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随州市人大办2024年 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4-02-01 13:55
  •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大办公室
  • 编辑:随州市人大办公室
  • 审核:李发兵
打印

  

第一部分随州市人大办公室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随州市人大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随州市人大办公室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依据《宪法》,按照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立法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责和履职主要形式如下:
  1、随州市人大的主要职责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是随州市的国家权力机关。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随州市的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和随州市驻军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根据随州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北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在随州市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审查和批准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随州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选举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随州市人民政府和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随州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2、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随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可通俗地表述为“四权”,即: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
  (一)立法权。根据随州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北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立法工作需在制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基础上经起草、调研、论证、听证、协调、审议、表决等工作和程序。
  (二)决定权。一是召集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二是讨论、决定随州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三是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四是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五是撤销随州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六是决定批准对随州市市级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七是决定授随州市市级荣誉称号等。
  (三)监督权。一是在随州市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是监督随州市人民政府、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三是联系随州市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是受理人民群众对随州市人民政府、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等。
  (四)任免权。一是在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个别任免;二是在随州市市长和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随州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三是根据随州市市长的提名,决定随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的任免,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备案;四是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五是在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随州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六是在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为服务和保障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下设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研究室)和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11个正处级机构。办公室内设秘书科、综合科、老干部科、机关事务科、政工人事科、立法科、备案审查科、信访科、预算审查科。单位现有行政编制31人,工勤编制2人,以钱养事岗位7个。目前,行政干部40人(含9名市人大领导),行政工人2人,聘用人员7人,离休1人,退休45人(人数为2024年预算要求申报时间)。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收入164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41.44万元,比上年减少284.79万元,同比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641.44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其中财政拨款1641.44万元,比上年减少284.79万元,同比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641.44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为:行政运行支出1068.29万元,比上年减少103.05万元,同比减少9.65%,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同比减少5%,原因是压减开支;人大会议支出12万,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人大立法支出15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人大监督支出46万,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代表工作支出82.5万,与上年无增减变化;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8.81万元,比上年减少192.59万元,同比减少70.96%,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待遇不计入此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03万元,比上年减少12.1万元,同比减少10.79%,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职业年金50.02万元,比上年增加50.02万元,同比增加100%,原因是按政策要求缴纳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同比增加100%,原因是按政策要求缴纳工伤保险;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06万元,比上年减少5.35万元,同比减少10.82%,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109.87万元,比上年减少12.92万元,同比减少10.52%,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提租补贴支出12.13万元,比上年减少1.63万元,同比减少11.87%,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1641.44万元,总体比上年减少284.79万元,同比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厉行节约、压减开支。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5.74万元,比上年减少108.05万元,同比减少8.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厉行节约、压减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27万元,比上年减少153.28万元,同比减少39.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待遇不计入此项,在职人员人数减少;卫生健康支出73.44万元,比上年减少8.91万元,同比减少10.82%,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22万元,比上年减少14.55万元,同比减少10.66%,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63万元,比上年减少23.61万元,减少11.67%,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4万元,差旅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福利费2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它交通费50.24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30.15万元。较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202.24万元减少了23.61万元,减少11.67%,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节约开支,进一步压减公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市人大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31.5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10.53%。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时间较长,维修成本上涨,因公出国费用增加,适当调整。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万元,与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9.1%,主要原因因公出国费用增加,适当调整。

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加14.29%,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时间较长,维修成本上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市人大办公室政府采购总额0万,比上年减少53.1万元,同比下降100%,原因是办公楼与市税务局共用,相关采购由市税务局统一实施。其中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份额比例0%,以及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初市人大办资产总额108.53元,比上年增加5.13万元,同比增加4.96%,原因是资产购买和固定资产折旧;其中:流动资产4.5万元,与上年持平;非流动资产104.03万元,比上年增加5.13万元,同比增加4.96%,原因是资产购买和固定资产折旧。现有公用车辆7台,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

目标1:召开市五届人大各次会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组织我市省人大代表赴武汉参加省人代会;

