调研业务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0.5万元增加12.42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福利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省中心今年共分两批次下发扩面任务,针对企业单位实际情况经办科室与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通过按月提取新登记单位名单数据,与税务部门纳税数据进行比对,得出扩面参保的重点单位名单,对重点名单中的企业邮寄参保登记告知书。截至12月,新开办企业新参保市本级412家、已纳税未参保企业精准扩面430家,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保参保稽核,进一步宣传依法参保政策,扩大政策宣传面。

2.社保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1)扩面参保情况。截至11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1.9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08万人,完成省定目标38.34万人的101.94%;企业在职职工参保人数20.67万人,完成省定目标20.2万人的102.3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3.02万人,完成省定目标13万人的100.12%。(2)基金收入情况。截至11月底,全市企业养老保费收入162684万元,完成省定目标153325万元的 106.1 %。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入489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费收入118159万元,工伤保险保费收入 2067 万元。(3)基金支出情况。截至11月,全市城镇企业职工新增退休人员6397人,其中市直1097人。1-11月,全市如期兑付养老待遇55.06 亿元、工伤保险待遇 0.29亿元。全市共为11.7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02046万元;为2.7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73920万元;为41.0万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74670万元;为548名伤残职工支付工伤待遇2883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实现19连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实现8连涨,已于7月底调整并补发落实到位。(4)转移业务办理情况。截至12月19日,市本级企保共办理转移业务481笔,其中转入328笔,转出153笔。市本级机保共办理转移业务347笔,其中转入246人次,转出101人次。按照省中心《关于开展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超期业务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超期业务进行了全面核实清理,在部转移系统中市本级超期业务共计29笔,已清理29笔,清理率100%。(5)窗口办件情况。截至12月19日,市本级窗口总办件量53928件,其中线下办件16429件,网办37499件,网办率达70%。

3.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2.09万元,完成预算41.8%。主要产出和效益:及时支付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准确性不高,主要原因为绩效目标不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主要用于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或(报告)

2023年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由一级部门统一评价。

二、2023年度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费项目绩效自评表或(报告)

三、2023年度社保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或(报告)

四、2023年度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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