    目标2:完成法工作计划,提高立法质量;
    目标3:完成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增强监督实效;
    目标4: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调研、视察、培训活动;加强代表建议、意见跟踪督办;服务常委会和专工委组成人员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

年度目标:

    目标1:组织、召开好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18次会议;
    目标2:认真完成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目标3:认真完成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目标4:认真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参加会议、调研、视察、培训等工作,密切省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

2、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1:召开市五届人大各次会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组织我市省人大代表赴武汉参加省人代会,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会议议程完成率100%;代表大会会议出席率≥91%;常委会会议出席率≥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长期目标2:完成法工作计划,提高立法质量,具体指标设置为:

效益指标:法规社会效益较好;立法质量较高,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长期目标3:完成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增强监督实效,具体指标设置为:

效益指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情况较好;专题调研情况较好,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长期目标4: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调研、视察、培训活动;加强代表建议、意见跟踪督办;服务常委会和专工委组成人员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具体指标设置为:

满意度指标: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较好,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产出指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会议人次平均每人一次,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1:组织、召开好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18次会议,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召开法定会议次数≧7次;会议议程完成率100%;代表大会会议出席率≥91%;常委会会议出席率≥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年度目标2:认真完成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法规社会效益较好;立法质量较高,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目标3:认真完成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个数≥18个;专题调研数量≥24个;热点率≥8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目标4:认真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参加会议、调研、视察、培训等工作,密切省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会议总人次≥70人,,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较好,,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专委会经费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

保障专委会开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联系走访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的开展。

2)项目绩效总目标

专委会履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依法监督选题契合社会热点。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个数≥18个;专题调研数量≥24个;热点率≥8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2、代表及代表团活动经费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

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组织代表培训;代表工作宣传;代表履职其他内容。

2)项目绩效总目标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各级、不同类别代表培训,按照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常委会、各专工委分别组织实施代表视察调研,通过多种媒体对代表工作进行宣传。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代表培训≥1次;代表调研≥10次;代表座谈≥10次。

满意率指标:代表议案建议满意率≥90%

3、立法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

保障立法调研、法规论证评估、委托起草、立法宣传和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全年立法任务,立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牢把政治方向,立足随州实际,精选立法项目,加强能力建设,夯实立法基础,取得了良好效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立法项目数1次;立法评估次数5次;立法调研次数≥10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4、例会经费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平均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召开6次常委会。

2)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法定例会及常委会会议各项议程;重大事项决定议案通过;人事任免议案通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法定例会会议次数6次;完成常委会会议各项议程;重大事项决定议案通过率100%;人事任免议案通过率100%

5、人大专项工作经费

1)项目主要内容

人大公报经费、离退休经费、工作评议及议案办理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文明单位创建、档案创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预算审查监督及绩效管理等。

2)项目绩效总目标

确保各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印制邮寄人大公报;开展工作评议及议案办理;开展党建工作经费、文明单位创建、档案创建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预算审查监督咨询及绩效管理等活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人大公报发行数量6期;议案建议督办≥1次;预算审查监督数据传输≥4次;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率100%

6、办公楼管理维护经费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

办公楼管理维护相关费用,包括办公楼设施维护、安保物业管理、水电供应等。

2)项目绩效总目标

办公楼管理维护到位,正常运转,物业安保正常运转;办公楼及食堂正常运转,水电气设施保障到位;日常维修维护、垃圾清运及时到位。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食堂保障服务人数40人;保安每日在岗人数6人;白蚁防控≥2/年;电梯维护维保15天一次。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53.1万元,同比下降100%,原因是办公楼与市税务局共用,相关采购由市税务局统一实施。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201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1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2010103):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人大会议(2010104):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人大立法(2010105):反映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6、人大监督(2010106):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10107):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8、代表工作(2010108):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9、人大信访工作(2010109):反映各级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10、事业运行(20101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市人大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支出。
    1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市人大机关基本医疗经费支出。
    14、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市人大机关公积金经费支出。
    15、提租补贴(2210202):反映市人大机关住房补贴经费支出。

第二部分随州市人大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